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有关照相机)
禁止闪光
切勿朝驾驶员闪光。
否则将会造成事故。
禁止拆解
切勿自行拆解、修理或改装。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发生故障并导致
受伤。
禁止触碰 当产品由于跌落而破损使得内部外露
立即委托修
理
时,切勿用手触碰外露部分。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或由于破损部分
而导致受伤。
取出电池和(或)拔下电源,并委托
尼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修理。
禁止接触水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或被雨水
淋湿。
否则将会导致起火或触电。
取出电池 当发现产品变热、冒烟或发出焦味等
立即委托修
理
异常时,请立刻取出电池。
若在此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火
灾或烫伤。
取出电池时,请小心勿被烫伤。
取出电池,并委托尼康授权的维修服
务中心进行修理。
禁止闪光
妥善保管
妥善保管
警告
禁止
警告
警告
切勿将闪光灯贴近人眼进行闪光。
否则将会导致视觉损伤。
拍摄时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拍摄
婴幼儿时尤请注意。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婴幼
儿可能会放入口中的细小部件。
否则将会导致婴幼儿将部件吞入口中。
意外吞入口中时,请立即向医生咨询。
切勿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颈部。
特别注意勿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婴幼
儿或儿童的颈部。
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颈部有可能会导
致窒息。
使用指定的电源(电池、电源适配
器)。
使用非指定电源,可能会导致事故或
故障。
切勿长时间直接接触接通电源的照相
机。
使用期间某些部位的温度会升高,有
可能造成低温烫伤。
务必遵守电池上标有的警告、注意事
项。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务必使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妥善保管
请勿在婴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电池。
否则将会导致婴幼儿将电池吞入口中。
意外吞入口中时,请立即向医生咨询。
警告
切勿装错电池正(+)、负(-)极。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禁止接触水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
否则将导致漏液或发热。
禁止使用
发现有异常(如变色或变形)时,务
必停止使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禁止
切勿对非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进行回收再利用或废弃处理时,务必
使用绝缘胶带等将电极部分绝缘。
接触其他金属将导致发热、破裂或起
火。请将废旧电池带去尼康授权的维
修服务中心或回收商,或者根据当地
法规进行废弃处理。
务必使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注意(有关镍氢可充电电池)
切勿对电池施以强烈撞击或投掷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警告
警告
注意
数码照相机
保留备用
• 使用产品前请仔细阅读本使用说明书。
• 本使用说明书内同时包含有附件的使用说明。
出版日期 2013 年 10 月 1 日
在中国印刷
CT3J01(15)
6MN43015-01HG13
安全须知
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安全须知”,并以正确的方法使用。本
“安全须知”中记载了重要的内容,可使您能够安全、正确地使用
产品,并预防对您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请在理解本部
分的内容后阅读使用说明书正文,并在阅读之后妥善保管,以便本
产品的所有使用者可以随时查阅。本节中标注的指示和含义如下。
危险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极有可能造
成人员死亡或负重伤的内容。
警告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有可能造成
人员死亡或负重伤的内容。
注意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有可能造成
人员伤害、以及有可能造成物品损害的内容。
本节使用以下图示和符号对必须遵守的内容作以分类和说明。
图示和符号的实例
符号表示唤起注意(包括警告)的内容。在图示中或
图示附近标有具体的注意内容(左图之例为当心触电)。
符号表示禁止(不允许进行的)的行为。在图示中或
图示附近标有具体的禁止内容(左图之例为禁止拆解)。
符号表示强制执行(必需进行)的行为。在图示中或
图示附近标有具体的强制执行内容(左图之例为从插座
上拔下插头)。
禁止使用
切勿在有可能起火、爆炸的场所使用。
在有丙烷气体、汽油、可燃性喷雾剂
等易燃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使用本产
品,将会导致爆炸或火灾。
危险(有关锂电池和碱性电池)
电池漏液进入眼内时,务必立即用清
水冲洗,并接受医生治疗。
若置之不理则将导致损伤眼睛。
切勿与项链、发夹等金属物品一起运
送或保存。
请采取装入塑料袋等绝缘措施,否则
可能因短路而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警告(有关锂电池和碱性电池)
切勿撕下或损伤电池外皮。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切勿将电池投入火中或对电池加热。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切勿混用新旧电池、不同型号、品牌
的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危险
危险
警告
禁止
禁止
禁止拆解
切勿拆解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警告
务必遵守电池上标有的警告、注意事
项。
否则将导致漏液、破裂或起火。
禁止接触水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
否则将导致漏液或发热。
禁止
妥善保管
警告
警告
发现有异常(如变色或变形)时,务
必停止使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请勿在婴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电池。
否则将会导致婴幼儿将电池吞入口中。
意外吞入口中时,请立即向医生咨询。
充电时,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长度仍
未完成充电,则务必中止充电。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电池漏液接触到皮肤或衣服时,务必
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接受医生治疗。
若置之不理则将引起皮肤发炎等症状。
若要在飞机内使用,则飞机起飞、着
陆时务必关闭电源。
切勿在飞行中使用无线通信功能。
在医院使用时务必遵守医院的指示。
本设备发出的电磁波可能会干扰飞机
的电子系统或医院的医疗设备。
如果照相机中插入了Eye-Fi卡,请预先
取出。
长期不使用时,务必切断电源(电池、
电源适配器)。
电池漏液有可能导致火灾、受伤或污
损周围环境。
使用电源适配器时,请先断开电源适
配器的连接,然后从插座上拔下电源
插头。否则将有可能导致火灾。
内置闪光灯的闪光灯窗与人体或物体
紧贴时切勿闪光。
否则将会导致烫伤或起火。
使用时切勿用被褥遮盖、包裹。
否则将无法散热,使得外壳变形,并
导致火灾。
切勿放置于封闭的车辆中、直射阳光
下或其它异常高温之处。
否则将会导致故障或火灾。
小心移动
取出电池
拔下插头
禁止闪光
禁止
禁止放置
禁止
危险
切勿将电池投入火中或对电池加热。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切勿装错电池正(+)、负(-)极。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禁止拆解
切勿拆解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危险
禁止
危险
警告
切勿与项链、发夹等金属物品一起运
送或保存。
请采取装入塑料袋等绝缘措施,否则
可能因短路而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切勿混用新旧电池、不同型号、品牌
的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电池漏液进入眼内时,务必立即用清
水冲洗,并接受医生治疗。
若置之不理则将导致损伤眼睛。
警告(有关镍氢可充电电池)
切勿撕下或损伤电池外皮。
此外,切勿使用外皮剥落或已破损的
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注:
环保
使用
期限
部件名称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
铬
(Cr (VI))
多溴
联苯
(PBB)
多溴
二苯
醚
(PBDE)
8 锂离子可充电电
池*2
5
9 镍氢可充电电池*2
非电子附件(盖
子、罩子、带
子、遮光罩、光
学附件、转接
环、盒子等)*2
10
11 光盘(CD-ROM)*2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标识说明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
含量均在SJ/T11363-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5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
料中的含量超出 SJ/T11363-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但
是,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要使照相机相关产品完全不含有
上述有毒有害物质极为困难,并且上述产品都包含在《
关于电气电子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使用限制指令2002/95/
EC》的豁免范围之内。
*1 表示存在于照相机机身内置的某些滤镜中。
*2 部件名称栏中6-11类的附件既可能与主产品捆绑销售,也
可能单独销售。无论何种情况,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
素的含有量相同。
环保使用期限
此标志的数字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
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表示该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的年
数。
请遵守产品的安全及使用注意事项,并在产品使用后根据
各地的法律、规定以适当的方法回收再利用或废弃处理本
产品。
安全须知
安全须知
禁止使用
当心触电
妥善保管
妥善保管
小心移动
若在使用电源适配器时发生雷鸣,则
切勿触碰电源插头。
否则将会导致触电。
请远离设备,直到雷鸣停止为止。
注意(有关照相机)
切勿用湿手触碰。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触电。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产品。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受伤。
不使用时请关闭电源、遮住镜头,并
保存在没有阳光照射处。
阳光会聚焦,并有可能导致火灾。
进行移动时,切勿将照相机安装在三
脚架上。
摔倒、碰撞时将有可能导致受伤。
废弃电池时,务必使用绝缘胶带等将
电极部分绝缘。
接触其他金属将导致发热、破裂或起
火。请根据当地法规进行废弃处理。
电池漏液接触到皮肤或衣服时,务必
立即用清水冲洗。
若置之不理则将引起皮肤发炎等症状。
警告(有关碱性电池)
电池电量用尽时,务必立刻从照相机
中取出。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危险(有关镍氢可充电电池)
镍氢可充电电池EN-MH2是使用
COOLPIX专用镍氢电池的尼康数码照相
机的专用可充电电池,适用于COOLPIX
L29。
切勿在不适用EN-MH2的设备中使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务必使用专用的充电器,将两节电池
作为一组并同时充电。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安全须知
警告
警告
警告
禁止使用
危险
注意
照相机及相关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
含量及环保使用期限说明
环保
使用
期限
部件名称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
铬
(Cr (VI))
多溴
联苯
(PBB)
多溴
二苯
醚
(PBDE)
1
照相机外壳和镜
筒(金属制)
5
照相机外壳和镜
筒(塑料制)
2 机座和机械元件 5
3 光学镜头、棱
镜、滤镜玻璃
5*1
4 电子表面装配元件
(包括电子元件) 5
5
机械元件,包括
螺钉、包括螺母
和垫圈等
6 无线发射器和遥
控器*2
7
电源适配器、充
电器、电池匣和
连接线类*2
5
5
BB 可充电电池充电
• 请勿混用具有不同剩余电量的电池,或者不同品牌或型
号的电池。
• 将EN-MH2电池用于本照相机时,请使用MH-72充电器同
时对2节电池充电。使用MH-73充电器时,请同时对2节或
4节电池充电。只能使用MH-72或MH-73充电器对EN-MH2
电池充电。
• 使用MH-72或MH-73充电器时,只能对EN-MH2电池充电。
BB 关于EN-MH1可充电电池和MH-70/71充电器的注意事项
• 您也可以将EN-MH1镍氢可充电电池用于本照相机。
• 只能使用MH-70或MH-71充电器对EN-MH1电池充电。
• 使用MH-70或MH-71充电器时,只能对EN-MH1电池充电。
• 将设定菜单中的电池类型设定为COOLPIX (Ni-MH)。
BB 关于镍氢可充电电池的注意事项
• 如果在镍氢可充电电池仍有部分电量时重复对其充电,
使用这些电池时可能会提前显示电池电量耗尽。信息。
这是“记忆效应”所致,在此效应下,电池可以容纳的
电量会暂时减少。请将电池内的电量全部用尽后再进行
充电,它们将恢复其正常性能。
• 即使不使用时,镍氢可充电电池也会放电。建议在即将
使用电池前对其充电。
BB 寒冷环境中的使用
在寒冷环境中使用时电池的性能会降低。在寒冷环境中使
用照相机时,尽量不要让照相机和电池变得过冷。如果在
寒冷环境中使用已放电的电池,照相机可能无法工作。请
保持备用电池温暖,并将两套电池轮换使用。由于变得太
冷而无法使用的电池经常可以在温度升高后重新使用。
BB 切勿将镜头长时间对准强光源
使用或存放照相机时,避免将镜头长时间对准太阳或其它
强光源。强烈的光线可能会造成影像传感器退化,在照片
中产生白色污斑。
BB 在取出电池或切断电源之前先关闭照相机
当照相机处于开启状态时,或者正在保存或删除图像时,
切勿取出电池。强行切断照相机电源可能导致数据丢失、
照相机内存或内部电路损坏。
BB 运输产品时
请在包装箱内装入足够多的缓冲材料,以减少(避免)由
于冲击导致产品损坏。
BB 关于显示屏的注意事项
• 显示屏和电子取景器制造精度极高;其有效像素数至少
达99.99%,偏差或缺陷不超过0.01%。因此,即使这些屏
幕可能含有始终发亮(白色、红色、蓝色或绿色)或不
发亮(黑色)的像素,也并非故障,使用本设备记录的
图像不会受到影响。
• 显示屏中的图像在明亮的光线下可能难以看清。
• 显示屏由LED背光照亮。如果显示屏开始变暗或忽明忽
暗,请与尼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联系。
• 请注意,格式化存储卡将会永久删除存储卡上的所有图
像和其它数据。如果想要保留存储卡上保存的数据,请
在格式化之前将数据复制到计算机上。
• 如果在开启照相机时出现信息存储卡没有格式化。是否
格式化存储卡?,则必须先格式化存储卡。如果存储卡
上有不想删除的数据,选择否,然后按k按钮。请在
格式化之前,将该数据复制到计算机。若要格式化存储
卡,选择是。
• 格式化存储卡、保存和删除图像以及将图像复制到计算
机期间请遵守以下注意事项,否则可能会损坏数据或存
储卡。
- 请勿打开电池舱/存储卡插槽盖,或者取出存储卡或电
池。
- 请勿关闭照相机。
- 请勿断开电源适配器的连接。
BB 关于拖影的注意事项
对明亮物体构图时,显示屏中可能会出现白色或彩色条
纹。这种现象称为“拖影”,在极亮光线射入影像传感器
时发生;这是影像传感器的特性,并非故障。拖影在拍摄
期间在显示屏中也会表现为部分变色。用本照相机保存的
图像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保存动画以及连拍选择为16幅连
拍时保存图像等情况除外)。在这些模式中拍摄时,建议
避开太阳、反射的太阳光和电灯等明亮拍摄对象。
电池
请务必在使用前阅读并遵守“安全须知”中的警告事项。
BB 关于使用电池的注意事项
• 使用后的电池可能会过热。操作时请小心。
• 请勿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的电池。
• 请勿在照相机中插有已放完电的电池时重复开启和关闭
照相机。
BB 备用电池
建议根据拍摄的地点携带备用电池。在某些地区可能难以
买到电池。
BB 电池充电
如果使用另购的可充电电池,请在拍摄照片前为电池充
电。购买时电池并未充电。
请务必阅读并遵守充电器附送使用说明书中所述的警告事
项。
商标信息
• Microsoft、Windows和Windows Vista是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国和/或其它国家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 Mac和OS X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或注册商
标。
• Adobe和Acrobat是Adobe Systems Inc.的注册商标。
• SDXC、SDHC和SD徽标是SD-3C, LLC的商标。
• PictBridge是商标。
• 在本说明书或随尼康产品提供的其它文件中所提及的所
有其它商标名称,分别为其相关所有者所持有的商标或
注册商标。
产品保养
照相机
请在使用或存放本设备时遵守下述注意事项以及“安全须
知”中的警告事项,以确保您能持续地使用本尼康产品。
BB 避免跌落
如果受到强烈撞击或震动,照相机可能会发生故障。
BB 小心使用镜头和所有可移动部件
切勿对镜头、镜头盖、显示屏、存储卡插槽或电池舱过分
用力。这些部件容易损坏。对镜头盖过分用力可能会造成
照相机故障或镜头损坏。如果显示屏破损,请注意避免玻
璃碎片划伤身体,并防止显示屏中的液晶接触皮肤或进入
眼睛或口内。
BB 保持干燥
若将本品浸入水中或放在高湿度的环境中将会损坏本产品。
BB 避免温度突变
温度的突变,诸如在寒冷天进出温暖的大楼可能会使照相
机内部结露。为避免结露,请将照相机事先装入尼龙相机
套或塑料袋内,以防温度突变。
BB 使照相机远离强磁场
请勿在会产生强电磁辐射或磁场的设备附近使用或存放照相
机。无线电发射器等设备产生的强静电或磁场可能会影响显
示屏、损坏存储卡中保存的数据或影响照相机的内部电路。
产品保养
BB 电池端子
电池端子上的脏物可能会影响照相机工作。请使用干布除
去端子上的脏物。
BB 电池剩余电量
如果将已放电的电池插入照相机,照相机可能会表示电池
具有充足的剩余电量。这是电池的特性。
BB 回收
旧电池是有价值的资源。请按当地法规回收旧电池。回收
时,请用塑料胶带封住电池端子。
BB 运输产品时
运输产品时,请将内部的电池取出,套上电池终端盖或放
入袋中妥善保存,以避免电池电极接触到其他电池的电
极,或项链、耳环等金属物品,造成电池短路。电池短路
可能会引起漏液、发热、破损等问题。
存储卡
• 仅可使用SD存储卡。有关建议使用的存储卡,请参见“
经认可的存储卡”。
• 请遵守存储卡附带文件中所述的注意事项。
• 请勿在存储卡上粘贴标签或粘胶纸。
• 请勿使用计算机格式化存储卡。
• 将其它设备所用的存储卡初次插入本照相机时,务必使
用本照相机对存储卡进行格式化。使用新的存储卡之
前,建议使用本照相机对其进行格式化。
技术规格
尼康 COOLPIX L29数码照相机
类型
有效像素数
轻便型数码照相机
1,614万
6.2 × 4.6 mm(1/2.3英寸型)CCD(电荷
耦合器);总像素数:约1,644万
5倍光学变焦的尼克尔镜头
4.6–23.0 mm(相当于35mm [135]格式
26-130 mm镜头的视角)
f/3.2–6.5
5组6片
最大4倍(相当于35mm [135]格式约
520 mm镜头的视角)
电子减震(静态照片,自动)、动态侦
测(静态照片)
影像传感器
镜头
焦距
f值
组成
数字变焦放大
倍率
动态模糊减轻
自动对焦(AF) 对比侦测AF
对焦范围
• [广角端]: 约50 cm–∞,
[远摄端]: 约80 cm–∞
• 近拍模式:约10 cm (相对于G的广
角位置)–∞
(所有距离均从镜头前表面的中心测
得)
对焦区域选择 中央、脸部侦测
技术规格
操作环境
温度
湿度
0°C–40°C
85%或更低(不结露)
•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数据均假定在由相机影像器材工
业协会(CIPA)指定的23 ±3°C环境温度下,使用全新的
LR6/L40(AA型号)碱性电池测得。
1 根据使用条件(如拍摄间隔或显示菜单和图像的时间长度),
电池持久力可能会有所不同。
附送的电池仅供试用。本书中有关锂电池的数据为使用市售
的FR6/L91(AA型号)Energizer(R)Ultimate锂电池测得。
2 单个动画文件大小不得超过4 GB,时长不得超过29分钟。如
果照相机温度升高,也可能在没有达到此限制之前停止录
制。
BB 技术规格
• 对于本说明书中可能包含的错误,尼康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本产品外观及技术规格若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显示屏
画面覆盖率
(拍摄模式)
画面覆盖率
(播放模式)
存储
介质
可以记录的图
像数量
(图像模式: 16M
[4608 × 3456])
文件系统
文件格式
图像尺寸
(像素)
6.7 cm(2.7英寸)、约23万画点、带5档
亮度调节的TFT LCD显示屏
水平约98%,垂直约98%(与实际照片
相比)
水平约100%,垂直约100%(与实际照片
相比)
内存(约 20 MB),SD/SDHC/SDXC存储
卡
• 内存: 约4张图像
• SDHC存储卡(8 GB): 约1900张图像
(请注意,由于JPEG压缩的特性,即使
使用具有相同容量的存储卡以及相同的
图像模式设定,可以保存的图像数量也
会根据图像内容而大有不同。此外,可
以保存的图像数量还可能根据存储卡的
品牌而有所不同。)
兼容DCF、Exif 2.3和DPOF
静态照片: JPEG
动画: AVI (兼容Motion-JPEG)
• 16M(高)[4608 × 3456P]
• 16M [4608 × 3456]
• 8M [3264 × 2448]
• 4M [2272 × 1704]
• 2M [1600 × 1200]
• VGA [640 × 480]
• 16:9 [4608 × 2592]
经认可的存储卡
以下SD存储卡已经过测试并允许用于本照相机。
• 建议使用SD速度级为6或更快的存储卡来录制动画。使用
较低速度级别的存储卡时,动画录制可能会意外停止。
SD存储卡
SanDisk
2 GB1
TOSHIBA
–
Panasonic 2 GB1
Lexar
–
SDHC存储卡 2
4 GB、8 GB、
16 GB、32 GB
4 GB、8 GB、
16 GB、32 GB
4 GB、8 GB、
16 GB、32 GB
4 GB、8 GB、
16 GB、32 GB
SDXC存储卡 3
64 GB、128 GB
64 GB
64 GB
64 GB、128 GB
1 若要使用读卡器或者类似设备读取存储卡,请确保设备支持
2 GB存储卡。
2 兼容SDHC。
若要使用读卡器或者类似设备读取存储卡,请确保设
备支持SDHC存储卡。
3 兼容SDXC。
若要使用读卡器或者类似设备读取存储卡,请确保设
备支持SDXC存储卡。
• 有关以上存储卡的详情,请联络制造商。使用其它制造商制
造的存储卡时,不保证照相机可正常操作。
ISO感光度
(标准输出灵敏度)
曝光
ISO 80–1600
测光模式
曝光控制
快门
速度
光圈
范围
自拍
闪光灯
矩阵测光、中央重点测光(数字变焦小
于2倍)、点测光(2倍数字变焦或更高)
程序自动曝光和曝光补偿
(–2.0 – +2.0 EV,步长为1/3 EV)
机械和电荷耦合电子快门
•1/2000-1秒
• 4秒(烟花表演场景模式)
电子控制ND滤镜(–2.7 AV)选择
2级(f/3.2和f/8 [广角端])
约10秒
范围(约)
(ISO感光度:自动)
闪光控制
接口
[广角端]: 0.5–3.6 m
[远摄端]: 0.8–1.7 m
TTL自动闪光带监控预闪
高速USB
数据传输协议 MTP、 PTP
视频输出
输入/输出端子
可以选择NTSC或PAL制式
音频/视频(A/V)输出;数字输入/输出
(USB)
阿拉伯语、中文(简体和繁体)、捷克
语、丹麦语、荷兰语、英语、芬兰语、
法语、德语、希腊语、印地语、匈牙利
语、印度尼西亚语、意大利语、日语、
韩语、挪威语、波兰语、葡萄牙语(欧
洲和巴西)、罗马尼亚语、俄语、西班
牙语、瑞典语、泰语、土耳其语、乌克
兰语、越南语
• 2节LR6/L40(AA型号)碱性电池
• 2节FR6/L91(AA型号)锂电池
• 2节EN-MH2镍氢可充电电池(另购)
• EH-65A电源适配器(另购)
• 使用碱性电池时约为200张
• 使用锂电池时约为650张
• 使用EN-MH2电池时约为380张
• 使用碱性电池时约为1小时
• 使用锂电池时约为3小时20分钟
• 使用EN-MH2电池时约为2小时
1/4英寸 (ISO 1222)
约96.4 × 59.4 × 28.9 mm
(不包括突出部分)
约160 g(包括电池和SD存储卡)
支持的语言
电源
电池持久力1
静态照片
动画(用于录
制的实际电池
持久力)2
三脚架连接孔
尺寸 (宽 × 高 ×
厚)
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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