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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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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云南省接待旅行社 服务质量告知书 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12301 网络投诉: 云南旅游政务网(http://www.ynta.gov.cn)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2017 年 4 月 - 1 -
使用说明 1、《云南省接待旅行社服务质量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仅供云南省内经营接待旅 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地接社”)与省外、境外的组团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签 订委托合同后,将委托合同中的接待内容、标准及服务质量告知旅游者时使用。 2、本告知书应在接待服务开始前签字或盖章,但旅游者签字与否不影响接待社依据与组 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开展接待服务工作。 3、本告知书由“特别告知事项”、“参团人员”及“旅游行程及服务质量标准”构成。 4、本告知书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解释,在全省推行 使用。 - 2 -
云南省接待旅行社服务质量告知书 作出委托的旅行社(组团社) 名称: 住所地: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地接社): 名称: 住所地: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等级: 等级: 第一条 本告知书的作用 1、本告知书仅起到提醒、告知旅游者接待社提供的服务内容、标准及服务质量的作用,并 不产生合同效力。 2、地接社对旅游者的服务,依据接待社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执行;若旅游者发现 本告知书的接待内容、标准及服务质量与旅游者和组团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符的,应及时 与组团社联系。 3、依据《旅游法》第七十一条、《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团社需 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 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 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 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 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 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 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接待社提供的产品类型包括 A、B、C、 D 四类预制旅游产品及非预制旅游产品。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具体产品类型已由组团社与接待 - 1 -
社约定,并在《旅游行程确认书》“旅行社产品类型”栏明示。《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关于“预制旅游产品”、“ 非预制旅游产品”的含义、范围及质量要求如下: 1、预制旅游产品是指由旅行社设计提供,事先制定的确定计划人数、出发日期、线路行程 及价格等,并用广告或其他方法招徕旅游者而实施的旅游产品。其类型及质量要求见表 1。 类型 A 类预制旅 游产品 B 类预制旅 游产品 C 类预制旅 游产品 D 类预制旅 游产品 表1 旅行社预制旅游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 各服务要素应达到的最低要求 住宿服务 餐饮服务 客运服务 导游服务 景区服务 四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五 星级特色民居客栈标准 间 三星级饭店标准间或四 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三星 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 二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三 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二星 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 具有接待旅游团 队资质的金盘级 餐饮企业 具有接待旅游团 队资质的金盘级 餐饮企业 具有接待旅游团 队资质的银盘级 餐饮企业 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二 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一星 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 具有接待旅游团 队资质的铜盘级 餐饮企业 四星级 旅游汽车 四星级 导游 AAAA 级 旅游景区 三星级 旅游汽车 三星级 导游 AAA 级 旅游景区 二星级 旅游汽车 二星级 导游 AA 级 旅游景区 一星级 旅游汽车 一星级 导游 A 级 旅游景区 2、非预制旅游产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单独设计行程、报 价并提供服务的专项产品及服务,包括单项旅游服务、单项委托服务、会议旅游服务、奖励旅 游服务、特种旅游服务等。非预制旅游产品各服务要素应达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1)住宿服务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评定的一星级饭店要求, 或《特色民居客栈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3)认定的一星级特色民居客栈、《经济型酒店 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4)认定的一星级经济型酒店要求; (2)餐饮服务餐馆达到《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的划分》(GB/T 26361)认定的铜盘级 要求,旅游团队用餐达到《旅游团队餐饮服务企业评定规范》(DB53/T 415)认定的具有接待 旅游团队餐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要求; (3)客运服务汽车达到《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42)认定的一星 级旅游汽车要求; (4)导游服务质量达到《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24 )认定的一星级 - 2 -
导游要求; (5)旅游景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评定的 A 级旅游 景区要求。 第三条 参团人员 见《团队名单表》。 团 号 团队名单表 全陪姓名 联系电话 团队人数 合计 人。其中,男: 人,女: 人;减免费用的未成年人: 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个人健康信息 - 3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个人健康信息 备注:①本表由接待社依据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填写;②“个人健康信息”栏填写旅 游者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③ 此页不够可加页。 - 4 -
第四条 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 见《旅游行程确认书》。 旅游行程确认书 确认书编号: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夜 交通工具: ,到站地点: 交通工具: ,始发地点: ,到站时间: 分。 ,始发时间: 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时 行程 日期 接站 送站 旅行社产品类型 是否同意接待社转委托 旅游线路及行程 旅游景区 日期 /等级/游览时 间 旅游汽车 /等级 住宿地点/ 酒店 类型/等级 餐馆 /等级 娱乐 项目 转委托的 接待旅行 社/等级 导游人员/星级 /联系电话 - 5 -
接待服务费用 合计费用: 元(大 写: )。 其他约定或说明 备 注 旅游者签字: 1、本表由接待社依据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填写,旅游者若发 现表中所列接待内容、标准及服务质量与自己和组团社签订的《旅游合同》 不符的,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 2、旅游者的签字仅表示知晓了接待社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和质量标 准,签字与否不影响接待社依据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合同》开展接待服 务工作。 接待旅行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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