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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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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电子版的文件名:单位+专利名称) XX 公司 专 利 申 请 书 申请专利名称: 申 报 类 别: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完成单位: (全称) 申 请 时 间: 第一发明人: 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 机: 其他主要完成人员:
说明书摘要 专利名称: 申报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摘 要: 1、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反 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及主要用途。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不 得加标题,文字部分不得超过 300 个字。 2、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 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 4 厘米×6 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 个细节。 3、摘要附图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 图中各部分应当按比例绘制。
权利要求书 1、专利法第 26 条第 4 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20 条至第 23 条对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及其 撰写作了规定。权利要求书由权利要求组成,一份权利要求书中至少包括一项权利要求。权 利要求用技术特征的总和来表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限定专利的保护范围。 2、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 范围。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时,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前不得冠以“权利 要求”或者“权项”等词。 3、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 式,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图。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 所示”等用语。
说明书 1、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技术领域,既不是所属或应用的广义 技术领域,也不是其相邻技术领域,更不是发明或实用新型本身。(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八条) (1) 一般说来,可按国际分类表确定其直接所属技术领域,尽可能确定在其最低的分 类位置上; (2)应体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和类型; (3)不应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区别技术特征。 2、背景技术 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 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除开拓性发明外,至少要引证一篇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必 要时可再引用几篇较接近的对比文件,它们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中华 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八条) 通常对背景技术的描述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1)注明其出处,通常可采用给出对比文件或指出公知公用情况两种方式; (2)简要说明该现有技术主要结构和原理; (3)客观地指出存在主要问题,切忌采用诽谤性语言。 背景技术部分所引证的文件应满足下述三个要求: (1) 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 (2) 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用原文写明文件的出处及相关信息; (3) 除引证申请日前的非专利文件、外国专利文件和中国专利文件外,还可引证申 请人本人在申请日前或申请日当天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在申请日前尚未公开的专利申请 文件,但该文件在公开日前应公开。 3、发明内容 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 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 十八条) (1)解决的技术问题 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通常针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存 在的问题结合本发明所取得的效果提出,也就是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任务。(在专 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前称作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具体要求是: ①体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以及发明的类型;
②应采用正面语句直接、清楚、客观地说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③应具体体现出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但又不得包含技术方案的具体内容; ④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2)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说明书的核心部分,其描述应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能解 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具体要求: ①清楚完整地写明技术方案,应包括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②用语应当与独立权利要求的用语相应或相同,以发明或实用新型必要技术特征的总和 形式阐明其实质; ③必要时还可描述附加技术特征,为避免误解应另起段描述; ④若有几项独立权利要求时,这一部分的描述应体现出它们之间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 思。 (3)有益效果 应清楚、有根据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 通常有益效果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 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与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 来。 具体要求为: ①可以用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结构特点的分析方式、理论说明方式或用实验数据证明的方 式或其结合来描述,不得只断言其有益效果,最好通过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而得出; ②对机械、电气等技术领域,多半可采用对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特征分析的方式进行说 明; ③对化学领域,大多数情况可借助实验数据来说明; ④引用实验数据说明有益效果时,应给出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方法。 4、附图说明 (1)图的布局 ①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零件横向尺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 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 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他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 ②一幅图无法绘在一张纸上时,可以绘在几张图纸上,但应当另外绘制一幅缩小比例的 整图,并在此整图上标明各分图的位置。 (2)图的编号 附图总数在两幅以上的,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此编号与图的编页无关),并 在编号前冠以“图”字,例如图 1,图 2。该编号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只有一幅 图时不必编号。 (3)图的绘制 ①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 不得着色和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②剖视图应当标明剖视的方向和被剖视的图的布置。 ③剖面线间的距离应当与剖视图的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包括附图标记和标
记引出线)。 ④图中各部分应当按比例绘制。 ⑤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各个 细节,以能够满足复印、扫描的要求为准。 (4)图中文字 除一些必不可少的词语外 ,例如:“水”、“蒸气”、“开”、“关”、“A-A 剖面”,图中不 得有其他的注释。 (5)附图标记 附图标记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 致,但并不要求每一幅图中的附图标记连续,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 图中出现。 5、具体实施方式 这部分说明书应当详细描述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适当情况下,举例 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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