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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常州大学综合一考研真题A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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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江苏常州大学综合一考研真题 A 卷 一、名词解释(共 6 题,每题 5 分,共计 30 分) 1.法学方法论 2.法律概念 3.法律体系 4.法律义务 5.宪法的制定权 6.宪法形式
二、简答题(共 6 题,每题 8 分,共计 48 分)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2.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3.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4.简述宪政的特征 5.简述宪法序言的功能 6.简述宪法关系的内容 三、论述题(共 2 题,每题 20 分,共计 40 分)
1.论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2.论述宪法的基本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共 2 题,每题 16 分,共计 32 分) 案例 1:原告和被告是同一栋商品房的上下楼邻居,原告的房子在下被告房子在上。之 所以发生诉讼,原因在于被告买好房子之后既没有装修也没有检查水管电线,不巧的是,被 告房子的水管恰好漏水而且是被掩埋的部分渗水,从而不容易发现,结果使得原告两次装修 都泡汤并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既坚持认为应追加开发商为第三人,又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由于该房地产公司早已解散,也就无从寻找责任人,导致该案件成为一件难办的案件。 同时,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原告已患有癌症并且是晚期,所以每次开庭和调解时都显得 很艰难。恰恰是这个情况,使得案件的调解出现了转机。法官在对被告做工作时对其讲到: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随时都可能出现死亡的结果,而要是人死了,原告家人很有可能会将产体 抬到你家里去,并且他们这样做也是有道理的,他们会认为这些年来原告及家人…直居住在 “水牢”里面,从而才患上癌症的,到那个时候可能就没有人能够帮助你了,居委会、派出 所和法院可能也没有办法了。“水牢”的说法和可能导致的后果使得被告同意了调解方案, 从而使得案件得以解决。(注:“水牢”是一种类似与放蛊、扎小人的观念,是民间的一种习 惯认识。) 请利用你所掌握的法理学、宪法学知识,从任一角度切入,阐述你对该案件及其审理方 式所涉及的任一法治问题的认识。 要求:观点鲜明、层次清楚、结构严密、论述充分,不低于 600 字。 案例 2: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产生的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的地方国家监察机关,其由原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厅、屑) 和预防腐败局、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属、人民检察院的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门等整 合而成,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同时向上级监察机关和同级编家权力机关 负责,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伴随着 2017 年 1 月 21 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暨 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召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北京市人民政 府监察局也随之进入历史,标志着北京市国家机关的构架变为一府一委两院。 请利用你所掌握的法理学、宪法学知识,从任一角度切入,阐述你对监察委员会所涉及 的任…法治问题的认识。 要求:观点鲜明、层次清楚、结构严密、论述充分,不低于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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