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籽棉订购合同单
(示范文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新疆籽棉订购合同单
订购人(甲方):
种植户(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终止品种为
亩,预计亩产量
方收购。
公斤,预计总产量
吨,由甲
的棉花
第 二 条 甲 方 在 播 种 前 期 , 向 乙 方 提 供 化 肥
子
垫付款
角
、农膜
万
、农药
仟
百
拾
分 (以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预。
、 种
等生产资料
元
第三条 交售籽棉的时间:
1.乙方应在
则按违约处理。
年
月
日前完成籽棉交售任务,逾期,
2.甲方应按时收购乙方交售的籽棉,逾期,则按违约处理。
第四条 乙方在采摘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化纤包装物,以确保不存在杂异物和三
丝。籽棉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其标准号为
。
第五条 籽棉验收方法
1.甲方应严格执行籽棉验收标准和检验规定,不压级压价。甲方凭合同收购乙方交
售的籽棉。
2.甲方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提供合适的收购条件,方便乙方交售,乙方的籽棉应是
晒干、拣净、不夹杂异物、三丝、实行分级检拾、晾晒、交售。
第六条 结算方式
在交售现场结算,扣除甲方的垫付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按人
民银行逾期付款办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末尽事宜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年议,由交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
种方式解决: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仲裁委员会仲裁;
订购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
种植户(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