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理学考研真题
民事诉讼法学部分:
一、简述题(每题 8 分)
1.简述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2.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级别管辖
3.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撤诉制度
4.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特征
5.简述执行异议
民法总论部分:
一、名词解释(10 分)
1.意思自治
2.法律事实
3.形成权
4.除斥期间
5.人身关系
二、简答题(共 20 分)
1.简述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7 分)
2.简述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8 分)
3.法人成立的条件(5 分)
刑法总论部分:
一、简述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10 分)
二、简述我国刑法中止的成立条件(10 分)
三、简述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10 分)
法理学:
一、论述法律程序及其与正义的相互关系(25 分)
二、试论权利的界限。(20 分)
三、试述内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20 分)
四、怎样理解建构我国法学体系要正视并解决法学本土化与法学国际化之相互关系。
(20 分)
五、简述法律制度的目的价值之基本属性。(15 分)
宪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
1.结社自由
2.选举制度
3.宪法惯例
4.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5.总理负责制
二、简答题(每题 12 分)
1.我国的特别行政区有什么特点?
2.如何认识宪法规范的相对稳定性?
3.先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与以前几部宪法相比有什么不同?
4.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基本形式?
三、论述题(27 分)
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具有什么特点?应如何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