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广东省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
示范文本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代持机构(丙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制定
目 录
说明
特别提示
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共有产权住房价款
第四章 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和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规定
2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
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文本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
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甲方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乙方尽到提示义务。乙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
并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
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
的内容,三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式选定;对
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三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 ,以示删除。
5.三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三方当事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
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
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乙方和丙方都应当至少
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7.三方当事人知晓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全部内容,按照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规
定和合同约定保障自身权益,履行相应义务。
3
特别提示
您购买的房屋为共有产权住房,在签订合同前,请您认真阅读并知晓共有产
权住房政策,按照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保障自身权益,履行相应
义务。该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协议见附件一。
1.甲方应当按照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
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并按照规划性质销售。乙方应当按照本省及房屋所在地共
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占用、使用和处分房屋。
2.乙方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以及增购政府
产权份额。乙方使用该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建筑主
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乙方有违反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擅自转让、出租等行为
的,丙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责任。
3.乙方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 5 年的,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
产权份额。乙方需转让的,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丙方提交转让申请。乙方所
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丙方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
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乙方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乙方所有。
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丙方不予补偿差价。
乙方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不满规定年限,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
的,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丙方提出申请。乙方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
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丙方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
件的申请人。乙方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丙方所有。退出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
买价格的,丙方不予补偿差价。
若乙方亡故,其继承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继承共有产权住房
个人份额;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按前述规定进行产权转让或
退出。
4.乙方应当依法、依规、依约履行业主义务,并依法、依规、依约享有业主
权利,丙方的业主权利、义务一并委托乙方行使、履行。乙方购买、转让共有产
权住房所产生的税费,丙方不承担,由乙方或转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缴交。乙方
因共有产权住房的产生的债权债务,丙方不享有连带债权、不承担连带债务。
4
术语解释
1.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支持,按照有关标准筹集
建设,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供应,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
使用和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
2.共有产权住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方)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
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共有产权住房预先出售给乙方,并由乙方支付定金或房价款
的行为。
3.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4.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
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非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参考成套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定义计算。
5.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层高在 2.20m 以上(含 2.20m),有上盖的永久性
建筑的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
下室、室外楼梯等。
6.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7.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
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5
广东省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就共有产权住房预售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甲
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6
电子邮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丙
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章 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一)甲方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
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乙
方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核准名称
为
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共有产权住房已由
批准预售,
预售许可证号为
。
7
第三条 共有产权住房基本情况
(一)该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性质为住宅。
(二)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建筑总层
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三)该共有产权住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
【
】第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共有产权住
房的特定位置。该共有产权住房的平面图等见附件二。
(四)该共有产权住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有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见附
件三。
该共有产权住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
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已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
抵押权人:
,抵押人:
,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类型:
抵押权人:
,抵押人:
,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
。
,
,
。
抵押权人同意该共有产权住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四。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甲方对该共有产权住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共有产权住房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合同乙方以外的其他人;
3.该共有产权住房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5.
;
。
如该共有产权住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承诺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