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2017—0601
合同编号:穗租备
号
广 州 市 住 房 租 赁 合 同
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制 定
二 〇 一 七 年 十 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住房转租、分租可参考使用本合同
文本。
2.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广州市租赁住房标准》相关规定。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
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来源证明的原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
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双方当事人应将相关证明的
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4.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双方当事人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及附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
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及附件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
一份合同原件及附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在文本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或另行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证 号:
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证 号:
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情况及居住要求
(一)房屋坐落:
区
行政街(镇)
路(街、
巷、里)
号(门牌)
房
部位(分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
平方米。(附《出租房屋平面图》,如分租,须标注分租
部位)
(二)房屋权属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有关房
屋来源证明文件,填写参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编号:0000000001,须附相关
附件)。
(三)房屋居住人数限
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
下储藏室居住。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
(一)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
¥
¥
万 千 百 拾 元
万 千 百 拾 元
万 千 百 拾 元
万 千 百 拾 元
万 千 百 拾 元
万 千 百 拾 元
(二)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
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应
出具收据。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上调房屋租金。
(四)押金:
元(注:目前市场惯例为 2 个月租金额),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
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押金无息
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
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
第三条 房屋交付、返还及腾退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
方经房屋交验,在《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附表 1)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
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返还房屋
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
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甲方返还押金、乙方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房
屋腾退完成。
(三)乙方在腾退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乙方腾退房屋
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
网费由乙方承担,房屋租赁税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
付的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成交方式
本房屋租赁通过下列
方式成交:
(一)甲乙双方自行成交。
(二)甲乙双方委托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
,经纪
服务合同编号:
,经纪人姓名、电话:
。
(三)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
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
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
2.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
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3.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
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启动维修。逾期不启动维
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
方使用的,应减少影响天数的租金或增加相应天数的免租金期限。
4.对于灯泡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5.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确保第
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当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第三人对房屋造
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八条 优先购买权
合同期内,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 30 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
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 10 日内回复出租人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
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
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
3.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
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欠缴租金或各类费用逾 日的;
2.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
延交付房屋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 2 倍租金的金额支付
违约金,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
止。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房屋交
日内提出;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 2 倍租金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
付后
金。
(三)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 2 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付租金的 0.05%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 2 倍租金的金额
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
(五)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 2
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房屋损坏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下
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甲乙双方自行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由甲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甲方或
者受托人可以通过下列
方式,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1.房屋所在地的备案受理点;
2.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二)房屋租赁经营机构出租房屋,由经营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三)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
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附件共
份,具体为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签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