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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常州大学综合一考研真题A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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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江苏常州大学综合一考研真题 A 卷 一、名词解释(共 6 题,每题 5 分,共计 30 分) 1、法系 2、法律思维方式 3、自治法规 4、完法制定权 5、宪法的基本原则 6、集体所有制 二、简答题(共 6 题,每题 8 分,共计 48 分) 1、简述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特征 3、简述“一国两制”的主要内容 4、简述宪法规范的分类 5、简述公民的人格尊严的宪法含义 6、简述宪法的序言作用
三、论述题(共 2 题,每题 20 分,共计 40 分,每题作答不少于 500 字) 1、试论法与宗教的关系 2、试论宪法与宪政的联系与区别 四、案例分析题或阅读分析题(共 2 题,每题 16 分,共计 32 分,每题作答不少于 500 字) 1、分析题 1; 张某和王某于 2000 年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某市甲镇登记结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睦 协议离婚,并就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协议。2002 年 6 月,两人通过熟人到某 市乙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2003 年 3 月,张某车祸死亡、同年 5 月,乙镇人民 政府收到某律师的意见书,认为乙镇政府对张某、王某的离婚登记行为属越权行政,应当予 以纠正。乙镇政府于 5 月 9 日作出撤销张某与王某离婚登记行为的决定。王某不服,向某市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乙镇非任一方户口所在地,乙镇发放离婚证书属于行政越 权行为,乙镇自行撤销行为并无不当,故维持了乙镇政府的行政行为。王某不服行政复议, 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镇政府作出的撤销离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法院受理后认为 乙镇政府行为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问题:谈谈法律推理在本案中的运用并评析法院的判决结果。 2、分析题 2: 材料 1:我国《宪法》第 126 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材料 2: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人民投诉的内容,要 求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某一重大案件的审判结果向其报告案情,并说明理由。
材料 3: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其所在选区选民反映的情况,要求该县人民法院正 在承办某一具体案件的法官向其汇报该案案情,并要求其表明结论。 问题:请根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法院的关系以及宪法关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 权的规定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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