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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型客车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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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型客车租赁合同 (修订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型客车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人: 出租、承租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运 输 部 《 小 微 型 客 车 租 赁 经 营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 汽 车 租 赁 服 务 规 范 》 (GB/T29911-20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本 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租方因 租赁标的及承租方信息 需要,向出租方租赁 辆,(租赁多辆客车的,详细列表附合同后)颜色 型号车辆 座,车架号为 (未经出租方同意,严禁穿越沙漠、戈壁滩、无人区等地)。 ,车牌号为 为 ,行驶公里数至 色,座位数为 ,行驶范围为 承租方 码 ,证件号码 ,驾驶证准驾车型 ,驾驶员姓名 ,身份证号 。(出租多车,人员基本情况列表附合同)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第二条 (一)租赁时间为: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小时。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租金单价为: 元。租金交付时间为 元/(年/月/日/小时),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交付方式 。 ( 四 ) 承 租 方 在 本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一 次 性 向 出 租 方 交 纳 保 证 金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双方也可约定采取 方式担保。 (五)租车期间平均每天行驶里程不得超过 400 公里,超过里程部分按照___元/公里加收 租费。 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
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 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第三条 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置了 保险。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4、租赁车辆须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 的,有权不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二)义务 1、严格落实承租人实名制身份查验登记制度。 2、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 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3、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 认手续。 4、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 理赔范围内承担责任,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协助办理理赔事务。 5、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 租方承担。 6、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 (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 方应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7、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8、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9、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租赁小微型客车。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 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质,不得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4、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备案卡及相关标识。 5、妥善保管租赁小微型客车,未经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同意,不得改动租赁小微型客车 部件、设施和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得将租赁小微型客车抵押、变卖、转租。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 保险等机构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 盗的相应责任。 8、按照操作规范驾驶租赁小微型客车,如遇车辆故障报警,承租人应立即停驶,及时告知 出租方,等待救援或到指定的地点维修,如因继续驾驶导致扩大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 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一)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 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出租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 %的违约金。 解除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 (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 %的违约金。
(三)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 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 车辆的,按照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付租金 %的违约 金。 (二)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租金总额的 %向出租方支 付违约金。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租赁车辆备案卡及相关标 日的; 志、标识的。 (四)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及使用范围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 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 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如果发生维修费用超过 5000 元的事故,由承租方按不超过维修费用 30%的金额赔付加速折 旧费,并承担维修期间车辆停驶费用。 (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 成的损失。 (六)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约定承担 下列第 种方式: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2、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 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 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 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 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章): 证件号码: 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编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签章):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担保方(签章):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的安全技术性能、等级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 规定且有齐全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 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车辆行 驶证、租赁车辆备案卡、保险标识、环保标识、车船税标识、年检标识和租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等。 7、设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车 辆 交 接 单 车型 车号 颜色 发动机号 底盘号 检验项目 发车时 收车时 检验项目 发车时 收车时 检验项目 发车时 收车时 地 点 行驶证 冷却液位 机油面 蓄电池 公里数 灯 光 千斤顶 轮胎扳手 内外清洁 存油量 备 胎 停车牌 灭火器 小时 公里 公斤 超时 超驶 亏油 清洁费 损赔金额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图表说明: 1、 正常完好、齐全有效“√” 2、缺少“N” 3、划伤“~” 4、裂痕“X” 5、凹陷“O” 6、脱落“●” 7、其他:在图表下方空白处用文字明确标注 驾驶员 保养里程 承租人 发车人 还车人 收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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