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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深圳市公务员申论考试真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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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广东深圳市公务员申论考试真题及答案 给定材料 材料材料 1 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以个人名义向西南五省区灾民捐款 2 亿的举动,引起社会各 界的广泛关注。经过几个月的实施后,这笔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的 2 亿元人民币善款 终于发放完毕。 然而 10 个月前,曹德旺提出要在半年内将 2 亿元善款发放到近 10 万农户手中,且差错 率不超过 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 3%,远低于“行规”的 10%。这次捐款被称为“史上最 苛刻捐款”。 根据曹德旺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的合同约定:基金会必须在半年内将 2 亿 元捐款发放到西南五省区的近 10 万户困难群众手中;善款下发之后,将由评估机构随机抽 检 10%的受助家庭,如发现不合格率超过 1%,中国扶贫基金会将对超过 1%的部分予以 30 倍 的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项目管理费)。 “以前我们接手的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一般都是 10%;3%的比例实在太低,我们从来没 有试验过,这是对基金会基本功的一次考验。”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助理陈红涛说。 另一个挑战是 1%的差错率。陈红涛说,如果捐助的只是上百人,把差错率控制在 1%以 内并不难,甚至能够做到 100%准确。但此番要把善款发放到分布在 5 个省区的近 10 万农户 手中,操作难度极大。“究竟哪些人需要帮助?怎样才能确保钱安全到达他们手中?需要大 量专业人员和渠道。” 曹德旺的“苛刻”远不止此。从一开始,他就对帮他发钱的基金会保持高度的警惕,全 程监督。作为资深捐赠人,曹德旺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并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 基金会每 10 天就要向他递交一份有关项目进展的详细报告。“最苛刻捐款”给基金会的执 行力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 面对巨大的压力,基金会分别与各项目省、项目县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了严格的问责 条款。各省、市扶贫办动用数以千计的乡村干部参与项目的执行工作,如此一来,捐赠人、 公益组织、政府部门都绑在了一块。为了降低运作成本,扶贫基金会在西南 6 所大学里面挑 选了 500 多名志愿者,两人一个小组,入村核查,确定受益人名单。据统计,为了曹德旺这 个捐款项目,中国扶贫基金会派出了 50 余名员工和 20 多名助理;加上 500 多名大学生志愿 者、20 多名社会志愿者和五省区扶贫办的干部,执行人员的总数超过 1 万人。 材料材料 2
3 月 16 日,被冠以中国“首善”的陈光标赶到云南盈江地震灾区,向两个寨的群众发 放了 23 万元救灾款,每人 200 元。不过,他在派钱后与村民举钱合影的照片在网上引发争 议。 3 月 20 日,在北师大公益研究院主办的基金会领导人高级研修班上,陈光标回应说, 自己的行为是遵从了父亲低调做人高调行善的教诲,对于合影中的“V”字手势,他解释说, 这是希望和信心的象征。对于这种慈善方式各方评价不一,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曾 直言不讳地说:“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 对于自己的慈善行为曾被定义为“暴力慈 善”的说法,陈光标主动回应说:“我觉得‘暴力慈善’这个定位非常好。因为当前中国慈 善事业的大发展必须要用‘大暴力’去推动。用暴力慈善才能推动慈善事业大幅度地进步。” 在当天的交流中,有基金会向陈光标建议他成立自己的基金会,通过基金会来实现自己的公 益愿望,对此,陈光标回答:时机还不成熟。对于时机不成熟的原因,陈光标表示:“在目 前的阶段,我需要通过高调的捐款行为来刺激中国的富人。中国的富豪太多,但有多少企业 家愿意从内心里想捐钱?所以,现在还是需要多些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有动力才有行动。” 由此,陈光标再次对自己的高调表示了坚持:“就是因为我的高调,现在我每次组织捐款, 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加入到这个队伍中。上个月到重庆敲锣打鼓发红包,企业家们看几十 万几百万的亲手把钱捐到贫困人手中,内心都很感动。”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刘选国提出,卡内基曾说过“滥行布施不是美德”,把钱发放 到懒惰的人手中,还不如直接把钱抛向大海。而陈光标在直接发放钱款时,如何确保钱款发 放到最需要帮助的人的手上,怎样避免资助的不是懒惰的人?为什么不考虑通过基金会呢? 陈光标表示,自己对基金会有要求,一是要效率高并且透明;二是每年要把捐款花掉 80%; 第三是要让捐助者感动,多鼓励多宣传多表彰捐赠者。“我在台湾给一万个人发放红包,可 能两千个人不需要,但这不是我考虑的,如何让慈善最大化,让更多人知道慈善,才是我的 希望。” 4 月 23 日,《中国经营报》与《华夏时报》同时刊发报道,称陈光标宣布 2010 年捐款 3 亿元的部分捐赠并未完全到位,并质疑陈光标假借慈善之名为自己获取商业利益。一时间, 举国哗然。 4 月 26 日,2011 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在北京揭晓,2010 年捐赠 10 亿多元的企业 家曹德旺获得中国“首善”称号,陈光标材料材料 3 此次无缘排行榜。 对此,《公益时报》执行总编、中国慈善榜编制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赵冠军在接受《法治 周末》记者采访时说:“陈光 标让我们很纠结。”
赵冠军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说,他们在统计中国慈善榜数据时,根据陈光标提供的 慈善“成绩单”,统计到的捐款数额与陈光标公布的年度捐赠 3 亿元差距非常大。“看到的 票据有 4000 万元左右,票据以外以现金实物形式的捐赠无法核实,既没有捐赠接受方的证 明,也没有购买实物的发票。” 有报道指出,此次"诈捐"事件中,陈光标的很多物资捐赠在折成具体金额时存在制度漏 洞。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刘洲鸿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谈道,如果要免税是需 要基金会开具鉴定发票的。一般是按照市场价来折算的。如果是生产厂家直接以产品捐赠, 等同于买卖,是要上增值税的。目前国内可能还没有这样的专门认定和评估机构。同时,捐 赠证书是不能真正代表实际捐赠数额的,一切还是要以财务捐赠发票为准。 事实上,历年慈善排行榜的发布典礼上,我国慈善立法的进程都是媒体最为关心的问题 之一。对于公益慈善事业和慈善公益类组织,此前仅有基金会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大多层级不高,相互之间缺少协调。特别是政府权力和民众权利在慈 善法律关系中的边界,民间慈善机构能否降低申办门槛、在日常运行中是否要定期公开各类 账户确保财务透明,捐赠人、公众及舆论是否享有对民间慈善组织的各种监督权利,无法在 法律层面厘清。 5 月 1 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募捐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募捐条例》正式施行。其主要 制度是以强制公开制度为核心,将募捐箱变成"玻璃箱",让公众清楚地知道谁可以募捐、为 什么募捐、募捐了多少钱、募捐财产是怎样使用的。 目前,慈善项目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各级政府的权力系统。而这,是任何民间慈善机构 所无法抵达的区域。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访者对《法治周末》记者说,陈光标“无章法” 的捐赠更像是布施,但他总是称“我只是要回报社会、支持国家”。 材料材料 4 2010 年 12 月 3 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深圳壹基金成立。 此前的“壹基金”官网上,其历史始于 2006 年 12 月,是无独立法人资格、从属于中国 红十字会(下称红十字会)的专项基金。 因亲身经历东南亚海啸,明星李连杰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并提出“每人每月一元钱”的 理念,期望集合公众小钱办大事——“壹基金”由此而来。“壹基金”的理念决定了它的募 捐对象为公众,登记为公募基金会是它唯一的发展路径。但在中国,李连杰的这一愿望却一 度遭遇体制障碍。
2004 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有关部门及授权组织,是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申请设立基金会,须出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设立的文件。按上述条例,各级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基金会的设立、 变更、注销等,业务主管单位则主要负责基金会登记前的审查、日常监督等工作,二者对基 金会实行“双重管理”。 此外,《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公益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类,前者可面向 公众募捐,而后者则不得向公众募捐。虽然中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民间组织成立公募基金会, 但在实际操作中,纯粹的民间组织难以成功登记为公募基金会。 回忆“壹基金”落户深圳的想法,刘润华说,他也是从媒体报道中获知了“壹基金”的 困境。思索两周后,他致电民政部社会事业和慈善救济司前司长王振耀,请后者牵线,希望 “壹基金”能到深圳登记注册。2010 年 6 月,王振耀退出政界,担任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 究院院长。 刘润华说,像“壹基金”有这么好的团队、理念和社会影响,如果连它都办不下去,“那 不是‘壹基金’的问题,而是整个登记管理体制的问题”。“壹基金”和深圳市民政局一拍 即合,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出人意料地顺利。 2010 年 11 月 22 日,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下 发《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允许上海壹基金、老牛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北京万通公益基金会、万科公益基金会五家发起机构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名称申 请设立基金会。2010 年 11 月 28 日,五家发起机构正式向深圳市民政局提出申请,12 月 3 日即获批准,前后不过几天。 根据深圳壹基金的章程,其性质为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深圳市。但这并 不意味着“壹基金”只能接受深圳范围内的募捐。它可以通过理事会下属企业网络开辟募资 渠道。刘润华表示,对深圳壹基金的唯一地域限制,就是不能到其他城市发起募款活动。 材料材料 5 深圳壹基金的突破点在于,它是中国首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公募基金会。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认为,深圳壹基金注册成功,未必会带来太大示范 效应,引发大量基金会寻求公募资格。 刘忠祥做出如此判断,与现有政策背景有关,自 2004 年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 会分为公募、非公募两类,经换证登记后,原有全国性基金会大多被登记为全国性公募基金 会。此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受到严控。刘忠祥承认,一直以来,官方对公募基金会 态度谨慎,主要是担心慈善资源被滥用。据他透露,2004 年至今,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
国性公募基金会不足 20 家。反观非公募基金会却发展迅速,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非公募 基金会数量的年增长率都在 30%左右,甚至超出了民政部的预料。 大部分公募基金会活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仍是其难以淡化的官方色彩。在现行“双重管 理”体制下,基金会、尤其公募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对基金会的人事、财务、项目仍有 较大干涉。 正因此,各界普遍期待,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壹基金”能在业内激起竞争,令整个行 业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加透明度。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曾对李连杰强调,“壹基金” 具有示范效应,“如果做得好,也许慢慢就放开了,如果做砸了,也许一下子就收缩了。” 就另一方面而言,基金会发展的新情况,给管理者提出了新问题。有学者指出:是否给 予基金会公募资格,不应当以基金会是官方还是民间背景做甄别。而应考查基金会的团队和 架构,“能否真正对得起公募资格。不滥用资格,损害公共资源。” 北大法学院非营利组 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与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 2011 年《慈善蓝皮书》。 蓝皮书透露:去年我国社会慈善捐赠总额达到了 700 亿元,比 2009 年的 542 亿元大幅增长 近三成;此外,彩票发行筹集的公益金达 489 亿元。蓝皮书介绍,去年全年有 110 家中央国 企发生对外捐赠支出,累计捐赠量达 419866.76 万元。其中,神华集团捐款最多达到了 10 亿元;中国石油、中国电信、南方电网、中国海油捐款均超过 2 亿,分别为 4.8 亿、3.3 亿、 2.4 亿和 2.3 亿。蓝皮书同时指出,尽管有数十家央企都进行了过亿的巨额捐赠,但捐赠的 数额占利润的份额依然不是很高。材料材料 6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毫不示弱,在去年全年捐赠过亿的 36 笔捐赠中,民营企业的 数量占到了一半,首次出现了与国企旗鼓相当的局面。而外资企业依然延续“10 万捐赠、 100 万宣传、达到 1000 万效果”的做法。 蓝皮书还透露:全国人大已经将《慈善事业法》列入二档立法计划,人大法工委已经提 前介入慈善法立法工作,有利于慈善法的出台和实施。而今年的立法重点是有关社会团体、 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逐步放开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是大势所趋。 材料材料 7 在国外慈善事业中频频有大手笔投入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却选择了做铁公鸡,且多数企 业捐款后都十分善于将此作为宣传营销的手段,这是记者从昨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 2011 年 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1)》(以下简称“蓝皮书”)中获得的消息。专家指 出,对我国本土文化的认同感不高是跨国企业“吝啬”捐款的主要原因。
“虽然不能否定所有的跨国企业,但是,相当多的跨国公司对中国的公益捐赠比较冷漠, 实际捐赠非常少。事实上,跨国公司的公益活动大都做得很‘漂亮’,跟企业的营销结合紧 密,实际落实到弱势群体的捐赠额却很少。”刘京无奈地表示。 “跨国公司之所以对我国的公益捐赠事业比较冷漠,可能是由于跨国经营过程中,企业 自身对我国本土文化的认同感不高,导致社会责任感不高,进而让其并不是特别热衷于慈善 捐赠。”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对企业而言,如果单纯将慈善事业和营销相结 合则不利于树立自身形象,跨国企业既然选择在中国经营,则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的文化和制 度,并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经营过程中考虑所在国的社会利益,这将利于树立企业形象,以 达到长期经营的目的。材料材料 8 4 月 14 日,刘嵘在微博里声称每转发一次,就给桐树庄小学的孩子们捐款 9 元。接下 来,微博显示出无敌的力量,从活动发起到结束的 8 个小时内,该条微博被转发达 10 万次, 刘嵘表示认捐 90 万元,捐助贫困儿童。 4 月 22 日,这个纪录很快就被刷新。药家鑫一审被判处死刑,傅蔚冈在新浪微博发布 一条消息:“从今日起到 4 月 30 日 00:00 分,凡转一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女士的女儿捐 助 1 元人民币。”不到 3 个小时,这条微博被转发了 10 万余次。 一个有意思的对比是:如 果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官方组织募捐,3 个小时,可能连搭建舞台的时间都不够用。“现 实中去募捐,光准备工作就要做好几天,打印材料、布置场地等等,得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 青岛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张耀群举例说,“上次青岛热心市民为患病的哥捐款时,很多人甚至 都要开车或者打车去现场,哪像网上那么方便。” 张耀群表示,目前的微博捐款很多都是 属于特殊的个例,之所以引发这么多关注是因为事件本身的特殊性。“平时生活中也有很多 普通的需要救助的弱者,都可以通过微博这种方式来募集善款。”张耀群表示,微博慈善更 应该成为一种生活的常态,就像现实中的慈善一日捐一样,网民在网上随处随时都可以去做 公益。 不过张耀群也坦承,微博募捐问题也不少,其中一个就是很难实现有效监管。“现在法 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也就是说其实网络上这些个体并没有募集善款的资格,不能独立地 去操作这件事。”张耀群表示,下一步应该制定相关的规则和制度,“既要积极发挥网民的 捐赠热情,又要建立一定的规则来监督约束。” 按照张耀群的设想,可以引入一个第三方的公立机构进行监督,同时捐赠者、媒体以及 网民也要积极监督网络募捐者,而政府则应进一步完善公益法律法规,提高公益组织的透明 度、专业性、问责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解决线上线下捐助渠道和善款使用机制的问题。”
作答要求 一、材料 2 中徐永光和陈光标分别提到“慈善的暴力行为”和“暴力慈善”,请结合材 料 2,谈谈两者有什么不同。(20 分) 不超过 150 字 二、 请认真分析材料 1-5,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家和明星的个人慈善活动中面临的主要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30 分) 不超过 350 字 三、 请根据材料,围绕“推动中国慈善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主题,写一篇议论文。(50 分) 不超过 1500 字 第一题:材料 2 中徐永光和陈光标分别提到“慈善的暴力行为”和“暴力慈善”。请结合 参考答案 材料 2 谈谈两者有什么不同,要求不超过 150 字。(20 分) 【作答思路】 通过阅读题干可知,本题是一道综合分析题。题目要求说明徐永光“慈善的暴力行为”和陈 光标“暴力慈善”两者的不同,实质要求对两个词汇进行比较分析。仔细阅读给定资料 2, 可以从这两个词汇的出处中分析出它们的本质含义。 “慈善的暴力行为”这个词来源于徐永光的一句话“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陈光标式慈 善是一种给慈善的倒退。”在这句话中,“慈善的暴力行为”被用来形容陈光标这种只在乎 物质救济,不尊重或忽视受捐赠者心理感受的作秀式的慈善行为。 “暴力慈善”这个词出自陈光标的一句话“‘暴力慈善’这个定位非常好。因为当前中国慈 善事业的大发展,必须要用“大暴力”去推动,用暴力慈善才能推动慈善事业大幅度地进步。” 在这句话中,暴力慈善被理解为只有高调的捐款行为才能推动慈善事业,实际是陈光标在故 意曲解徐永光的意思,通过文字游戏来掩盖自己以慈善为商业作秀的实质。 最后对以上材料信息进行加工整合,分析出两者的不同即可。 【参考答案】 “慈善的暴力行为”是指一种以牺牲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满足的慈善作秀,是一种社 会慈善事业发展的倒退;而“暴力慈善”在这里是指只有用高调的捐款行为才能刺激中国的 富人,才能推动慈善事业大幅度地进步。前者是对陈光标举钱合照的批判和讽刺,后者则是 故意混淆词汇主语来为自己商业作秀行为开脱。 第二题:请认真分析材料 1—5,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家和明星的个人慈善活动中面临的主要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要求不超过 350 字。(30 分) 【作答思路】 本题是提出对策类试题,主要考查考生的解决问题能力。 通过审题可知,本题的作答范围是“资料 1-5”,作答对象是“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家和明星 的个人慈善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作答任务是“提出解决建议”,作答条件是“不超过 350 字”。 给定资料 1 中举了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捐款的例子,从侧面反映了我国慈善基金会的执行 力存在问题,由此可以推出一条对策:要加强对慈善机构和资金的监管,实施全程监管、实 时监管,严格问责制度。 给定资料 2 通过中国“首善”的陈光标的“暴力慈善”事例,指出我国个人慈善活动的存在 慈善意愿不强、不尊重捐助者等问题,由问题可反推出对策:要加强慈善宣传,提高慈善事 业的影响力,同时在慈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捐助者,避免“慈善的暴力行为”。 给定资料 3 通过中国“首善”的陈光标落选“中国慈善排行榜”这一事例,反映出我国个人 慈善活动中存在制度漏洞、立法缺失等过程,由问题反推出对策:要加强慈善制度建设,形 成专门的认定和评估机构;完善慈善立法,明确政府权力和民众权利边界,建立健全慈善事 业的进入、监管、监督等完整法律框架尚,确保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给定资料 4 和 5 通过深圳“壹基金”建立过程,从侧面反映我国个人慈善还存着体制障碍, 由此可反推出对策:创新慈善管理体制。 将以上对策进行加工整合即可形成本题答案。 【参考答案】 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家和明星的个人慈善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解决建议: 一是加强慈善宣传,提高慈善事业的影响力,使更多的个人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同时 要注意慈善的方式,充分尊重捐助者,避免出现“暴力慈善”情况。 二是切实加强对慈善机构和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 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全过程监控慈善资金的运作。 三是加强慈善制度建设,形成专门的认定机构和评估机构,避免部分捐赠不到位或假借慈善 之名为自己获取商业利益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完善发展慈善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权力和民众权利边界,建立健全慈善事 业的进入、评估、监管、等完整法律框架,并保证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 五是创新慈善事业管理体制,降低慈善登记门槛,建立涵盖所有慈善组织的登记制,使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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