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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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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假说的提出
㈡假说的论证
㈢假说的检验
㈠科学假说是科学认识发展的必经途径。
㈡科学假说是人们充分发挥思维能动性的有效方法。
㈢科学假说的提出,可以通过科学争论促进学术繁荣,使科学在“战斗”中得到
《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 科学假说—通向真理的桥梁 姓名: 丛 林 期班: 2011 级硕
[摘 要]科学假说是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科学原理,对所研究的自然现象及 规律提出一种假定性的推测与说明,它是自然科学理论思维的重要形式。科学研 究活动离不开科学假说,科学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科学假说在科学理论形成过程 中发挥了先导和桥梁的作用。 [关键字]科学假说 科学理论 科学发展 作用 一、 科学假说的历史背景 科学假说起源于古希腊的“思辩”的自然哲学,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们通过 直觉和哲学的思辩,对自然现象作出了种种对后来科学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猜测和 解释。自然哲学在古希腊时代空前繁荣,它即是古代的哲学又是自然科学的一种 形态。在古希腊的伊奥尼亚时期,出现了泰勒斯、毕达哥拉斯等一批自然哲学家。 他们以自然界的统一性为前提,推测世界是什么构成的和怎样构成的。公元前 530 年,出现了苏格拉底、伯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著名哲学家。哲学开始从解释物质 世界转移到解释人的性质和他的社会责任上去。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显著特点是它 从整体上对自然现象作直观的考察,提出了许多对后来的科学发展有重要意义的 猜测,成为欧洲近代自然科学产生的重要思想渊源。古希腊对自然哲学的猜测有 元素论、原子论、宇宙论在内,也许这些并不完整,但是他们在当时能提出问题 进行思考,其本身就具有重要意义。科学发展的事实表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所 蕴含的科学思想对后来的科学家们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 科学假说的形成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要解决科学问题。为了解决一定的科学问题,人们根据已 知的科学事实和科学原理,对所研究的问题及其相关的现象作出一种猜测性的陈 述或假定性的说明。这种猜测性的陈述或假定性的说明,就是假说。假说的形成 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同的假说有着不同的途径,但也有共同性。一般地说,假
说的形成,大致经历提出、论证和检验三个阶段。 ㈠假说的提出 假说的提出是指研究者依据为数不多的事实材料和已有的理论原理,通过一 系列的思维过程,对所遇到的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的规律性,作出初步的假定。 在提出假说的初步设想时,一般不应过于强调思维的逻辑可靠性,而应多发挥思 维的创造性。归纳、类比以至想象、猜测在这时起着主要的作用。一般来说,观 察、归纳在确认某一类现象,并概括形成经验定律(公式、模型)时起着主导作 用。而对这类现象的理论设想,则类比以至想象在这里起主要作用。 但是,对这种假定是否合理,这就涉及到它与更广泛的事实和理论的关系问 题。一个合理的科学假说,不仅要能回答某个具体的问题,解释新发现的事实, 而且要能够说明和解释已知的全部事实,即包括科学事实的全部总和。这是科学 假说的解释原则。科学假说不仅要能用它来解释其他事实,而且它本身也要用更 深层次的理论解释,并且同其他科学理论相协调。这是科学假说的理性原则。另 外,假说还应当满足自洽性与逻辑简单性的要求,一个假说不应存在自身逻辑矛 盾,并应用尽可能少的假定去说明尽可能多的现象。这是科学假说的简单性(或 合理性)原则。为了说明科学假说是否合理,是否合乎这些原则,就要通过论证, 以取得严格的逻辑可靠性。 ㈡假说的论证 所谓论证,也称逻辑论证,就是用已经实践检验为真的理论或事实作为根据, 通过合乎逻辑的推理来证明或者反驳某个判断正确性的一种思维过程。 证明,可分为归纳证明和演绎证明。如果通过广泛搜集事实资料来证明某种 观点的正确性,这是归纳证明。由于纯粹的归纳无逻辑必然性,因此,在运用归 纳证明时,一般总应结合分析,运用完全归纳、科学归纳或者概率统计等方法来 进行,并且要能通过分析,确切了解其可靠程度。如果是运用各种理论原理来证 明某种观点的正确性,那是演绎证明。一个假说的建立,既要寻求尽可能多的经 验证据的支持,进行归纳证明,又要应用更普遍或更深层次以及其他科学理论进 行演绎证明。因为一个假说如要成立,就不仅要能够解释各种相关的事实,合乎 解释原则的要求,更要能说明它同其他经检验为真的科学理论并不相冲突以至协
调可以互相导出,合乎理性原则(或对应原则)的要求。因此,在一定意义上, 对假说的建立或确认来说,寻找更普遍、更深层的理论依据,进行严格的演绎证 明往往是更为重要的。 对同一问题,同一现象的假说往往不只是有一个,而是存在着多个。因此, 为了证明自己假说的正确性,就要说明与自己假说对立的观点的不正确性、虚假 性。这就是要运用反驳的方法。所以,反驳是一种与证明相联系的,通过引用已 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某一判断虚假性的思维过程。 反驳的方法很多。举出事实,证明论题与事实不符,就是一种最直接、最有 力的反驳。所谓“事实胜于雄辩”,说的就是这种反驳的优点。另一种反驳的方 法叫归谬法,即由对方的论题推导或引伸出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论题不能成立。 恩格斯揭露宇宙热寂说的荒谬时用的就是这种方法。我们前面提到过的悖论或佯 谬,即从某一前提出发推出两个在逻辑上自相矛盾的命题或从某一理论观点中推 出的命题与已知的科学原理产生逻辑矛盾,是一种同归谬法相类似的反驳形式。 科学史上,伽利略(Galileo)反驳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重物先落地的观 点就用了这种方法。当然,在推理过程中,悖论与佯谬的出现并非仅仅反映逻辑 思维的不严密性,同时它还揭示了这些悖论和佯谬背后隐蔽着客观事物本身的矛 盾。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悖论或佯谬引出的逻辑矛盾,有助于揭露推理前提中隐 含的客观矛盾,从而推动认识的深入发展。 证明和反驳两者是相互联系的,越是有力地证明自身命题的正确性就越是证 明与此相矛盾的对方论点的虚假性,反之,越是有力地证明与此相矛盾的对方论 点的虚假性,就越是证明自身命题的正确性。通过逻辑论证,揭露矛盾,认识真 理,并由此逐步建立起全面系统严密的逻辑体系,使假说得以发展。 ㈢假说的检验 科学假说不仅要经过逻辑论证,说明它能解释普遍事实,并同其他理论相协 调,在内部不存在逻辑矛盾,而且要包含有可在实践中检验的结论。这是科学假 说的又一条原则,叫做可检验性原则。如果是不可检验的,就不能确定其真伪, 这种“假说”就不能称为科学假说。 那么,怎样进行实践检验呢?实践检验是通过观察和实验对假说及其推论进
行的验证。假说中包括着对事物本质的猜测,这种猜测往往以全称判断的形式出 现,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是无法直接验证的。因此,需要根据假说的基本观点, 结合一定的条件,演绎出关于可供直接检验的事实的推论来,然后和观察实验的 结果进行对照。如果观察实验的结果同假说的所有可能的推论相一致,就应该说 该假说经受住了检验,得到了证实。如果观察实验的结果同假说的推论总是不一 致,就应该说该假说经不住检验,被实践所证伪。 但是,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不只是绝对的,同时也是相对的。因为实 践是历史的,发展的,每一历史阶段的实践都有局限性。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不 能完全证实或者驳倒一切的认识。某个历史阶段的实践所证实的某种认识的正确 性,也是有限的,超出这个限度就未必是正确的。但是,实践标准首先是绝对的, 在一定的条件下,一定的限度内所提供的事实是客观的,绝对的。并且,今天的 实践所不能证明的,终将在今后的实践中得到证明。因此,我们并不可因在一定 历史条件下的实验结果被修正,而就否认识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否认证实或证伪 的可能性。 总之,实践是检验假说真理性的标准,但这种检验不是简单的,而是复杂的, 不是机械的,而是辩证的,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历史的过程。 三、 科学假说对科学发展的作用 科学假说是科学性和猜测性的辨证统一体,反映了人类认识自然所特有的主 观能动性,科学假说需要接受严格的逻辑论和科学实验检验,不断得到修正和完 善,推动科学的进步与发展。科学假说对科学的发展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㈠科学假说是科学认识发展的必经途径。 人们不可能等到事物的本质完全暴露无遗或构成定律才去认识事物,只能从 有限的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出发,通过思维加工,透过现象去把握事物的本质, 对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作出假定性的说明和解释,所以说科学假说是事实通向理 论的桥梁; ㈡科学假说是人们充分发挥思维能动性的有效方法。
由于科学研究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探索活动,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具有很大的 盲目性,科学假说的提出与应用是增强科学研究活动的自觉性,减少盲目性,从 而科学研究探索效率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㈢科学假说的提出,可以通过科学争论促进学术繁荣,使科学在“战斗”中 得到发展和进步。 人们对同一种客观事实和规律,可以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 可能就会得出不同的科学假说,这些科学假说可以通过争论,使事物的不同侧面 得到更充分的挖掘和揭露,从而为更高层次的统一理论铺平道路,使科学工作者 突破固有思维模式的障碍,开阔视野,活跃思路,促进科学向纵深发展。 四、 总结 科学研究活动离不开科学假说,科学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科学假说在科学理 论形成过程中发挥了先导和桥梁的作用。科学假说的形成、发展、演化的过程是 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这其中体现了科学研究的精神,这个过程告诉我们,科学 活动是一个充满理性、富有挑战性的活动,其过程之艰辛需要几代人、几百年去 形成一套科学理论体系。科学假说是科学性和猜测性的辨证统一体,反映了人类 认识自然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对科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科学的进步 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張玉霞,劉書平.科学假说在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作用[J].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2001 年第 2 期 (79-81 ). [2] 陈咸峰.科学假说在科学理论形成中的作用.[J].法制与社会 .2010 年 10 月下. [3] 朱俊明.科学假说:通向真理的桥梁.百科知识.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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