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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研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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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研真题 一 解释概念(40 分) 1 第四海事财产 2 分摊价值 3 共同利益派 4(油污责任公约)油类 5 船价制 6 非限制性债权 7 指示提单 8 转换提单 9 (中国海商法)留置权 10 到达船舶 11 停租 12 控制权 13 履约方 14 批量合同 15 互有过失碰撞条款 16 责任期间 17 一旦滞期,永之滞期 18 无效果无报酬 19 (油污查任公约)财务担保
20 多式联运 二 就下列表述举例(40 分) (注意∶必须给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例子,不要解释含义。) 1 管理船舶 2 谨惯地管理货物 3 妥善地管理货物 4 抛货 5 明知会境成损失失但仍采取轻率的行为 6(海牙规则)每单位赔偿 100 英镑 7 势必搁浅时采取的故意搁浅行为 8 共同海损可以包括替代费用 9 确定碰撞过此那些床过失大小主要是看谁造成了碰撞的紧迫局面 10 即将碰撞前所采取的措施即使错误也不予追究责任 11 (责任限制)侵犯除合同权利以外的权利 12 进入非原定靠泊港口的避难港费用 13 延长就程的费用可以列入共同海损 14"安全网"和"特别补偿"所适用的油污事件有所不同 15 根据 1969 年油污公约,"谁漏油谁负责" 16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限制性债权与相关国际公约有所不同 17 在一方合理拒绝的情况下不能构成救助 18 在法津上不能推定碰撞的一方无过失 19 适航是指船舶在各方面适合航程的需要 20 租船人还可能承担船舶滞留损失
三 回答问题(40 分) 1 鹿特丹视则关于管理货物的规定 2 货物出口程序 3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和鹿特开规则关于任限制的规定 4 碰撞船责任认定 5 海难救助成立条件 6 责任限制丧失 7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各三项) 8 提单种类(五种) 9 中过海商法关于拖航船队责任的现定 10 船次租船合同主要务款(五条) 四 论述题(30 分) 1 鹿特丹规则生效主要面临的问题 2 1989 年救助公约关于油污敦助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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