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2019—005
山西省鲜蛋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 西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制定
说 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
示范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鲜蛋买卖行为。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
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
执照复印件校验有关身份证明。
四、本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内容为并列的选择内容,双方当事人可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不予选择的则不再适用。
五、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
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后准确填写或对合同内容进行适当调
整。
六、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
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
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1
山西省鲜蛋买卖合同
买受人(甲方):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
。
,
。
甲方因生产需要,为选择优质安全、卫生的鲜蛋,以控制原料品
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以互惠互利为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
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等
货物名称
规 格
单价(元/公斤) 鲜蛋数量(只)
鲜蛋
总价(大写):
小写:
(含税)
备注:单价可每季度定一次,原定单价与市场价相比浮动 5%以内不作调整,
超过 5%的按市场价调整,但不得低于养殖成本价。
第二条 产品质量与标准
乙方出售给甲方的鲜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
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质量符合 GB 2748—2003《鲜蛋卫生标
准》要求。
第三条 包装要求
1
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包装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包装应符合
行业标准/惯例且足以保全本合同项下产品。包装费用由
承担。
第四条 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
公斤。
(2)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执行:
(1)甲方自行提货。
(2)乙方按照约定的地点
货。
(3)其他:
。
交
。
货物在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
元,由 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方式与期限
乙方将鲜蛋交付后,甲方依次过磅照验,在 小时内验收完毕。
双方对鲜蛋质量有异议时以法定检测部门为检测报告为准,检测合格
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乙方支付货款。若有特殊情况,甲方经乙
方同意后可延迟付款,但应写明
日内必须付清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2
并要求乙方按供货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购进货物,应承担货物金额的
%的违
约金。
3、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
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上述违约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出部
分的赔偿。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
有关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交售数量与合同规定数量差别在 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乙方现
存生产蛋禽,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供货数量。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签字捺印)后生效,双方必须
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
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