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资料库

Optoma奥图码投影机-PK102说明书.pdf

第1页 / 共7页
第2页 / 共7页
第3页 / 共7页
第4页 / 共7页
第5页 / 共7页
第6页 / 共7页
第7页 / 共7页
资料共7页,全文预览结束
AV IN FOCUS o oP i c o Pocket Projector o
21. 不要让物品或液体进入投影机。否则,可 能接触到危险电压点和短路部件,导致火 灾或电击。 22. 留意投影机外壳上的安全标志。 23. 本机只应由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修理。 24. 投影仪使用时,请不要长时间触摸它。 25. 小心:更换电池时若使用的类型不当,存 在爆炸危险。 26. 根据相关说明处置废旧电池。 废旧电子电器设备的 处理 (在整个欧盟地区以及推行单独回收计划 的欧洲国家适用) 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此符号表示,不得将本产 品当作普通家庭垃圾处理,而应将其送交相 应的电子和电器设备回收点进行回收。通 过确保对本产品进行正确的废弃处理,可以 防止由于处理不当而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可能 造成的损害。材料的回收利用将有助于节 省自然资源。 本符号仅在欧盟内 有效。 如果您想弃用本产品, 请联系当地有关部门或 经销商,征求正确的处 理方法。 重要安全事项 1. 不要阻塞任何通风口。为防止投影机过热 以保证其可靠进行,建议将投影机安装在 通风良好的位置。例如,不要将投影机放 置在杂乱的咖啡桌、沙发、床等上面。不 要将投影机放置在空气流通不畅的狭小空 间内,如书柜或壁橱中。 2. 不要在靠近水的地方或潮湿的地方使用本 投影机。为降低火灾和/或触电危险,切 勿使本投影机遭受雨淋或受潮。 3. 不要安装在热源附近,如散热器、加热 器、火炉或其它产生热量的设备(如放大 器)。 4. 不要在强光下使用投影仪。 5. 不要在产生强磁场的设备附近使用。 6. 不要在多尘土的环境中使用投影仪。 7. 在清洁之前关闭产品电源。 8. 在取出电池之前关闭产品电源。 9. 如果本产品长期不用,应取出电池。 10. 确保环境室温介于 5- 35°C 之间。 11. 相对湿度为 5 - 35°C,80%(最大),无 凝结。 12. 不要将电池放在 +60°C(+140°F)以上的 环境中。 13. 新或闲置的电池使用寿命可能会缩短。 在初次使用之前,对电池完全充电。 14. 不要将电池放到嘴里。 15. 不要让电池触点接触到其它金属物品。 16. 不要摔击或尝试弯曲电池。 17. 如果投入火中可能会爆炸。 18. 清洁时使用干布。 19. 仅使用制造商指定的连接线/附件。 20. 如果本机已物理损坏或者使用不慎,请勿 继续使用本机。物理损坏/使用不慎包括 (但不限于): ▀■ 本机掉落。 ▀■ 充电器或插头已损坏。 ▀■ 液体溅落到投影机上。 ▀■ 投影机遭受雨淋或受潮。 ▀■ 异物掉入投影机内或者内部元件松 动。 不要尝试自行维修本机。打开或卸下机 壳时存在危险电压或其它危险。请在发 送产品进行维修之前,联系当地经销商 或服务中心。 注意:屏蔽线路 为了与 FCC 规则保持一致,所有与 其它计算机设备连接的线路必须使用 屏蔽线路。 警告 对制造商未表明可以修改的组件进行 修改或变更,将会导致美国联邦通 信委员会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认证赋予的用户权限失 效,从而丧失操作此设备的权利。 使用条件 该设备符合 FCC 规则之第 15 部分。 须在以 下条件下操作: 1. 该设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2. 该设备可以承受所收到的任何干扰, 包括导致不正常运行的干扰。 Notice: Canadian users This Class B digital apparatus complies with Canadian ICES-003. Remarque à l’intention des utilisateurs canadiens Cet appareil numerique de la classe B est conforme a la norme NMB-003 du Canada. 针对欧盟国家的符合性声明 • EMC 指令 2004/108/EC(包含修正内容) • 低压指令 2006/95/EC • R & TTE 指令 1999/5/EC(如果产品具备 RF 功能) CLASS 1 LED PRODUCT 眼睛安全警告 切勿直视/面对投影机光束。尽可能 背对光束。 推荐使用教鞭或激光笔,以避免用 户进入光束中。 在教室中使用投影机时,如果学 生回答问题时需要指向屏幕上的 某个位置,务必提醒学生不要注 视光束。 为降低能耗,请使用室内百叶窗来 降低环境光亮度。 管理认证与安全声明 本附录列出了投影仪的一般声明。 FCC 声明 该设备已经通过测试,符合 FCC 规则之第 15 部分的 B 级数字设备要求限制。该限制专 为在住宅环境中安装时避免有害干扰提供合 理有效的保护。该设备工作时会放射出无线 电频率,如果未按照说明安装,可能会对无 线电通讯产生干扰。 但并不确保在特殊安装过程中无干扰。如 果该设备的确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产生干 扰(可以通过开关该设备检测是否存在干 扰),建议采取以下方法消除干扰: • 调整天线方向或重新放置接收天线 • 增大该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 对该设备的电源与接收器的电源使用 不同的回路 • 咨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电视技 术人员请求帮助 2
产品概览 11 13 2 3 4 V G A \ U S B I N 5 7 6 14 12 1 1. 电源按钮 2. 音量 + / 向上 3. 菜单 / 确定 / 后退按钮 4. 音量 - / 向下按钮 5. LED 指示灯 6. VGA / USB 输入接口 7. 腕带穿孔 8. 焦距钮 9. 扬声器 10. AV 输入接口 11. 三脚架转换器的螺丝孔 12. 电池盖 13. 镜头 14. DC 输入 8 9 10 S U C O F N I V A 包装物品概览 安装电池 1 2 3 4 5 7 8 9 V OLU M E C O NTR OL 10 11 12 13 标准附件 1. 电源适配器及 DC 插头 2. AV 线 3. AV-II 线 4. USB 插头线 5. 电池 6. 三脚架适配器 可选附件 7. VGA 线 8. 9. 10. iPod 连接器 11. 分量视频线 12. USB 插头线 13. USB 转 DC 插头线 iPod 连接器用 USB 线 iPod 线及音量控制 6 <注意> 由于应用不同,每个地域的标准附件 也可能不同。 1 2 3 4 5 6 7 1. 卸下电池盖。(~) 2. 电子触点朝下,背离镜头,插 拉片。(~) 入电池。() 3. 确保电池拉片从电池下伸出。 () 4. 使电池盖恢复原位,盖住电池 3
连接输入源 -(视频输入) 电池充电 1 2 VGA \ USB IN DC IN 3 4 5 VGA \ USB IN DC IN M OLEX M OLEX VGA \ USB IN DC IN 1. 取下保护盖,插入插头。 (~) 2. 连接充电器。(~) 3. 充电时,LED 指示灯会显示红 色。() 使用时,投影仪不会充 电。 4. 电池充电完毕时,LED 充电指 示灯熄灭。此过程最多需要 2.5 小时 <注意> 1. 有关 LED 指示灯的更多信息,请参 见第 7 页。 2. 未安装电池时,指示灯闪烁红色。 1 2 1 VOLUME CONTROL 2 VOLUME CONTROL 2 <可选> PK102 还可以通过 USB 转 DC 线进行 充电() 1. 连接 AV 输入源。(~) 2. 使用 AVII 线(可选) 连接到 外部扬声器,然后使用开关 禁用 / 启用 PK102 内部扬声器 () <注意> 1. 所有其它品牌和产品名称是其各自 公司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2. 本机不提供视频输出设备的连接 线,请与其服务中心联系。 3. iPod nano / iPod touch / iPhone / iPod classic (版本 5 及以上) 4. 为 iPod / iPhone / 移动电话 / 具有 TV 输出功能的 PMP 而设计。不建议与 音频信号电压 > 0.3Vrms 的设备一起 使用。 FOCUS AV IN FOCUS 或 AV IN 或 或 FOCUS 1 AV IN AV IN iPod FOCUS 1 2 连接输入源 -(VGA / USB / 分量视频输入) 连接输入源数据传输 VGA \ USB IN 1 1. 使用随附的 USB 线连接笔记 本电脑或 PC,以将数据传输 到 PK102 内置存储器 DC IN <注意> 笔记本电脑 / PC 只能在 PK102 开启时检测输入源。同时将停止 投影。 MOLEX 2 DC IN VGA \ USB IN 1 1. 连接 VGA / USB / 分量视频源 设备。 插入通用连接器,箭头 标志朝上。 <注意> 支持的格式 VGA:640x480@60Hz, 800x600@60Hz 2 VGA \ USB IN 1 或 DC IN 或 VGA \ USB IN 1 DC IN <注意> 支持的文件 照片:bmp、jpeg 视频:M-JPEG、MPEG4、RMVB、 RM、WMV、Xvid、Mov by Optoma Video <注意> USB 设备:支持 USB 闪存驱动器(最 高 5V / 150mA) ,但不支持 USB 硬盘 驱动器 <注意> 支持的格式 分量视频输入分辨率必须是 480i/p 2 2 4
使用三脚架 打开电源 调整投影图像 AV IN FOCUS 1. 按电源按钮。 1. 用螺丝将附带的三脚架适配器 拧到投影仪的螺丝孔。 2. 将标准三脚架装到三脚架适配 器。 投影距离(A) 屏幕尺寸 – 宽度(B) 屏幕尺寸 – 高度(C) 屏幕对角线(D) 米 0.200 0.500 0.800 1.000 1.500 2.000 DC IN 2.500 2.636 VGA \ USB IN 英寸 (毫米) (英寸) (毫米) (英寸) (毫米) (英寸) 7.9 19.7 31.5 39.4 59.1 78.7 98.4 103.8 C 106 265 423 529 794 1058 1323 1395 B D A 2.8 6.9 11.1 13.9 20.8 27.8 34.7 36.6 127 318 509 636 954 1272 1590 1676 5.0 12.5 20.0 25.0 37.6 50.1 62.6 66.0 4.2 10.4 16.7 20.8 31.2 41.7 52.1 54.9 71 176 282 353 529 705 882 930 AV IN FOCUS 1 1. 调整焦距(),直至图像清 FOCUS 晰。 AV IN 如何使用菜单 主菜单 下载 OptOmA 视频编码器 PK102 只能读取使用 Optoma 视频编码器转换的视频文件。 1. 在 PK102 的“Optoma Video Encoder”文件夹中找到视频 VGA \ USB IN 1. 显示主菜单。( ) 2. 高亮显示所需的选项( ) 3. 进入所需的选项。( ) 4. 高亮显示所需的项目。( ) 5. 选择项目。( ) 6. 按住( )进入上一级目录。 7. 选择“退出”以进入主菜单。 8. 如果在 5 秒内不按任何按钮, OSD 会消失 9. 如果在主菜单和文件浏览器中闲 置时间达到 3 分钟,投影仪将自 动关闭。 项目 转换器 2. 从 PK102 下载视频转换器 3. 安装 4. 安装之后,“开始/所有程序”菜单项中会显示主程序 的快捷方式。 5. 启动“Optoma 视频编码器”的主程序 6. 在 PK102 的“Optoma Video Encoder”文件夹中找到 Optoma 视频编码器用户指南 <注意> 步骤 6、7、8 适合于连接 VGA、复合 视频以及分量视频信号 <注意> 第一次使用此投影仪时,您可以在显 示完开机画面后从快捷菜单中选择您 喜欢的语言。 5
如何使用菜单 - 内部 播放内部存储器中的视频 显示内部存储器中的照片 设置菜单导航 菜单 / 确定 音量 + / 向上 音量 - / 向下 <注意> 支持的格式 照片:bmp、jpeg 视频:M-JPEG、MPEG4、RMVB、 RM、WMV、Xvid、Mov by Optoma Video 调节音量 播放电影 调节音量 播放 退出到文件浏览器 快退/快进 音量 后退: 关闭菜单。 幻灯片时长: 关闭、2 秒、5 秒、 10 秒 退出: 返回到文件浏览器 亮度:设置 LED 灯泡功率。 明亮:灯泡全功率。 ECO:灯泡标准功率。 投影方式:选择投影模式。 桌面正投。 桌面背投。 正投倒置。 背投倒置。 语言:选择所需的屏幕菜单 语言。 视频重复:全部、单个、关 闭 退出:返回上一个菜单。 如何使用菜单 – 外部(USB 主机模式) 使用 USB 线(可选)插入 USB 存储设备 菜单 / 确定 音量 + / 向上 音量 - / 向下 <注意> 支持的格式 照片:bmp、jpeg 视频:M-JPEG、MPEG4、RMVB、 RM、WMV、Xvid、Mov by Optoma Video 1. 连接 USB 设备后,文件浏览器将自动 打开(参见第 4 页) 2. 默认文件夹是 / USB。 3. 显示支持的所有文件。 4. 选择“退出”返回主菜单和访问内部 存储器(My Pico) 有关播放视频和查看照片的详细 信息,请参见“如何使用菜单 - 内部”。 1. 默认文件夹是 / Video。 2. 只显示 *.avi 文件。 1. 默认文件夹是 / USB。 2. 只显示 *.avi 文件。 1. 默认文件夹是 / Photo。 2. 只显示 *.jpeg 和 *.bmp 文件。 有关播放视频和查看照片的详细 信息,请参见“如何使用菜单- 内部”。 1. 默认文件夹是 / USB。 2. 只显示 *.jpeg 和 *.bmp 文件。 6
如何使用菜单 – 外部源输入(复合视频 AV、VGA、分量视频) 菜单 / 确定 音量 + / 向上 音量 - / 向下 <注意> 支持的格式 复合视频 AV:NTSC, PAL VGA:640x480@60Hz, 800x600@60Hz 分量视频:480i/p 输入信号源 复合视频或分量视 频源 VGA 源 <注意> 仅限于 VGA 输入源。 相位:改变显示数据频率, 使其与计算机图形卡的频率 匹配。仅当图像看起来垂直 闪烁时使用此功能。 频率:同步显示与图形卡的 信号时序。如果图像不稳定 或闪烁,可以使用此功能进 行校正。 明亮模式:灯泡全功率。 ECO:灯泡标准功率。 桌面正投。 桌面背投。 正投倒置。 背投倒置。 4x3 宽高比。 3x2 宽高比。 电池电量全满。 电池电量中等 电池电量低 图像设置,您可以调整频 率、相位以及水平位置等功 能。 水平位置:调整水平位置。 兼容模式 计算机 模式 分辨率 垂直 同步 (Hz) 60 60 640x480 800x600 VGA SVGA 视频 NTSC:M (3.58MHz), 4.43MHz PAL:B, D, G, H, I, M, N 故障排除 如果您的投影仪遇到问题,请参 考下面的信息。若问题持续存 在,请与您当地的经销商或服务 中心联系。 图像问题 屏幕上不显示图像 • 确保线缆 / 充电器 / 电池已 牢固正确连接。 • 确保接头的针脚没有弯曲或 断掉。 • 确保投影仪的电源已经打 开。 图像焦距没有对准。 • 调整焦距钮。 • 确保投影屏幕与投影仪之间 的距离介于要求的距离 7.9 到 103.8 英寸(0.2 到 2.636 米)之间。参见第 5 页。 图像太小或太大 • 将投影仪移近或移离屏幕。 图像反转 • 在 OSD 中选择“设定 --> 投 影方式”,然后调整投影方 向。 音频问题 没有声音 • 按音量 + 按钮。(参见 第 3 页。) 电池问题 电池电量低 • 取出电池,清洁接头。 • 电池没电了,需要更换。参 见第 3 页。 LED 指示灯 消息 LED(红色) 操作 允许无电池充电 电池正在充电 充电完毕 • :不亮 / :闪烁 / :点亮 消息提示 • 超出范围 • 高电池消耗 请对电池充电。(参见第 3 页) 或 水平 同步 (kHz) 31.5 37.9 7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