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广西民族大学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 A 卷
考生须知
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上无效。
2.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笔作答,用其它笔答题不给分。
3.交卷时,请配合监考人员验收,并请监考人员在准考证相应位置签字(作为考生交卷的
凭证)。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刑法卷(90 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 4 小题,共 20 分)
1.犯罪过失
2.结果加重犯
3.累犯
4.罪状
二、问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 3 小题,共 30 分)
1.自首与坦白有哪些区别?
2.我国刑法对于时效有哪些规定?
3.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有哪些区别?
三、论述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小题,共 20 分)
1.论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的来源。
2.论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四、案例分析题(20 分)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
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
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
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 5 万
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 3 万元,分给丁 1 万元,然后一起潜逃。
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
卡中的 3 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
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
问题:1. 请分析甲、乙和丁的行为触犯的罪名。(15 分)
2.请分析丁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5 分)
刑事诉讼法卷(60 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 4 分,共 3 小题,共 12 分)
1.职能管辖
2.强制措施
3.第二审程序
二、简答题
(每小题 6 分,共 3 小题,共 18 分)
1.试述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之范围?
2.试述提起公诉的条件?
3.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哪些特别程序?
三、论述题(18 分)
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12 分)
丁某某,女,2013 年 10 月 3 日,因驾车携带毒品海洛因 4820 克在广西壮族自治
区崇左市所辖凭祥市被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且没有任何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依
法应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
1、对丁某某运输毒品一案,依法应当经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哪些诉讼程序?
2、根据案情,丁某某一案分别应该由哪些国家专门机关进行何种处理?(要求指出具
体的承办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