JF-2009-025
合同编号: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
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
互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_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东
南
西
北
或承包合同编号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_亩(详见下表),互换给
甲方从事
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
东
南
西
北
承包合同编号
1
2
3
4
1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第二条 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
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
为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
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
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向发包人备案,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
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
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
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
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
下: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
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
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_____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以赔偿金据实赔偿;或由
甲乙双方协商。
第五条 特别约定
1.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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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选定下面第 种
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向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人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管理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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