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福建厦门大学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代表人诉讼
2、公示催告程序
3、民事诉讼证据
4、别除权
5、强制执行
二、简答题(每小题 8 分,共 40 分)
1、简述我国协议管辖的条件。
2、简述起诉成立的效力。
3、简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
4、简述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5、简述民事判决的效力。
三、论述题(选做 1 题,20 分)
1、结合我国司法改革,论述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关系。
2、结合我国司法改革,论述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的关系。
四、案例分析(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案例一】原告郭志刚向县法院起诉,声称被陈永安无故用石块打伤,要求被告陈永安赔偿
医疗费 6000 元。法院查明陈永安系精神病人,其母已故,便通知其父陈福田作为陈永安的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陈田以陈永安是在丧失正常思维能力的情况下致人损害为由,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仍拒不到
庭。一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责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陈福田不服,以被告名义提出上
诉。在二审审理期间,陈福田因病去世。问∶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二审法院应如何审
理?请说明理由。
【案例二】据 2001 年 10 月 9 日《法制日报》报道∶四川省叙永县法院审理成学弟诉许帮财
借款纠纷案。原告称被告向其借款 35000 元,期满后拒不还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
借款及利息。
在庭审中,原告应法官要求当庭出示由被告签名并加盖手指印的 35000 元借据,供被告质证。
被告拿到借据辨认后,随即当众将借据撕碎,塞入口中并吞下去。见此情景,原告一时不知
所措。问∶对被告的行为,法官应如何处理?对原告的请求,法官应如何裁判?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