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江苏常州大学综合一考研真题 A 卷
一、名词解释(共 6 题,每题 5 分,共计 30 分)
1、法律体系
2、法制体系
3、立法
4、宪法规范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宪法解释
二、简答题(共 6 题,每题 8 分,共计 48 分)
1、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构成?
2、简要回答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3、简要回答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简述宪法的分类。
5、简述我国宪法的形式渊源。
6、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论述题(共 2 题,每题 20 分,共计 40 分)
1、1978 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
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2012 年,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则提出了“科学立
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
请结合“十六字方针”谈谈你对“新十六字方针”的认识。
2、结合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论述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共 2 题,每题 16 分,共计 32 分)
1、丁某是某自治州银行行长,1990 年经人检举,检察院立案侦查。有确凿证据证明丁
某贪污、受贿 120 万元。从丁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开始,就有很多人为丁某求情、开脱。还有
领导同志说丁某是爬过雪山,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革命,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功过相抵,
从轻处罚算了。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顶住了来自四方八方的压力,秉公执法,公正审理
了丁某一案。
本案中法院顶住压力公正审判的行为体现了什么法律原理,并论述这个原理。
2、2016 年 10 月 12 日,在香港立法会新一届议员宣誓入职的仪式上,两名来自香港“本
土派”的年轻议员身批写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蓝色横幅宣誓,
其中一个名叫梁颂恒的人还在宣誓时故意把中国读成“支那”,他们的宣誓后经过香港法院
裁判无效,议员资格被取消。11 月 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104 条的解释,指出宣誓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宣誓人面
前宣誓,若拒绝宣誓即丧失相应公职资格,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
替,应确定为无效宣整,并不得重新安排宣授。
请根据上述案情,结合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宪法相关原则,论证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合法性、
必要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