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1-0511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国 家 能 源 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二一年 月
制定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一、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
用于火电(含燃气、燃油)、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
质发电等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签订,主要为电网企业统购统销
电量。其他地热发电、光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以及新建机组调
试期电量可参照使用,合同双方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监管规定等
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多年、年度购售电合同
时使用。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者据实填写,
空格处没有添加内容的(包括任何原因导致,如未达成一致、政府
未下达优先发电计划电量等,均可考虑不填写内容),请填写“无”
或者“/”。《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
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
值进行适当调整1,对有关章节或者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者完善,
增加或者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
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
1 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I
电网、电厂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
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示范文本》附件中略去的部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补充或者约定。
II
目录
第 1 章 定义和解释
第 2 章 双方陈述
第 3 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第 4 章 电力电量购销
第 5 章 上网电价
第 6 章 电能计量
第 7 章 电量计算
第 8 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 9 章 不可抗力
第 10 章 违约责任
第 11 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第 12 章 适用法律
第 13 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第 14 章 争议的解决
第 15 章 其他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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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购售电合同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2经法人单位授
权的电网经营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在________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已取得能源监管机构________颁发的本合同所
指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邮编:
通讯地址:
售电人:
电话:
邮箱:
传真: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
权的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在________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已取得能源监管机构________颁发的本
合同所指电厂(发电机组)3/风电场(机组)/光伏电站(阵列)电
2 《示范文本》中符号“/”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 此处电厂是指火电(含燃气、燃油)、水电、核电等电厂或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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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4(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规定的豁免情形除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电话:
邮箱:
传真:
账号:
联系人:
邮编:
通讯地址:
鉴于:
(1)售电人在
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
为 兆瓦(MW)的
特指某种发电类型外,以下统称为“电厂”)。
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除本合同条款
(2)电厂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
管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4 首次并网签订购售电合同可暂不填写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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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定义和解释
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电厂:指位于
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
兆瓦(MW),装机台数
兆瓦(MW); 号机组,
兆瓦(MW);……5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
台,分别为
号机组,容量
为
容量
全部辅助设施。
1.1.2 风电场:指位于
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
兆瓦(MW),装机台数
为
台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
同为
期
兆瓦(MW),装机容量为
兆瓦(MW)(装机
台数为
台)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3 光伏电站:指位于
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由售电人拥有/兴建,
兆瓦(MW)的发电设施
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
期
兆瓦
(MW),装机容量为 兆瓦(MW)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
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4 并网调度协议:指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售电人和电网企业在电厂并入电网时就双方调度和运行行为签订的
有关协议。
5 如果机组核定容量与其铭牌容量不符,则以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容量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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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合同上网电量:指本合同第 4.1 条约定的优先发电上网电
量。
1.1.6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电厂不同机组首次并网开始,到
正式转入商业运行前为止的上网电量。
1.1.7 非计划停运:具体定义及解释以并网调度协议为准。
1.1.8 可用小时数: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
数与备用小时数之和。
1.1.9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数: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
按铭牌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0 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数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
效停运小时数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的比例。
1.1.11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者可以归咎于购电
人的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
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2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者可以归咎于售电
人的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
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3 计量点:指附件 1 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
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
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14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内发电、输电、变电及供电设备
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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