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云南省接待旅行社
服务质量告知书
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12301
网络投诉: 云南旅游政务网(http://www.ynta.gov.cn)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2017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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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云南省接待旅行社服务质量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仅供云南省内经营接待旅
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地接社”)与省外、境外的组团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签
订委托合同后,将委托合同中的接待内容、标准及服务质量告知旅游者时使用。
2、本告知书应在接待服务开始前签字或盖章,但旅游者签字与否不影响接待社依据与组
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开展接待服务工作。
3、本告知书由“特别告知事项”、“参团人员”及“旅游行程及服务质量标准”构成。
4、本告知书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解释,在全省推行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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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接待旅行社服务质量告知书
作出委托的旅行社(组团社)
名称:
住所地: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地接社):
名称:
住所地: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等级:
等级:
第一条 本告知书的作用
1、本告知书仅起到提醒、告知旅游者接待社提供的服务内容、标准及服务质量的作用,并
不产生合同效力。
2、地接社对旅游者的服务,依据接待社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执行;若旅游者发现
本告知书的接待内容、标准及服务质量与旅游者和组团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符的,应及时
与组团社联系。
3、依据《旅游法》第七十一条、《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团社需
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
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
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
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
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 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
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接待社提供的产品类型包括 A、B、C、
D 四类预制旅游产品及非预制旅游产品。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具体产品类型已由组团社与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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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约定,并在《旅游行程确认书》“旅行社产品类型”栏明示。《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关于“预制旅游产品”、“ 非预制旅游产品”的含义、范围及质量要求如下:
1、预制旅游产品是指由旅行社设计提供,事先制定的确定计划人数、出发日期、线路行程
及价格等,并用广告或其他方法招徕旅游者而实施的旅游产品。其类型及质量要求见表 1。
类型
A 类预制旅
游产品
B 类预制旅
游产品
C 类预制旅
游产品
D 类预制旅
游产品
表1 旅行社预制旅游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
各服务要素应达到的最低要求
住宿服务
餐饮服务
客运服务 导游服务 景区服务
四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五
星级特色民居客栈标准
间
三星级饭店标准间或四
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三星
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
二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三
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二星
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
具有接待旅游团
队资质的金盘级
餐饮企业
具有接待旅游团
队资质的金盘级
餐饮企业
具有接待旅游团
队资质的银盘级
餐饮企业
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二
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一星
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
具有接待旅游团
队资质的铜盘级
餐饮企业
四星级
旅游汽车
四星级
导游
AAAA 级
旅游景区
三星级
旅游汽车
三星级
导游
AAA 级
旅游景区
二星级
旅游汽车
二星级
导游
AA 级
旅游景区
一星级
旅游汽车
一星级
导游
A 级
旅游景区
2、非预制旅游产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单独设计行程、报
价并提供服务的专项产品及服务,包括单项旅游服务、单项委托服务、会议旅游服务、奖励旅
游服务、特种旅游服务等。非预制旅游产品各服务要素应达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1)住宿服务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评定的一星级饭店要求,
或《特色民居客栈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3)认定的一星级特色民居客栈、《经济型酒店
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4)认定的一星级经济型酒店要求;
(2)餐饮服务餐馆达到《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的划分》(GB/T 26361)认定的铜盘级
要求,旅游团队用餐达到《旅游团队餐饮服务企业评定规范》(DB53/T 415)认定的具有接待
旅游团队餐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要求;
(3)客运服务汽车达到《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42)认定的一星
级旅游汽车要求;
(4)导游服务质量达到《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24 )认定的一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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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要求;
(5)旅游景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评定的 A 级旅游
景区要求。
第三条 参团人员
见《团队名单表》。
团 号
团队名单表
全陪姓名
联系电话
团队人数 合计
人。其中,男:
人,女:
人;减免费用的未成年人: 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个人健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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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个人健康信息
备注:①本表由接待社依据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填写;②“个人健康信息”栏填写旅
游者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③
此页不够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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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
见《旅游行程确认书》。
旅游行程确认书
确认书编号: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夜
交通工具:
,到站地点:
交通工具:
,始发地点:
,到站时间:
分。
,始发时间:
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时
行程
日期
接站
送站
旅行社产品类型
是否同意接待社转委托
旅游线路及行程
旅游景区
日期
/等级/游览时
间
旅游汽车
/等级
住宿地点/
酒店
类型/等级
餐馆
/等级
娱乐
项目
转委托的
接待旅行
社/等级
导游人员/星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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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服务费用
合计费用:
元(大
写:
)。
其他约定或说明
备 注
旅游者签字:
1、本表由接待社依据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填写,旅游者若发
现表中所列接待内容、标准及服务质量与自己和组团社签订的《旅游合同》
不符的,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
2、旅游者的签字仅表示知晓了接待社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和质量标
准,签字与否不影响接待社依据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开展接待服
务工作。
接待旅行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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