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福建厦门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8 分,共 40 分)
1、不特定相对人
2、行致事实行为
3、行政给付
4、行政说明理由
5、主观诉讼原则
二、简达题(每小题 10 分,共 50 分)
1、简述信赖保护原则
2、简述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
3、简述行政赔偿的复议程序
4、简述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5、简述国家补偿的特点
三、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40 分)
1、论述行政程序法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价值
2、论述有瑕疵行政行为及其后果
四、案例分析(分析案例并回答问题,共 20 分)
金某和杨某系市中学老师,2000 年 11 月该中学组织老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途中发生车祸,
致两人死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向两老师的家属每人发给抚恤金 29760 元及丧葬费和生活补
助费,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老师因公牺牲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支付 3 万元的遇难家属补
助金。
由于两老师的家属因接受工作调动的优惠待遇,放弃遇难家属补助金。但两老师的家属认为,
遇难家属补助金属于抚恤金的范围,不能因接受工作调动而改变,遂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学校发放其余 3 万元抚恤金。
1、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本案?为什么?(10 分)
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