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1-0512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国 家 能 源 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二一年 月
制定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一、《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是对
燃煤、燃气、水电等常规电厂并入电网时双方调度和运行行为的
约定,适用于常规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其他核电、
抽水蓄能电站、燃油电厂、生物质发电、地热电站等,也可以参照
使用。
二、《示范文本》主要针对电厂并入电网调度运行的安全和技术
问题,设定了双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和行为规
范。对于本文本中所涉及的技术条件,如果国家、行业颁布新的相关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双方应遵从其规定。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据实填写,空格
处没有添加内容的,请填写“无”。《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
间均为参考值。协议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对有关章
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
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
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交易合同的实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
1 在正式协议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1
优质、经济运行。协议双方应注意所签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
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示范文本》特别条款及附件中略去的部分,双方可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补充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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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 1 章 定义与解释
第 2 章 双方陈述
第 3 章 双方义务
第 4 章 并网条件
第 5 章 并网申请及受理
第 6 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
第 7 章 调度运行
第 8 章 发电计划
第 9 章 设备检修
第 10 章 涉网性能
第 11 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第 12 章 调度自动化
第 13 章 调度通信
第 14 章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
第 15 章 事故处理与调查
第 16 章 不可抗力
第 17 章 违约责任
第 18 章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第 19 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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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章 争议的解决
第 21 章 适用法律
第 22 章 其他
特别条款
附件 1:并网点图示
附件 2:电厂技术参数
附件 3:电厂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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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并网调度协议
本并网调度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
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登记注册,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
人:
。
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协议所指电厂(机组)电力
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甲方经营管理适于电厂运行的电网,并同意乙方电厂根据
本协议的约定并入电网运行。
(2)乙方在
拥有/兴建/扩建3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的
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并同意根据本
2 首次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可暂不填写许可证,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定属于豁免许可范围的发电
项目也不必填写。
3 《示范文本》中符号“/”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计
算公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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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约定将该电厂并入甲方电网运行。
为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保证
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以及国
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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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定义与解释
1.1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电力调度机构:指
电力调度(通信或控制)中心,
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隶属
甲方。
1.1.2 电厂:指位于
由乙方拥有/兴建/扩建, 并/并将经
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共
台机组(机
组编号、容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2)4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
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3 调度命名:指电力调度机构依据电网网架结构、电厂接入
方式、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对电厂的正式命名。
1.1.4 并网点:指电厂与电网的连接点(见附件 1)。
1.1.5 首次并网日:指电厂(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的第一天。
1.1.6 并网申请书: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要求将其电厂(机组)
并入电网的书面申请文件。
1.1.7 并网方式:指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一次系统的连接方
式。
1.1.8 AGC:指自动发电控制(Automatic Generation Control)。
1.1.9 AVC:指自动电压控制(Automatic Voltage Control)。
4 如果机组核定容量与其铭牌容量不符,则以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容量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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