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评选实行积分制,包括两大类:智育成绩、德育成绩。
具体细则如图所示:
类别
小项
智育成绩
德育成绩
综合成绩
学业成绩
科技创新成绩 社会活动成绩 社会工作和思想品德
S 综合
小项编号
SA
SB
SC
SD
成绩计算方案:
SA
GPA
c*g
c
(GPA 表示学业成绩绩点,g 为该课程成绩,c 为该课程所占学分。)
B S
keji
g
g
max1
*
100
(gkeji 表示科技创新积分,gmax1 表示所属学科参选学生科技创新最高积分)
C S
g
shehuo
g
max2
100*
(gshehuo 表示社会活动积分,gmax2 表示所属学科参选学生社会活动最高积分)
D S
g
xuegong
g
max3
*
100
(gxuegong 表示社会工作和思想品德积分,gmax3 表示所属学科参选学生社会工作
和思想品德最高积分)
S
综合
3.0
S
A
5.0
S
B
1.0
S
C
1.0
S
D
1
注:
1. 学业成绩包括:学位课、硕士论文盲评评阅成绩(硕士论文评
阅成绩所占学分暂定为 1)。
2. 考试不及格的同学,无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3. 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出现诚信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奖学金评
选资格。
二、评选指标量化体系
优秀研究生评选实行积分制,由(1)学业成绩、(2)科技创新、(3)
社会活动、(4)学生工作和思想品德四个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方法和
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计分标准
1、本学年学业成绩绩点:学位课、实践环节成绩以教务系统为
准(教务系统未显示成绩的课程不做考虑),硕士论文评阅成绩以最
终评阅成绩为准。
2、绩点计算公式:
GPA
*g c
c
g 为该课程成绩,c 为该课程所占学分,GPA 为绩点。绩点即所有
学业成绩乘以所占学分除以总学分。
注:若学业成绩中是按照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进行等
级打分的科目,可以进行折算打分:优秀 95,良好 85,中 75,及格
2
65。
(二)科技创新计分标准
2.1 科学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项 目
计分(分/篇)
说 明
Nature、Science 等 TOP
刊物
500
SCI、SSCI 、SCIE
100
CSSCI、EI 期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
论版刊登的学术论文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学
术论文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
术论文
60
30
30
10
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100
1.论文或专著需正式出版或见刊。论文有效性:研究生为
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计
算加分相同。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
分,不累加;
3.刊物级别认定须由图书馆出具检索证明原件证实。
4.发表在《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的论文作为 EI 期刊论文
统计。
5.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计算机学科领域
中文核心或 SCD 认证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其他均
不予加分奖励。
6. 会议论文必须是 CCF 认证的 A、B、C 类会议相关论文,
符合要求的论文按照 EI 论文级别进行加分奖励,其他层
次的会议论文均不予加分奖励。
2.2 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类别
等级
得分
(分/项)
备
注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市
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600
400
350
300
250
200
200
150
1 .学生为第一位或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成果,需
有奖励证书原件;
2 . 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3 .若获奖科研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或获得其他科研奖励
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4.国家发明专利:由于专利审核时间长,证书颁布时间晚等原
因,学生可以凭申请受理通知为依据参与测评,一次性加分 30
分,若后期专利证书授予后,学生可于下学年评此证书获得 70
分奖励。
5.国际发明专利:学生可以以申请受理通知为依据参与测评,
一次性获得 60 分奖励,若后期专利证书授予后,可凭证书参与
3
三
国际发明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100
200
100
3
2
下学年奖学金评比,并可获得 140 分奖励。
6.有效性: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
为第一作者;
7.实用新型和软件著作权分别限最高分 3 分及 2 分(即仅按 1
项计入);
8.排名计算:5 人的按照得分的 40%、20%、15%、15%、10%依次
递减计算;4 人的按照得分的 50%、20%、20%、10%依次递减计
算;3 人按照得分的 50%、30%、20%依次递减计算;2 人得分的
70%、30%依次递减计算。
2.3 学术活动(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一类仅指 “创青春”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
杯”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
类指专门面向研究生举办的比赛,或计算机专业领域内面向从业人员
的高水平竞赛,三类指其他面向大学生开展的各类竞赛。
获奖等级
国家级特等奖
国家级一等奖
国家级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
国家级优秀(胜)奖
省级特等奖
省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
省级三等奖
市(校)级特等奖
市(校)级一等奖
市(校)级二等奖
得分(分/项)
一类
二类
三类
备注
1.竞赛不分位次者均视为第一位完成。
2. 托福、雅思、GRE 成绩加分奖励办法如下:
1)以上三种语言考试成绩必须为上学年所取
得;
2)其中托福成绩须在 100 分以上、雅思成绩 6
分以上、GRE 成绩须在 280 分以上,达到以上
分数的加 3 分。
3.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不参与学业奖学金测评;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须有比赛获奖证书。且
仅限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标准按照市级学术活动(竞赛)三类执行。
5.各类学术活动(竞赛)等必须要有证书,否则
不得予以加分奖励。
6.学生获得各类证书的时间自上年评选结束时
间始,至本次评选截止上交材料时间止。
7.各类活动(竞赛)根据证书落款印章确定等
级。
200
100
50
30
10
30
20
15
10
10
8
5
100
50
30
15
5
15
10
8
5
5
4
3
50
30
20
10
3
10
8
6
3
4
3
2
4
市(校)级三等奖
3
2
1
2.4 研究生科研立项
类别 等级 作者排名
一
校
(院)
二
级
三
1
2—5
1
2—5
1
2—5
得分
(分/项)
备
注
7+8
6+6
6+6
4+4
4+4
2+3
科研项目需学生独立申请立项,山东科技
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
生专利立项基金项目(视为校一级项目)等成
果,针对成功立项和成功结题两个环节采用分
阶段加分机制。
(三)社会活动计分标准
类别 名次
先进集体
社会活动
主要
干部
其他
干部
学
生
创新
创业
文化
艺术
社会
实践
体育
活动
获
奖
等
级
备
注
1—2 一 18
15
13
30
30
30
30
3—4 二 17
14
12
20
20
20
20
5—8 三 16
13
11
15
15
10
10
1—2 一 15
12
10
20
20
10
12
3—4 二 14
11
9
15
15
8
10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5
1.项目须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
明证实。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
最高等级计分;
2.同一“先进集体” 或文体活动获不同
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先进集体”
奖励中,主要班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
记。“先进集体” 项、文体活动项得分
上限均不得超过 30 分;
3.文化艺术指社会调查(实践)报告、意
见报告、散文、诗歌、通讯报道、绘画、
摄影及其他艺术类作品等,本项计分实行
代表制,总数不超过 3 篇;
4.参加研究生院、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
践、挂职锻炼且受到表彰者获得相应加
分;“三助一辅”工作暂不加分;
5.研究生讲坛加 5 分;
6.创新创业等特殊活动针对成功审批和
成功结题两个环节采用特殊的加分机制;
7.在院级社会活动中获奖的同学按校级
获奖得分的一半加分。
8.积极参与学校级别及以上的各项社会
活动,报名并参与其中(仅报名不算)未
获名次的学生,每项加 0.75 分,但累积
不得超过 20 分
9.积极参加学院级别的各项社会活动(不
包括班级内部组织的活动),报名并参与
其中(仅报名不算)未获名次的学生,每
项活动加 0.5 分,但累积不得超过 10 分。
10.社会活动加分奖励流程按照以下流程
进行:同学自愿申报->班级内公示->班委
5—8 三 13
10
8
10
10
5
1—2 一 8
校
级
3—4 二 8
5—8 三 8
4
4
4
2
3+5
6
2
3+5
3
2
3+5
2
4
4
4
8
8
6
5
(四)社会工作和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4.1 学生干部计分标准
职
务
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学生兼职辅导员
备 注
分数
15
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10
校、院研究生会部长、社团正职
校、院研究生会副部长、社团副职、党(团)支部委员、班
委、研究生报主编、副主编、
8
6
1.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
最高分,不累加;
2.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
时间不足一届的学生干部不予
加分,增补、升任的干部按任
职时间在 2/3 以上的职务计
分。
4.2 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获奖类别
计分
说
明
国家级
省(部)级
校(市)级
40
15
8
1.受表彰者须出示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
2.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3.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需提供依据证实;
4.所获校级个人荣誉称号均不在加分范围。
6
其他
5
三、相关要求:
1、每年成立以学院领导班子、系所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等为成
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计算程序:
①个人申请。按照、院通知要求,提交个人申请,列出所获奖项。
②班级审核。持个人申请与所获奖项证书、报刊、奖杯、文件等
原件(复印件无效)交班级学业奖学金计算小组(由党员、班委、团
支委、普通同学各至少两名组成)进行审核,在申请表审核人、复核
人(由计算小组委认)签字确认。
③成绩计算。由班级学业奖学金计算小组进行成绩计算,计算小
组成员均应在计算表上签字确认。
④成绩公示。计算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申请人获得奖项不在本细所列项目之内的,需在公示前由个
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
小组集体商讨,做出相应处理。
4、本办法所列项目的解释权归属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
员会。
7
附件 1: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梁永全 牟仁刚
副主任:徐明磊 彭延军
成 员: 樊建聪 崔焕庆 贾瑞生 赵卫东 徐建国 赵建立 刘连山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