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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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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评选实行积分制,包括两大类:智育成绩、德育成绩。 具体细则如图所示: 类别 小项 智育成绩 德育成绩 综合成绩 学业成绩 科技创新成绩 社会活动成绩 社会工作和思想品德 S 综合 小项编号 SA SB SC SD 成绩计算方案: SA  GPA  c*g  c (GPA 表示学业成绩绩点,g 为该课程成绩,c 为该课程所占学分。) B S keji g g max1 * 100 (gkeji 表示科技创新积分,gmax1 表示所属学科参选学生科技创新最高积分) C S g shehuo g max2 100* (gshehuo 表示社会活动积分,gmax2 表示所属学科参选学生社会活动最高积分) D S g xuegong g max3 * 100 (gxuegong 表示社会工作和思想品德积分,gmax3 表示所属学科参选学生社会工作 和思想品德最高积分) S 综合  3.0  S A  5.0  S B  1.0  S C  1.0  S D 1
注: 1. 学业成绩包括:学位课、硕士论文盲评评阅成绩(硕士论文评 阅成绩所占学分暂定为 1)。 2. 考试不及格的同学,无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3. 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出现诚信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奖学金评 选资格。 二、评选指标量化体系 优秀研究生评选实行积分制,由(1)学业成绩、(2)科技创新、(3) 社会活动、(4)学生工作和思想品德四个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方法和 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计分标准 1、本学年学业成绩绩点:学位课、实践环节成绩以教务系统为 准(教务系统未显示成绩的课程不做考虑),硕士论文评阅成绩以最 终评阅成绩为准。 2、绩点计算公式: GPA  *g c   c g 为该课程成绩,c 为该课程所占学分,GPA 为绩点。绩点即所有 学业成绩乘以所占学分除以总学分。 注:若学业成绩中是按照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进行等 级打分的科目,可以进行折算打分:优秀 95,良好 85,中 75,及格 2
65。 (二)科技创新计分标准 2.1 科学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项 目 计分(分/篇) 说 明 Nature、Science 等 TOP 刊物 500 SCI、SSCI 、SCIE 100 CSSCI、EI 期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 论版刊登的学术论文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学 术论文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 术论文 60 30 30 10 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100 1.论文或专著需正式出版或见刊。论文有效性:研究生为 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计 算加分相同。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 分,不累加; 3.刊物级别认定须由图书馆出具检索证明原件证实。 4.发表在《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的论文作为 EI 期刊论文 统计。 5.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计算机学科领域 中文核心或 SCD 认证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其他均 不予加分奖励。 6. 会议论文必须是 CCF 认证的 A、B、C 类会议相关论文, 符合要求的论文按照 EI 论文级别进行加分奖励,其他层 次的会议论文均不予加分奖励。 2.2 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类别 等级 得分 (分/项) 备 注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市 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600 400 350 300 250 200 200 150 1 .学生为第一位或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成果,需 有奖励证书原件; 2 . 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3 .若获奖科研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或获得其他科研奖励 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4.国家发明专利:由于专利审核时间长,证书颁布时间晚等原 因,学生可以凭申请受理通知为依据参与测评,一次性加分 30 分,若后期专利证书授予后,学生可于下学年评此证书获得 70 分奖励。 5.国际发明专利:学生可以以申请受理通知为依据参与测评, 一次性获得 60 分奖励,若后期专利证书授予后,可凭证书参与 3
三 国际发明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100 200 100 3 2 下学年奖学金评比,并可获得 140 分奖励。 6.有效性: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 为第一作者; 7.实用新型和软件著作权分别限最高分 3 分及 2 分(即仅按 1 项计入); 8.排名计算:5 人的按照得分的 40%、20%、15%、15%、10%依次 递减计算;4 人的按照得分的 50%、20%、20%、10%依次递减计 算;3 人按照得分的 50%、30%、20%依次递减计算;2 人得分的 70%、30%依次递减计算。 2.3 学术活动(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一类仅指 “创青春”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 杯”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 类指专门面向研究生举办的比赛,或计算机专业领域内面向从业人员 的高水平竞赛,三类指其他面向大学生开展的各类竞赛。 获奖等级 国家级特等奖 国家级一等奖 国家级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 国家级优秀(胜)奖 省级特等奖 省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 省级三等奖 市(校)级特等奖 市(校)级一等奖 市(校)级二等奖 得分(分/项) 一类 二类 三类 备注 1.竞赛不分位次者均视为第一位完成。 2. 托福、雅思、GRE 成绩加分奖励办法如下: 1)以上三种语言考试成绩必须为上学年所取 得; 2)其中托福成绩须在 100 分以上、雅思成绩 6 分以上、GRE 成绩须在 280 分以上,达到以上 分数的加 3 分。 3.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不参与学业奖学金测评;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须有比赛获奖证书。且 仅限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标准按照市级学术活动(竞赛)三类执行。 5.各类学术活动(竞赛)等必须要有证书,否则 不得予以加分奖励。 6.学生获得各类证书的时间自上年评选结束时 间始,至本次评选截止上交材料时间止。 7.各类活动(竞赛)根据证书落款印章确定等 级。 200 100 50 30 10 30 20 15 10 10 8 5 100 50 30 15 5 15 10 8 5 5 4 3 50 30 20 10 3 10 8 6 3 4 3 2 4
市(校)级三等奖 3 2 1 2.4 研究生科研立项 类别 等级 作者排名 一 校 (院) 二 级 三 1 2—5 1 2—5 1 2—5 得分 (分/项) 备 注 7+8 6+6 6+6 4+4 4+4 2+3 科研项目需学生独立申请立项,山东科技 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 生专利立项基金项目(视为校一级项目)等成 果,针对成功立项和成功结题两个环节采用分 阶段加分机制。 (三)社会活动计分标准 类别 名次 先进集体 社会活动 主要 干部 其他 干部 学 生 创新 创业 文化 艺术 社会 实践 体育 活动 获 奖 等 级 备 注 1—2 一 18 15 13 30 30 30 30 3—4 二 17 14 12 20 20 20 20 5—8 三 16 13 11 15 15 10 10 1—2 一 15 12 10 20 20 10 12 3—4 二 14 11 9 15 15 8 10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5 1.项目须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 明证实。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 最高等级计分; 2.同一“先进集体” 或文体活动获不同 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先进集体” 奖励中,主要班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 记。“先进集体” 项、文体活动项得分 上限均不得超过 30 分; 3.文化艺术指社会调查(实践)报告、意 见报告、散文、诗歌、通讯报道、绘画、 摄影及其他艺术类作品等,本项计分实行 代表制,总数不超过 3 篇; 4.参加研究生院、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 践、挂职锻炼且受到表彰者获得相应加 分;“三助一辅”工作暂不加分; 5.研究生讲坛加 5 分; 6.创新创业等特殊活动针对成功审批和 成功结题两个环节采用特殊的加分机制; 7.在院级社会活动中获奖的同学按校级 获奖得分的一半加分。 8.积极参与学校级别及以上的各项社会 活动,报名并参与其中(仅报名不算)未 获名次的学生,每项加 0.75 分,但累积 不得超过 20 分 9.积极参加学院级别的各项社会活动(不 包括班级内部组织的活动),报名并参与 其中(仅报名不算)未获名次的学生,每 项活动加 0.5 分,但累积不得超过 10 分。 10.社会活动加分奖励流程按照以下流程 进行:同学自愿申报->班级内公示->班委
5—8 三 13 10 8 10 10 5 1—2 一 8 校 级 3—4 二 8 5—8 三 8 4 4 4 2 3+5 6 2 3+5 3 2 3+5 2 4 4 4 8 8 6 5 (四)社会工作和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4.1 学生干部计分标准 职 务 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学生兼职辅导员 备 注 分数 15 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10 校、院研究生会部长、社团正职 校、院研究生会副部长、社团副职、党(团)支部委员、班 委、研究生报主编、副主编、 8 6 1.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 最高分,不累加; 2.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 时间不足一届的学生干部不予 加分,增补、升任的干部按任 职时间在 2/3 以上的职务计 分。 4.2 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获奖类别 计分 说 明 国家级 省(部)级 校(市)级 40 15 8 1.受表彰者须出示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 2.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3.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需提供依据证实; 4.所获校级个人荣誉称号均不在加分范围。 6
其他 5 三、相关要求: 1、每年成立以学院领导班子、系所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等为成 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计算程序: ①个人申请。按照、院通知要求,提交个人申请,列出所获奖项。 ②班级审核。持个人申请与所获奖项证书、报刊、奖杯、文件等 原件(复印件无效)交班级学业奖学金计算小组(由党员、班委、团 支委、普通同学各至少两名组成)进行审核,在申请表审核人、复核 人(由计算小组委认)签字确认。 ③成绩计算。由班级学业奖学金计算小组进行成绩计算,计算小 组成员均应在计算表上签字确认。 ④成绩公示。计算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申请人获得奖项不在本细所列项目之内的,需在公示前由个 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 小组集体商讨,做出相应处理。 4、本办法所列项目的解释权归属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 员会。 7
附件 1: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梁永全 牟仁刚 副主任:徐明磊 彭延军 成 员: 樊建聪 崔焕庆 贾瑞生 赵卫东 徐建国 赵建立 刘连山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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