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FB2020001
青岛市预付费式消费合同范本
青 岛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青 岛 市 商 务 局
青 岛 市 体 育 局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制定
2020 年 8 月
青岛市预付费式消费合同范本
甲方(消费者):
身份证号:
乙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
条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预付费式消
费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预付消费卡的名称、种类
1、预付消费卡名称:
消费项目:
。
。
。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 5000 元。
2、预付消费卡种类:
□本卡为记名卡,持卡人:
□本卡为不记名卡。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 1000 元。
3、不记名卡的有效期
□本卡无有效期。
□本卡有效期自
4、使用门店范围:
□限本店使用,地址: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少于 3 年)
。
止。
元)。
。
元)。
本店经营场所租赁期限至
元,(大写:
□各连锁门店通用。
第二条 金额及使用方式
1、卡面金额:
2、优惠幅度:
3、实际收费:
4、本卡使用方式:
□本卡为计次卡,共可消费
□本卡为计费卡,按照每次实际消费金额扣除。
□本卡在使用期限内不限制次数。
5、本卡优惠方式:
□能与店内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元,(大写:
次。
2
□不能与店内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售卡时应向甲方详细说明预付消费卡的安全注意事项、风险警示、售后服务及民事
责任等内容。
2、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预付消费卡时的安全、方便、畅通。
3、甲方预付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可以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乙方不
得限制最低补足金额。
4、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向乙方要求延期,双方可协商重新约定使用期限、
优惠幅度等内容。
5、甲方预付消费卡(为记名卡)遗失的,应由甲方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向乙方挂失,
乙方应为甲方补办新卡。因甲方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解除
1、自甲方交付预付费用之日起 7 日内为“犹豫期”,甲方在该期限内尚未使用预付费用接受
服务的,有权无理由退卡;乙方应当一次性返回全部预付费用。有赠品的,由双方协商退还及折抵
方式。
2、因乙方停业、歇业、转让、合并、搬迁等原因变更或终止预付消费卡使用的,应于 30 日
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的,有权要求乙方退卡;因乙方未
按照本合同或相关协议约定的内容、标准及价格等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办法,协商
不成的,甲方可以选择退卡;因乙方其它原因终止预付消费卡使用的,应妥善做好退卡工作。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
种标准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退还卡内余额及利息,并承担
甲方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① 双方约定甲方享受单次服务价格优惠的,已消费金额应当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计算。
② 双方约定甲方享受明确的赠送金额或服务项目的,单次服务价格的优惠折扣率为:(预付费
用总额∕赠送金额或赠送服务的折算金额﹢预付费用总额)×100﹪。
③ 双方约定甲方在有效期内不限次享受服务的,已消费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数∕有效期限内天数)×100﹪×预付费用总额。
种方式处理:
3、因甲方原因退卡的,双方按以下第
① 按甲方购买时支付的实际费用减去在此之前按原价计算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
② 按甲方购买时支付的实际费用减去享受原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
③ 其他退卡方式:
4、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方式:
第五条 其他约定
。
。
。
3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未果的,按下列第
1、提请
2、依法向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适用乙方现在使用的预付消费卡,如双方约定的其他消费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冲突,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人民法院起诉。
种方式处理:
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电
签约时间:
年
月
话:
日
消费提示:预付消费有风险,理性办卡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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