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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大学法学综合B考研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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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四川大学法学综合 B 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计 30 分) 1.邻接权 2.复代理 3.不能犯 4.原因自由行为 5.排除合理怀疑 6.既判力 二、判断分析题(每小题 8 分,共计 48 分) 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召回制度,即民法中的恢复原状。 2.当事人可以约定预先放弃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利益。 3.在民事二审程序中,上诉人不得提出反诉。 4.人身危险性是犯罪的基本属性之一。 5.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 6.停靠天津港的某外籍邮轮上发生一外国人杀死另一外国人的案件。由于犯罪不是发生 我国的船舶上,所以我国对该犯罪案件没有刑事管辖权。
三、简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计 30 分) 1.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2.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3.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四、论述题(本题 20 分) 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助。 五、案例题(本题 22 分) 姚某(男)与女友李某都是某地阿荣旗亚东镇人,二人自由恋爱,遭到女方父母反对后, 便产生轻生之念。某年 12 月 6 日,两人在亚东镇一家旅店内商议自杀,并于当晚达成共同 自杀的协议。次日,李某从市场买回毒药后配置成药水,与姚某一起跑到镇上河堤边的草地 上,把一瓶农药平分在两个矿泉水空瓶中,双方在说了一些告别的话后,各自拿起手中的瓶 子就喝。 就在这时,姚某突然害怕了,他只喝了一点点就将瓶子放下,而李某则一口气将整瓶农 药灌下。几分钟后,感到肚子有些疼痛的姚某发现,李某扭动了几下就没了任何动静,姚某 此时才如梦方醒,急忙召唤路人将李某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李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死后,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断绝了,给其 70 多岁的父母生活上带来了许多困难, 为此,李某的父母要求姚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20 万元。但是,姚某认为双方之前协商好一起 服毒自杀,李某是自愿的,他没有对她下毒手,他不是故意杀人,没有赔偿的法律责任。 请回答问题:
1.本案中,姚某与李某相约自杀的行为,尤其是李某死亡的事实中,是几个人的意思表 示?这个意思表示对后果的发生,发挥什么作用? 2.姚某对于李某的死亡,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也就是说,李某死亡的后果是一个人的主 观意愿还是两个人的主观意愿,理由是什么? 3.姚某是否应该对李某自杀承担赔偿责任,其理由,学理上应当如何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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