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照相机
使用说明书
未经尼康公司书面授权,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对此说明书进行全部或部分
复制 (用于评价文章或评论中的简单引用除外)。
出版日期 2011 年 7 月 1 日
在香港印刷
CT1G01(15)
6MNA1215-01HG02
• 使用产品前请仔细阅读本使用说明书,并请妥善保管。
• 本使用说明书内同时包含有附件的使用说明。
商标信息
• Microsoft、 Windows和Windows Vista是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国和/或其它国
家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 Macintosh、 Mac OS和QuickTime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它国家的注册商标。
• Adobe和Acrobat是Adobe Systems Inc.的注册商标。
• SDXC、 SDHC和SD标志是SD-3C, LLC的商标。
• PictBridge是商标。
• HDMI、
标志和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高清晰度多媒
体接口)是HDMI Licensing LLC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在本说明书或随尼康产品提供的其它文件中所提及的所有其它商标名称,分
别为其相关所有者所持有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AVC 专利组合许可
本产品经过AVC专利组合许可授权,在以下情况下允许客户个人使用和非商业性
使用:(i)根据AVC 标准对视频进行编码 (“AVC 视频”)和/或 (ii)对客户因
个人和非商业性活动进行编码的AVC 视频进行解码,和/ 或对从经授权可以提供
AVC 视频的视频提供方获得的AVC视频进行解码。 任何其它使用范围均未获得授
权或予以默示。 更多信息可从MPEG LA, L.L.C.获得。
请访问http://www.mpegla.com。
简介
开始步骤
基本拍摄和播放:A (自动)模式
更多拍摄说明
更多播放说明
编辑图像
动画录制和播放
连接到电视机、计算机和打印机
基本照相机设定
照相机保养
技术注释和索引
i
安全须知
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 “安全须知”,并以正确的方法使用。
本 “安全须知”中记载了重要的内容,可使您能够安全、正确地使用产品,并
预防对您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请在理解本部分的内容后阅读使用
说明书正文,并在阅读之后妥善保管,以便本产品的所有使用者可以随时查阅。
本节中标注的指示和含义如下。
危险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极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负重
伤的内容。
警告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负重伤
的内容。
注意 表示若不遵守该项指示或操作不当,则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以及有
可能造成物品损害的内容。
本节使用以下图示和符号对必须遵守的内容作分类和说明。
图示和符号的实例
符号表示唤起注意 (包括警告)的内容。在图示中或图示附近标有具体
的注意内容 (左图之例为当心触电)。
符号表示禁止 (不允许进行的)的行为。在图示中或图示附近标有具体
的禁止内容 (左图之例为禁止拆卸)。
符号表示强制执行 (必需进行)的行为。在图示中或图示附近标有具体
的强制执行内容 (左图之例为从插座上拔下插头)。
警告 (有关照相机)
切勿自行拆卸、修理或改装。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发生故障并导
致受伤。
禁止拆卸
当产品由于跌落而破损使得内部外
露时,切勿用手触碰外露部分。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或由于破损部
分而导致受伤。
取出电池和(或)拔下电源,并委托
尼 康 授 权 的 维 修 服 务 中 心 进 行 修
理。
禁止触碰
立即委托
修理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或被雨
水淋湿。
否则将会导致起火或触电。
当发现产品变热、冒烟或发出焦味
等异常时,请立刻取出电池。
若在此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
火灾或灼伤。
取出电池时,请小心勿被烫伤。
取出电池,并委托尼康授权的维修
服务中心进行修理。
禁止
接触水
取出电池
立即委托
修理
ii
禁止使用
禁止闪光
禁止闪光
妥善保管
妥善保管
警告
禁止
禁止使用
切勿在有可能起火、爆炸的场所使
用。
在有丙烷气、汽油等易燃性气体、粉
尘的场所使用产品,将会导致爆炸
或火灾。
切勿朝驾驶员闪光。
否则将会造成事故。
切勿将闪光灯贴近人眼进行闪光。
否则将会导致视觉损伤。
请特别注意在对婴幼儿摄影时,须
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婴
幼儿可能会放入口中的细小部件。
否则将会导致婴幼儿将部件吞入口
中。
意外吞入口中时,请立即向医生咨
询。
切勿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颈部。
特别注意勿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婴
幼儿或儿童的颈部。
将照相机腕带缠绕在颈部有可能会
导致窒息。
仅使用指定的电源(电池、可充电电
源适配器或电源适配器)。
使用非指定电源,将会导致火灾或
触电。
切勿长时间直接接触接通电源的照
相机。
使用期间某些部位的温度会升高,
有可能造成低温烫伤。
若在充电或使用电源适配器时发生
雷鸣,则切勿触碰电源插头。
否则将会导致触电。
请远离设备,直到雷鸣停止为止。
注意 (有关照相机)
切勿用湿手触碰。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触电。
当心触电
安全须知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产
品。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受伤。
妥善保管
不使用时请关闭电源、遮住镜头,并
保存在没有阳光照射处。
阳光会聚焦,并有可能导致火灾。
妥善保存
进行移动时,切勿将照相机安装在
三脚架上。
摔倒、碰撞时将有可能导致受伤。
小心移动
若要在飞机内使用,则在飞机起飞、
着陆时务必关闭电源。
在 医 院 使 用 时 务 必 遵 守 医 院 的 指
示。
本设备发出的电磁波可能会干扰飞
机的电子系统或医院的医疗设备。
长 期 不 使 用 时,务 必 切 断 电 源(电
池、可充电电源适配器或电源适配
器)。
电池漏液有可能导致火灾、受伤或
污损周围环境。
使用可充电交流电源适配器或电源
适配器时,请先从插座上拔下电源
插头,然后断开照相机的连接。否则
将有可能导致火灾。
小心使用
取出电池
拔下插头
内置闪光灯的闪光灯窗与人体或物
体紧贴时切勿闪光。
否则将会导致灼伤或起火。
禁止闪光
使用时切勿用被褥遮盖、包裹。
否则将无法散热,使得外壳变形,并
导致火灾。
禁止
切勿放置于封闭的车辆中、直射阳
光下或其它异常高温之处。
否则将对内部零件造成不良影响,
并导致火灾。
禁止放置
iii
安全须知
切勿使用播放音乐的 CD 播放机播
放附送的 CD-ROM 光盘。
否则将损伤设备,或由于大音量而
对听觉造成不良影响。
禁止
危险
(有关专用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警告
(有关专用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电
池。
否则将会导致婴幼儿将电池吞入口中。
意外吞入口中时,请立即向医生咨询。
妥善保管
切 勿 将 电 池 投 入 火 中 或 对 电 池 加
热。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禁止
禁止接触
水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
否则将导致漏液或发热。
切勿使电池短路或拆卸电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发现有异常(如变色或变形)时,务
必停止使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禁止使用
务必使用专用的充电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EN-EL12 是尼康
数 码 照 相 机 的 专 用 电 池,适 用 于
COOLPIX S6150。切勿在不适用
EN-EL12 的设备中使用。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切勿与项链、发夹等金属物品一起
运送或保存。
否则将导致短路而造成漏液、发热
或破裂。
运送时请盖上终端盖。
电池漏液进入眼内时,务必立即用
清水冲洗,并接受医生治疗。
若置之不理则将导致损伤眼睛。
警告
警告
充电时,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长度
仍未完成充电,则务必中止充电。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进行回收再利用或废弃处理时,务
必使用胶带等将电极部分绝缘。
接触其他金属将导致发热、破裂或
起火。请将废旧电池带去尼康授权
的维修服务中心或回收商,或者根
据当地法规进行废弃处理。
电池漏液接触到皮肤或衣服时,务
必立即用清水冲洗。
若置之不理则将引起皮肤发炎等症状。
警告
注意
(有关专用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切勿对电池施以强烈撞击或投掷电
池。
否则将导致漏液、发热或破裂。
注意
禁止拆卸
危险
禁止使用
危险
危险
iv
安全须知
切勿损伤、加工连接线。
此外,切勿将重物压在连接线上、对
连接线加热,或强行拉扯或弯折连
接线。
连接线破损将会导致火灾、触电。
切勿长时间直接接触接通电源的电
源适配器。
使用期间某些部位的温度会升高,
有可能造成低温烫伤。
禁止
禁止
切勿用湿手插拔电源插头。
否则将会导致触电。
当心触电
切勿连接用于海外旅行的电子式变
压器(旅行转换器)或直交流逆变器
等电源进行使用。
否则将导致发热、故障或火灾。
禁止
注意
(有关可充电电源适配器)
切勿用湿手触碰。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触电。
当心触电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产
品。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受伤。
禁止放置
使用时切勿用被褥遮盖、包裹。
否则将无法散热,使得外壳变形,并
导致火灾。
禁止
警告
(有关可充电电源适配器)
切勿自行拆卸、修理或改装。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发生故障并导
致受伤。
禁止拆卸
禁止触碰
立即委托
修理
拔下插头
立即委托
修理
禁止接触
水
禁止使用
警告
当产品由于跌落而破损使得内部外
露时,切勿用手触碰外露部分。
否则将会造成触电、或由于破损部
分而导致受伤。
从插座上拔下电源插头,并委托尼
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修理。
出现发热、冒烟、焦糊味等异常情况
时,应立即将电源插头从插座上拔
出。
若在此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
火灾或灼伤。
从插座上拔下电源插头时,请小心
勿被烫伤。
拔下电源插头,并委托尼康授权的
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修理。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或被雨
水淋湿。
否则将会导致起火或触电。
切勿在有可能起火、爆炸的场所使
用。
在有丙烷气、汽油等易燃性气体、粉
尘的场所使用产品,将会导致爆炸
或火灾。
电源插头的金属部分或其周围附着
灰尘时,务必使用干布擦拭干净。
若在此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
火灾。
若发生雷鸣,则切勿触碰电源插头。
否则将会导致触电。
请远离设备,直到雷鸣停止为止。
禁止使用
v
注意
照相机及相关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及环
保使用期限说明
环保使用
期限
部件名称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 (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
苯醚
(PBDE)
1
照相机外壳和镜筒 (金属制)
✕
照相机外壳和镜筒 (塑料制)
2 机座和机械元件
3 光学镜头、棱镜、滤镜玻璃
4 电子表面装配元件 (包括电子元件) ✕
5 机械元件,包括螺钉、包括螺母和垫圈等
6 无线发射器和遥控器 *2
7 交流适配器、电池充电器、电池匣和
✕
连接线类 *2
✕
✕
✕*1
8 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2
✕
9 镍氢充电电池 *2
10 非电子附件 (盖子、罩子、带子、遮
光罩、光学附件、转接环、盒子等) *2
11 光盘 (CD-ROM) *2
注: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标识说明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SJ/T11363-2006 标准规定
的限量要求以下。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SJ/T11363-2006 标准
规定的限量要求。但是,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要使照相机相关产品完全不含有上述有毒有害物
质极为困难,并且上述产品都包含在 《关于电气电子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使用限制指令
2002/95/EC》的豁免范围之内。
*1 表示存在于照相机机身内置的某些滤镜中。
*2 部件名称栏中6-11类的附件既可能与主产品捆绑销售,也可能单独销售。无论何种情况,
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含有量相同。
环保使用期限
此标志的数字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表示该
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的年数。
请遵守产品的安全及使用注意事项,并在产品使用后根据各地的法律、规定以适当的方法回
收再利用或废弃处理本产品。
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