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2008-035
合同编号:
天津市订餐服务合同
订餐人(甲方):
餐饮经营者(乙方):
用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用餐位置(桌
号、包间名)
菜品
(见附件)
酒水
用餐方式
道 主食
热菜
其他:
□ 甲方自带:
□ 乙方提供:
用餐类型 □婚宴 □商务餐 □年夜饭 □其他
□桌餐:桌数
□自助餐:人数
道 点心
道 汤羹
道 凉菜
道
备桌数
每桌人数
机动比例
其他收费服务
及收费标准
概算价款 每桌 / □人:
赠送的商
品或服务
元
概算总计:¥:
元 (不含酒水)
定金 ¥:
元(不超过概算总价款 20%) 预付款 ¥:
元
餐费预付
结算方式 □现金 □支票
定金或预付款凭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信用卡
□其他:
□银行转账
主要订餐
事项变更
合同解除
1、一方需变更主要订餐事项的,应当提前
双方认可的方式达成变更协议。
2、用餐桌数或人数少于合同约定,且甲方未按照约定提前通知乙方的,解决办
法为:
日(不含本日)通知对方,并以
。
1、甲方于用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
□无权收回定金/□支付概算总价款
2、乙方于用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
□双倍返还定金/□支付概算总价款
日(不含本日)通知乙方,否则:
%的违约金。
日(不含本日)通知甲方,否则:
%的违约金。
主
要
订
餐
事
项
餐
费
支
付
事
项
变
更
与
合
同
解
除
违约金标准
其他约定(制
作要求、外卖
时间、地点等)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合同背面条款。
订餐人(甲方)签章:
餐饮经营者(乙方)盖章:
1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联系人:
年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月
日
联系人:
天津市订餐服务合同条款
一、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位置文明用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携
带的物品应当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2、据实结算各项费用,并在餐后即时将未结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造成
乙方设施、设备、餐具等损坏的,甲方应当在结算时一并赔偿。
3、如需在乙方经营场所内开展布展等活动的,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菜品、酒水及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的有
关规定,并保证食品及用餐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对同意的甲方布展等活动,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3、除双方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来用餐,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2、甲方未经允许在乙方经营场所内擅自开展布展等活动的,应当及时清除,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菜品、酒水、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
4、乙方未按照约定为甲方预留桌位,双倍返还定金,并按约定进行赔偿。
5、主要订餐事项变更而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对方,或未征得对方同意的,
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非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
停水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
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
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双方另行达成的仲
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
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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