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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湖北武汉大学民法学考研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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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湖北武汉大学民法学考研真题 一、概念辨析(比较下列每组概念,指出其不同点。每小题 5 分,共 30 分) 1、法人拟制说和法人实在说 2、财团抵押和浮动抵押 3、要约和要约邀请 4、名誉权和隐私权 5、缔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6、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二、法条评析(指出下列法条的不足之处并说明理由。每小题 6 分,共 18 分) 1、我国《民法通则》第 58 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2、我国《担保法》第 88 条规定:“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 权人接受的。” 3、我国《合同法》第 39 条第 1 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 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 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三、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 8 分,共 32 分) 1、代理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2、简述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新《合同法》中的具体体现。 3、如何理解无因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中“管理人须有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这一要件 的含义? 4、简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区别。 四、论述题(20 分。提示:答题的内容应当包括此命题的含义、在此问题上不同的立 法例或学说主张、我国立法对此问题的态度以及你对该问题的看法及其理由。) 评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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