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江苏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共 10 题,每题 3 分,共计 30 分)
1.排他许可协议
2.提单
3.特别提款权
4.国际逃税
5.国际债券
6.定期租船合同
7.代位求偿权
8.本票
9.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10.自然人存在
二、简述题(共 4 题,每题 15 分,共计 60 分)
1.简述 CISG 关于买卖双方风险的分担原则
2.简述常设仲裁机构的职能
3.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有哪些主要方法?
4.简述国际许可协议的概念与特征
三、论述题(共 2 题,每题 20 分,共计 40 分)
1.举例分析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相关法律规范及其多重性
2.论双边投资协定的作用
四、案例分析题(共 1 题,每题 20 分,共计 20 分)
买卖双方于 1995 年 9 月 9 日签订了售货合同。合同规定,买方向卖方出售—级
茶,合同总额为 20 万美元。价格条件为 CIF 纽约。单价为每公斤 20 美元。合同还
规定,如果日后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合
同没有选择应当适用的法律。
合同签订后,买方于 1995 年 9 月 14 日开出了以卖方为受益人的,总金额为 20
万美元的信用证。卖方于 1995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港将货物装船出运。货物于同年
11 月 18 日抵达纽约。货运公司于 11 月 27 日卸货时发现货物已经水浸,严重变质。
买方经过检查发现,1 万公斤茶叶中已经有 80%失去使用价值。买方在卖方代理人
在场的情况下,请检验机构对货损原因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中指出:货损原因是
由于密封不严、包装不良而渗入海水所导致的。买方提出了交付替代物的请求,并
且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卖方提醒买方要分清 CIF 价格术语中关于风险转移的
界限。并且辩称,本案项下的承运人签发的清洁提单和中国商检机构出具的合格检
验证书表明:卖方已经向买方交付了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向法
院起诉。
试对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加以分析和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