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上半年信息系统监理师考试真题及答案-下午卷
试题一
【说明】
某国有大型企业为了提升竞争力,利用银行贷款进行信息化建设,项目估算投资约为人
民币 9000 万元,内容包括购买某知名 ERP 软件、定制开发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原有网
络系统、部分硬件设备并进行软硬件系统的集成工作,某蓝理公司负责该项目全过程的监理
工作。
事件 1:在项目启动前期,该企业总经理决定由信息中心总体负责该单位的信息化建设,
任命信息中心副主任为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并要求信息中心的系统管理员 A 总体负责业务流
程再造、组织机构的调整、业务的重新整合、培训等工作,要求系统管理员 B 负责总体协调,
组织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生产车间的信息化实施工作。
事件 2:工程建设需要订购一批 3G 上网卡,上网卡生产商在得知消息后,向建设单位去
函表示:“本厂生产的 3G 上网卡,每块单价 90 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 联系。”建
设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 500 块 3G 上网卡,每块单价 85 元。”两个月后,建设单
位收到上网卡生产商发来的 500 块升级版 3G 上网卡,但每块价格仍为 90 元,建设单位拒收。
事件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出口,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公
司某月的资金链暂时中断,不得不临时使用部分所贷资金“救急”购买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
计划待下月经营状况好转后再归还此部分资金。
事件 4:该项目中的定制开发应用系统子项建设,预计花费人民币 1000 万元,为期 12
个月,在工作进行到第 8 个月时,根据财务部门提供资料,成本预算是人民币 640 万,实际
成本支出是人民币 680 万,挣值为人民币 540 万。
【问题 1】
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你对事件 1 中信息化建设组织的设置应提出哪些监理
建议。
1.任命信息中心副主任为项目领导小组组长不妥,因为企业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它的实施自始至终都需要企业的最高管理层的介入或授权。
2. 要求系统管理员 A 总体负责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机构的调整、业务的重新整合、培训等
工作不妥,因为这牵涉到企业的管理变革,必须由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主导,管理层参与。
3. 要求系统管理员 B 负责总体协调,负责组织各部门的信息化实施工作不妥,他没有相应
的管理权限来协调这些工作。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相关知识的掌握。考察内容分别为在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中,信息化建设的组织设置;在企业采购过程中,对合同法内容中的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的掌握;对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以及如何计算成本偏差、进度偏差、成绩绩效与进度绩效等。
解析:
考查企业信息化建设中的组织设置。企业信息化应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别设置信息化
建设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由企业的总经理担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 CIO
(或具有相应权限的公司级领导)任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任。
应由总经理(或 CIO、或具有相应权限的公司级领导)总体负责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机构的
调整、业务的重新整合、培训等工作,因为以上建设内容并不只是购买一套软 件就能完成
的,它牵涉到企业的管理变革,必须由企业管理层参与。
应由总经理(或 CIO、或具有相应权限的公司级领导)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办公室、财务部、
市场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生产车间的信息化实施工作。如果由科员级的系统管理员
来负责的话,他没有相应的权限。
【问题 2】
请分析在事件 2 中建设单位拒收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建设单位不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建设单位对生产商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
其对生产商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因此,该合
同没有成立,建设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解析:
考查企业采购过程中,考生对《合同法》相关知识的掌握。根据《合同法》要求: 要约是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
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
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失效的情况: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在事件 2 中,上网卡生产商发来的 500 块升级版 3G 上网卡价格为 90 元,而非建设单位回函
中要求的 85 元,因此属于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此时要约失效,建设单
位可拒收。
【问题 3】
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请你判断事件 3 中是否存在不妥,为什么?
建设单位不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建设单位对生产商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
其对生产商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 因此,该
合同没有成立,建设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解析:
考查银行对企业贷款时,贷款资金的使用条件,信息化建设贷款资金应专敎专用,而不能挪
作他用如购买原材料。
【问题 4】
根竭事件 4,.请计算成本偏差(CV)、.进度偏差(SV)、成本绩效指数 CPI、进度绩效指
数 SPI。
考查成本控制中的财务绩效分析,要求考生能够根据计划工作的预算成本(PV), 实际工作
的实际成本(AC)、实际工作的预算成本(EV),计算出成本偏差(CV)、进度偏差(SV)、成
本绩效指数 CH 和进度绩效指数 SPI。
试题二
【说明】
某国家机关拟定制开发一套适用于行政管理的业务应用系统,先以本级单位为试点,如
应用效果良好,则在本系统内地方单位进行统一安装部署。计划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
开发单位。
事件 1:监理在审核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拟签订合同条款中未针对本业务应用系统的
知识产权进行规定,于是建议业主单位对该部分进行补充。
事件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所有投标的 4 家单位对原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售
后服务方案进行补充提交。
【问题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是否有必要对软件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进行规定,如有请说明原因
1. 有必要;根据《著作权法》或《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如未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即知识产权归开发单位所有或不归业主单位所有。
2. 系统内安装推广会产生歧异;对系统今后的升级维护产生影响。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知识的掌握,以及招投标法中,对评标过程、评标内
容有关知识的掌握。
解析:
考查对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知识的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
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
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
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
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
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必要对软件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进行规定,否则归开发单位所有,则
该国家机关无权在系统内的地方单位推广。
【问题 2】
对于事件 2,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是否存在不妥,请说明依据和原因。
不妥;根据《招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解析:
考查招投标法中,对评标过程、评标内容有关知识的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事件 2 中,对原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补充提交,不属于对投标文件内容的
进一步解释,而是增加新的内容,因此不妥。
【问题 3】
按照《招投标法》中关于招标文件构成的规定,请简述监理在审核招标文件时应重点关
注的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项目报价比重是否合理。
评标标准是否合理。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适用于业主单位及项目实际(合同条款)。
解析:
在事件 3 中,监理在审核招标文件时应重点关注:投标人资格、招标技术要求、项目报价比
重、评标标准、拟签订合同条款等内容,以保证选出的中标人能够满足下列条件:能够最大
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
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试题三
【说明】
某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市政府机关的办公应用系统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经过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选择 A 公司作为工程的承建单位,目前项目己经进入分析设计阶段。A 公司完成了
系统的需求分析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对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评审,专
家组形成以下主要评审意见:
(1) 需求规格说明书未能完全覆盖用户的业务需求;
(2) 需求规格书明书存在多处前后描述不一致的情况;
(3) 需求规格说明书中部分功能定义不明确,不能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4) 承建单位须对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评审。
【问题 1】
一般情况下,需求评审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包括 、 、 、 。
供选择的答案:
①建设单位代表 ②承建单位代表 ③监理单位代表
④用户单位代表 ⑤第三方测试机构代表⑥行业专家
⑦信息化领域专家
①④⑥⑦
本题背景为信息应用系统分析设计阶段,需求规格说明书未通过专家组的评审,进而提出评
审专家的组成、该阶段监理应开展哪些工作,以及该阶段应出现何种建设成果。
解析:
考查需求评审专家组的成员可以包括哪些。在评审需求规格说明书中,评审专家组成员可以
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用户单位代表、行业专家、信息化领域专家。一般情况下, 由于被评
审的文档是承建单位完成的、文档形成过程是监理单位监理的,因此这两方角色不宜做为专
家组成员。同时,目前工作仅为需求分析阶段,还未到测试验收阶段,因此不需要第三方测
试机构代表的参与。
【问题 2】
针对本次需求评审的结果,监理应重点开展哪五项工作?
1. 研究落实专家评审意见。
2. 督促承建单位完善用户业务需求分析工作。
3. 监督承建单位修改和完善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4. 审核承建单位修改后的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5. 协助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需求评审。
解析:
考查针对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评审,在未通过的情况下,监理应重点开展哪些工作。首先应根
据专家意见,研究如何落实专家意见,然后依据专家意见督促承建单位完善工作、完善文档,
最后监理审核文档,并协助业主重新组织评审。
【问题 3】
分析设计阶段项目建设成果主要包括 。
供选择的答案:
①立项建议书 ②概要设计规格说明③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④项目开发工作计划⑤可行性分析报告 ⑥详细设计规格说明
⑦测试计划 ⑧测试报告 ⑨软件配置管理计划
②③④⑥⑦⑨
解析:
考查分析设计阶段项目的建设成果。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是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项
目时应形成的成果,即在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形成的;测试报告是在项目编码时或编码完成
后的成果,即在项目的实施阶段或验收阶段形成的;其他的为分析设计阶段形成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