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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大学法学综合A考研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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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四川大学法学综合 A 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 6 分,共 36 分) 1、法律事件 2、立法与法的制定 3、法定解释与任意解释 4、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5.间接民主
6.宪法变迁 二、判断分析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 1、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因而,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没有主次之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唯一的审判机关。 3、我国制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三、简述题(每小题 10 分,共 50 分) 1、简述我国政党制度及其特点。
2、我国宪法的渊源有哪些? 3、请简述法与秩序的关系。 4、简述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 5、请列举法律责任的免责事由。 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40 分) 1、试述新中国宪法产生与发展历程?
2、"移植法是指一个法主体的法是从其他法主体那里移植来的。由于其形态复杂,形成 概念也可能会有数种结果。这里无暇展开关于法律移植的一般性研究,暂且只指出关于这一 概念应注意的问题。……。不言而喻,现在法律移植的问题不在同文化之间,而在于异文化 之间。正如近代以后非西欧各国移植西欧法的实例所指明的那样,产生了移植法与移植主体 的固有法相互冲突或同化的相反现象。特别是在不是自发(这里指继受法)而是强制移植(即 我所说的强加的法)的情况下,冲突非常严重。但是在漫长的岁月中,继受法、甚至强加的 法也会被同化,特别是此后如果再有新的移植法时,这种强加的法甚至成为第二位的固有法。 我国古代所移植的中国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随着国家化的进展,在像移民或难民那样, 将其固有法带入其他法主体的情况下,也会引起法律文化的冲突。”这段话出自日本学者千 叶正士的《法律多元————从日本法律文化迈向一般理论》(强世功译,中国政法大学 1997 年版,第 244-245 页)。联系这段话的内容,请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谈谈你对法律移植的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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