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标 书
项目名称:解放日报报业集团计算机网络通讯机房工程
项目编号:JFCG5015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2005 年 10 月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招标文件
目 录
一、招标文件
1、招标书
2、项目简介
3、投标须知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
2、投标方须提供的资质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投标和议标
1、投标
2、中标的标准
3、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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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
1、招标书
1.1 项目名称:解放日报报业集团计算机网络通讯机房工程。
1.2 招标编号:JFCG5015。
1.3 招标内容:机房建设工程,包括机房装修、机房内布线、机房空调、
机房配电、门禁、集中监控系统等部分的货物供应、施工、安装、调试
和相关的集成服务(详细内容参阅招标文件附件)。
1.4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
1.5 购买标书时间: 200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05 年 10 月 18 日 9:00 至
17:00。
地点:汉口路 309 号 2 楼 201 室,解放日报报业集团资产管理办公室
1.6 标书售价: RMB500 元。 标书售后不退,标书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
用。凡要求澄清标书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有权
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其内容与标书
具有同等效力。
1.7 投标人投标时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保证金可
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待招标结束后,招标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并
在一周时间内招标方向各投标人退还 2 万元保证金。
1.8 一经投标,不论是否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9 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可按指定时间
派专人送达或邮寄,邮寄的投标书以到达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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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标书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1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5 年 10 月 26 日 9:00~17:00。
1.12 开标时间:2005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10:00 时。
1.13 招标方开户银行
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帐号:066661-00141002416
1.14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309 号 201 室,集团资产管理办公室
邮编:200001
联系人:冯跃忠
电话:021-63527214
传真:021-63527216
2、项目简介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准备建设集团所属的汉口路 300 号新闻大厦和
274 号新闻中心大楼共用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机房。机房内安置计算机服
务器、大楼局域网核心网络交换设备和集团语音通讯程控交换机主机,
同时还建立机房配套用房。机房拟建在 300 号大厦的 9 楼。机房建设工
程包括:机房专用 UPS 系统、机房空调系统、工业标准机柜、新风排风
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内布线系统、防雷系统、机
房装修等项目。工程涉及机房设计、设备采购与供应、装修施工、设备
安装和调试、各系统的集成,人员培训和售后维护服务等部分(主要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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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要求详见附件)。
3、投标须知
3.1 投标语言:中文。
3.2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 1000 万元
人民币或以上(营业执照副本);经营状况良好,且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
3.3.2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3.3 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3.4 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部颁建筑智能化子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
级资质。
3.3.6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部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3.3.7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所承接的建设项目中,至少有两个含有机房工
程建设的项目,且机房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
人须提供以上项目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3.3.8 投标人须在上海有常设的技术支持机构。
3.3.9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中涉及的大型设备(UPS、精密空调)生产厂
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3.3.10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证书。
3.3.11 关于联合投标:允许以集成商为主体,联合具有消防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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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
1.1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文件、定额标准编制工程建设
的施工概算。
1.2 投标人完成并提交竞标书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加盖企
业印章,并经企业法人签字方为有效。
1.3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格式进行投标,并附必要文字说明。
1.4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设备和功能要求进行投标,提出详细设
备清单。设备清单应完全满足系统建设所需要的数量、质量和性能要求。
1.5 投标人在所提交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机房建设工程总价中应包括如下
费用:
(1)所有采购设备运抵工地现场的价格;
(2)设备备用件价格;
(3)工程施工材料费(如线缆等材料的清单、价格、数量和总价);
(4)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督导和测试费。
(5)人员培训费;
(6)售后服务费(需说明免费服务期和收费服务期);
1.6 对所有设备必须提供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厂家、产地、
单价和总价表等信息(办公隔断和家具等内容由业主自行采购)。
1.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注明工程总价的付款方式。
1.8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以及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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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供的优惠条件等,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用图示或文字进行说明。
1.9 投标文件须用中文书写,要求字迹清楚,表达明确,不应有涂改和
增删处。如有涂改或修改处则须有法人代表的签章。
2、投标人须提供的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2.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在中国销售许可证,产品鉴定书和测试
报告,企业在中国承担网络及程控交换机机房建设的资质证书等。
2.2 提供企业及产品 ISO9000 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2.3 产品样本、中文说明书图片资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4 投标人技术力量及装备情况简介。
2.5 工程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表。
2.6 工地组织管理一览表。
三、投标和议标
1、投标
1.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将投标书交到招标书指定地点,若
超过送达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2 若投标方对条款说明之内容有异议时,应在接到招标书 5 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澄清和解释。
1.3 在开标后,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定。
1.4 评标小组及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对竞标书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解
答;投标方按照评标小组及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出席答疑和洽谈;如不按
时到达,则视为自动退出竞标。
1.5 投标人必须依照招标书的要求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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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招标方选定投标方后,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合同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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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中标的标准
2.1 招标方收到投标书后,根据产品的先进性、功能特点、性能指标、
性价比、工程实施经验和建设资质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价。招标方不承
诺选择价格最低的投标方。
2.2 投标方签署的投标文件完整无损,符合标书的要求。
2.3 投标方产品须满足技术要求,保证质量和交货期,且价格合理。
2.4 提供完整的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培训计划和长期维护方案。
2.5 提供足够的备用产品、备用配件和易损件。
3、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
3.1 决标后由招标方书面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但不做任何解释。投
标人在为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负。
3.2 中标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商务洽谈,
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合同。
3.3 投标人中标后,如果不能按照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所列各项内容
与招标人达成一致并在商务洽谈开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合同
的,招标方有权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该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
工程总价报价的 10%向招标人支付工程延误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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