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资料库

尼康数码相机-COOLPIX P300(简体中文)说明书.pdf

第1页 / 共200页
第2页 / 共200页
第3页 / 共200页
第4页 / 共200页
第5页 / 共200页
第6页 / 共200页
第7页 / 共200页
第8页 / 共200页
资料共200页,剩余部分请下载后查看
安全须知
注意
简介
关于本说明书
信息和注意事项
照相机部件
照相机机身
显示屏
基本操作
指令拨盘
升起及降下闪光灯((闪光灯弹出)控制)
旋转式多重选择器
MENU(菜单)按钮
在菜单画面中的标签之间切换
使用照相机菜单
半按/完全按下快门释放按钮
安装照相机腕带
开始步骤
插入电池
取出电池
对电池充电
开启和关闭照相机
设定显示语言、日期和时间
插入存储卡
取出存储卡
基本拍摄和播放:(自动)模式
步骤1 开启照相机并选择(自动)模式
(自动)模式中显示的指示
步骤2 构图
使用变焦
步骤3 对焦和拍摄
步骤4 查看和删除照片
查看照片(播放模式)
删除不需要的图像
使用闪光灯
设定闪光模式
使用自拍功能进行拍照
拍摄笑脸照片(笑脸定时器)
近拍模式
调整亮度(曝光补偿)
更多拍摄说明
选择拍摄模式(模式拨盘)
选择拍摄场景(场景模式)
在照相机选择的场景中拍摄(场景自动选择器)
选择场景模式以拍摄照片(功能)
使用简易全景拍摄照片
查看使用简易全景记录的照片
使用全景辅助拍摄照片
设定拍摄曝光(P、S、A和M模式)
P、S、A、M模式
P(程序自动)模式
S(快门优先自动)模式
A(光圈优先自动)模式
M(手动)模式
调整亮度、鲜艳度和色相(P、S、A和M模式)
操作创意滑块
拍摄选项:拍摄菜单(P、S、A和M模式)
图像模式(图像品质/图像尺寸)
白平衡
测光
连拍
ISO感光度
曝光包围
AF区域模式
对焦于移动的拍摄对象上并拍摄(对象跟踪/脸部优先跟踪)
自动对焦模式
闪光曝光补偿
无法同时应用的功能
更多播放说明
全屏播放中的操作
显示直方图和拍摄信息
查看多张照片:缩略图播放
日历显示
近距离查看:变焦播放
播放选项:播放菜单
打印指令:设定要打印的照片和打印份数
幻灯播放
保护
选择照片
旋转图像
语音留言
复制:在内存和存储卡之间复制
编辑照片
照片编辑功能
编辑照片
快速润饰:增强对比度和饱和度
D-Lighting:增强亮度和对比度
皮肤柔和:使皮肤显得更光滑
滤镜效果:数码滤镜
小图片:减小图像尺寸
裁切:创建裁切后的副本
动画录制和播放
录制动画
录制慢动作和快动作动画(HS动画)
使用动画菜单
动画选项
自动对焦模式
播放动画
删除不必要的动画
连接到电视机、计算机和打印机
连接到电视机
连接到计算机
在连接照相机之前
将图像从照相机传送到计算机
连接到计算机时充电
连接到打印机
连接照相机和打印机
逐张打印照片
打印多张照片
基本照相机设定
设定菜单
欢迎画面
时区和日期
显示屏设定
打印日期
减震
动态侦测
AF辅助
数码变焦
声音设定
自动关闭
格式化内存/格式化存储卡
语言/Language
电视设定
计算机充电
眨眼警告
全部重设
固件版本
照相机保养
照相机保养
清洁
存放
技术注释与索引
另购配件
经认可的存储卡
文件和文件夹名称
错误信息
故障排除
技术规格
支持的标准
索引
数码照相机 使用说明书 Ck
商标信息 • Microsoft、 Windows和Windows Vista是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国和/或 其它国家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 Macintosh、 Mac OS 和QuickTime 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它国家的注册商 标。 • Adobe和Acrobat是Adobe Systems Inc.的注册商标。 • SDXC、 SDHC 和SD标志是SD-3C, LLC的商标。 • PictBridge是商标。 • HDMI、 标志和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高清晰度多 媒体接口)是HDMI Licensing LLC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在本说明书或随尼康产品提供的其它文件中所提及的所有其它商标名 称,分别为其相关所有者所持有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AVC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 本产品在AVC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 下被授权于客户在个人和非商业使用范 围内使用,用以(i)按照AVC标准进行视频编码 (“AVC视频”),和/或(ii)对 从事个人和非商业活动的客户编码的和/或从经授权可以提供AVC视频的视 频供应商处获得的AVC视频进行解码。任何其它使用范围均未获得授权或予 以默示。可以从MPEG LA, L.L.C.获得更多信息。 请访问http://www.mpegla.com。
简介 开始步骤 基本拍摄和播放:A (自动)模式 更多拍摄说明 更多播放说明 编辑照片 动画录制和播放 连接到电视机、计算机和打印机 基本照相机设定 照相机保养 技术注释与索引 i
安全须知 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 “安全须知”,并以正确的方法使用。 本 “安全须知”中记载了重要的内容,可使您能够安全、正确地使用产品, 并预防对您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请在理解本部分的内容后阅 读使用说明书正文,并在阅读之后妥善保管,以便本产品的所有使用者可以 随时查阅。 本节中标注的指示和含义如下。 危险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极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负重 伤的内容。 警告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负重伤 的内容。 注意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以及有 可能造成物品损害的内容。 本节使用以下图示和符号对必须遵守的内容作以分类和说明。 图示和符号的实例 符号表示唤起注意 (包括警告)的内容。 在图示中或图示附近标有具体的注意内容 (左图之例为当心触电)。 符号表示禁止 (不允许进行的)的行为。 在图示中或图示附近标有具体的禁止内容 (左图之例为禁止拆卸)。 符号表示强制执行 (必需进行)的行为。 在图示中或图示附近标有具体的强制执行内容 (左图之例为从插座上拔下插 头)。 警告 (有关照相机) 切勿自行拆卸、修理或改装。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发生故障并导致 受伤。 禁止拆卸 当产品由于跌落而破损使得内部外 露时,切勿用手触碰外露部分。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或由于破损部分 而导致受伤。 取出电池和(或)拔下电源,并委托 尼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修理。 禁止触碰 立即 委托修理 禁止 接触水 取出电池 立即 委托修理 禁止使用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或被雨水 淋湿。 否则将会导致起火或触电。 当发现产品变热、冒烟或发出焦味等 异常时,请立刻取出电池。 若在此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火 灾或灼伤。 取出电池时,请小心勿被烫伤。 取出电池,并委托尼康授权的维修服 务中心进行修理。 切 勿 在 有 可 能 起 火、爆 炸 的 场 所 使 用。 在有丙烷气、汽油等易燃性气体、粉 尘的场所使用产品,将会导致爆炸或 火灾。 ii
禁止闪光 禁止闪光 妥善保管 妥善保管 警告 禁止使用 切勿朝驾驶员闪光。 否则将会造成事故。 切勿将闪光灯贴近人眼进行闪光。 否则将会导致视觉损伤。 请特别注意在对婴幼儿摄影时,须保 持1 m以上的距离。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婴 幼儿可能会放入口中的细小部件。 否则将会导致婴幼儿将部件吞入口 中。 意 外 吞 入 口 中 时,请 立 即 向 医 生 咨 询。 切勿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颈部。 特别注意勿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婴 幼儿或儿童的颈部。 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颈部有可能会 导致窒息 。 仅使用指定的电源(电池、可充电电 源适配器或电源适配器)。 使用非指定电源,将会导致火灾或触 电。 若在充电或使用电源适配器时发生 雷鸣,则切勿触碰电源插头。 否则将会导致触电。 请远离设备,直到雷鸣停止为止。 注意 (有关照相机) 切勿用湿手触碰。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触电。 当心触电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产 品。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受伤。 妥善保管 安全须知 进行移动时,切勿将照相机安装在三 脚架上。 摔倒、碰撞时将有可能导致受伤。 小心移动 小心使用 取出电池 拔下插头 若要在飞机内使用,则在飞机起飞、 着陆时务必关闭电源。 在医院使用时务必遵守医院的指示。 本设备发出的电磁波可能会干扰飞 机的电子系统或医院的医疗设备。 长 期 不 使 用 时,务 必 切 断 电 源(电 池、可 充 电 电 源 适 配 器 或 电 源 适 配 器)。 电池漏液有可能导致火灾、受伤或污 损周围环境。 使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或电源适配 器时,请先从插座上拔下电源插头, 然后断开照相机的连接。否则将有可 能导致火灾。 内置闪光灯的闪光灯窗与人体或物 体紧贴时切勿闪光。 否则将会导致灼伤或起火。 禁止闪光 使用时切勿用被褥遮盖、包裹。 否则将无法散热,使得外壳变形,并 导致火灾。 禁止 切勿放置于封闭的车辆中、直射阳光 下或其它异常高温之处。 否则将对内部零件造成不良影响,并 导致火灾。 切勿使用播放音乐的CD 播放机播放 附送的CD-ROM光盘。 否则将损伤设备,或由于大音量而对 听觉造成不良影响。 禁止放置 禁止 危险 (有关专用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不使用时请关闭电源、遮住镜头,并 保存在没有阳光照射处。 阳光会聚焦,并有可能导致火灾。 妥善保管 禁止 切勿将电池投入火中或对电池加热。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切勿使电池短路或拆卸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禁止拆卸 iii
安全须知 务必使用专用充电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锂离子可充电电池EN-EL12 是尼康数 码 照 相 机 的 专 用 电 池,适 用 于 COOLPIX P300。 切 勿 在 不 适 用 EN-EL12 的 设 备 中 使 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切勿与项链、发夹等金属物品一起运 送或保存。 否则将导致短路而造成漏液、发热或 破裂。 运送时请盖上终端盖。 电池漏液进入眼内时,务必立即用清 水冲洗,并接受医生治疗。 若置之不理则将导致损伤眼睛。 危险 禁止使用 危险 危险 警告 (有关专用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妥善保管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电 池。 否则将会导致婴幼儿将电池吞入口 中。 意 外 吞 入 口 中 时,请 立 即 向 医 生 咨 询。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 否则将导致漏液或发热。 禁止 接触水 发现有异常(如变色或变形)时, 务必停止使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禁止使用 充电时,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长度仍 未完成充电,则务必中止充电。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警告 进行回收再利用或废弃处理时,务必 使用胶带等将电极部分绝缘。 接触其他金属将导致发热、破裂或起 火。请将废旧电池带去尼康授权的维 修服务中心或回收商,或者根据当地 法规进行废弃处理。 电池漏液接触到皮肤或衣服时,务必 立即用清水冲洗。 若置之不理则将引起皮肤发炎等症 状。 警告 警告 注意 (有关专用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切勿对电池施以强烈撞击或投掷电 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注意 警告 (有关可充电电源适配器) 切勿自行拆卸、修理或改装。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发生故障并导致 受伤。 禁止拆卸 禁止触碰 立即 委托修理 拔下插头 立即委托 修理 当产品由于跌落而破损使得内部外 露时,切勿用手触碰外露部分。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或由于破损部分 而导致受伤。 从插座上拔下电源插头,并委托尼康 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修理。 当发现产品变热、冒烟或发出焦味等 异常时,请立刻从插座上拔下电源插 头。 若在此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火 灾或灼伤。 从插座上拔下电源插头时,请小心勿 被烫伤。 从插座上拔下电源插头,并委托尼康 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修理。 iv
禁止 接触水 禁止使用 警告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或被雨水 淋湿。 否则将会导致起火或触电。 切 勿 在 有 可 能 起 火、爆 炸 的 场 所 使 用。 在有丙烷气、汽油等易燃性气体、粉 尘的场所使用产品,将会导致爆炸或 火灾。 电源插头的金属部分或其周围附着 灰尘时,务必使用干布擦拭干净。 若在此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火 灾。 若发生雷鸣,则切勿触碰电源插头。 否则将会导致触电。 请远离设备,直到雷鸣停止为止。 禁止使用 禁止 切勿损伤、加工连接线。 此外,切勿将重物压在连接线上、对 连接线加热,或强行拉扯或弯折连接 线。 连接线破损将会导致火灾、触电。 切勿用湿手插拔电源插头。 否则将会导致触电。 当心触电 切勿连接用于海外旅行的电子式变 压器(旅行转换器)或直交流逆变器 等电源进行使用。 否则将导致发热、故障或火灾。 禁止 注意 (有关可充电电源适配器) 切勿用湿手触碰。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触电。 当心触电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产 品。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受伤。 禁止放置 安全须知 使用时切勿用被褥遮盖、包裹。 否则将无法散热,使得外壳变形,并 导致火灾。 禁止 v
注意 照相机及相关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及环 保使用期限说明 环保使用 期限 部件名称 1 照相机外壳和镜筒 (金属制) 照相机外壳和镜筒 (塑料制)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 (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 苯醚 (PBDE) 铅 (Pb) ✕ ✕*1 ✕ 2 机座和机械元件 3 光学镜头、棱镜、滤镜玻璃 4 电子表面装配元件(包括电子元件) ✕ 5 机械元件,包括螺钉、螺母和垫圈等 6 无线发射器和遥控器 *2 7 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池匣和连 ✕ ✕ ✕ 接线类 *2 8 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2 9 镍氢可充电电池 *2 10 非电子附件 (盖子、罩子、带子、遮 光罩、光学附件、转接环、盒子等)*2 11 光盘 (CD-ROM) *2 注: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标识说明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SJ/T11363-2006标准规定 的限量要求以下。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SJ/T11363-2006标 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但是,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要使照相机相关产品完全不含有上述有毒 有害物质极为困难,并且上述产品都包含在 《关于电气电子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使用限 制指令2002/95/EC》的豁免范围之内。 *1 表示存在于照相机机身内置的某些滤镜中。 *2 部件名称栏中6-11类的附件既可能与主产品捆绑销售,也可能单独销售。无论何种情况, 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含有量相同。 环保使用期限 此标志的数字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表示该 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的年数。 请遵守产品的安全及使用注意事项,并在产品使用后根据各地的法律、规定以适当的方法回 收再利用或废弃处理本产品。 vi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