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3—0214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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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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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
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
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 分包工作期限
。
。
。
。
。
。
。
。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
日历工作天数:
天。
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1)本合同;
( 2)本合同附件;
(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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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 1)
( 2)
4
7. 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
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
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 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
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 项目经理
9.1 工 程 承 包 人 委 派 的 担 任 驻 工 地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项 目 经 理 为
务: ,职称:。
9.2 劳 务 分 包 人 委 派 的 担 任 驻 工 地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项 目 经 理 为
, 职
, 职
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
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
用:
(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
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 3)在
( 4)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
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
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 6) 在
年
月
日 前 向 劳 务 分 包 人 提 供 下 列 生 产、 生 活 临 时 设 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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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
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
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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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
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
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
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自
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
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
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
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
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
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
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
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
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
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
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
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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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
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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