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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湖北武汉大学中国法制史考研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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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湖北武汉大学中国法制史考研真题 一、解释概念(每题 5 分,共 30 分) 1.《康诰》 2.善平籴 3.挝登闻鼓 4.贪墨六赃 5.明《大诰》 6.《国民政府组织法》 二、判断正误,简述理由(每题 2 分,共 20 分) 1.周初《酒诰》规定,殷遗民“群饮”的一律送镐京处死。 2.《周礼•质人》记载,西周买卖奴隶、牛马使用较长契卷,称为“剂”。 3.《法经•杂法》的全部内容即为“六禁”。 4.秦代司寇是一种劳役刑。 5.《永明律》为南朝梁武帝所撰定。 6.唐律规定,致官署官仓失火损失重者,坐赃论。 7.宋代法律规定,每年二月初一至十月初一不受理田宅、婚姻争论。 8.晚清政府委任的首任资政院总裁是伍廷芳。 9.北洋政府《易笞条例》适用于谋杀、强盗等罪名。 10.南京国民政府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租赁纠纷为强制调解事件。 三、简述下列问题(每题 7 分,共 28 分) 1.简述大理寺的初设及主要官职。 2.简述唐律的议、清、减、当制度。
3.简述南京临时政府保障民权的立法。 4.简述工农民主政权为实行土地农民私有制所颁行的主要政策、法律。 四、论述下列问题(每小题 11 分,共 22 分) 1.试论中国封建法律惩治贪官的主要制度内容。 2.试论封建专制制度对旧中国宪法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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