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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嘉移动电话-GSmart Guru GX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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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mart Guru GX使用手冊
Android 4.4內建功能介紹
Guru GX 使用手冊 Guru GX|0
版權聲明 本手冊內所涵蓋的所有集嘉手機產品,包括手機本體、配件、軟體、文字、音樂與圖片,其所有 權皆歸集嘉所有或由集嘉取得合法授權,並受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相關法律之保護。未 經集嘉同意之下,不得做任何翻拷或仿製。若發生因上述行為而造成侵害集嘉權益之情事,行為 人應負擔相應之法律責任。 技嘉集團 集嘉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Guru GX|1
歡迎使用 手機內建 4G 通訊及 GPS,並擁有一千三百萬畫素的照相功能。多元的應用功能讓您在行動時, 一手掌握資訊的動脈。便利的 E-mail 讓您在外洽公也能以 Wi-Fi 或資料連線接收公司內部的電 子郵件、查詢通訊錄,行動辦公不受限制。隨手機將配有原廠配件,包括 USB 線、充電器、鋰 電池、耳機。 安全須知 在您開始使用您的手機前,請詳讀以下重要安全須知,將意外及危險降至最低。 • 務必僅使用製造商提供的電池與充電器。使用未經授權配件可能會使保固失效。 • 手機充電中請勿取出電池。 • 請勿在電磁源附近使用手機,如電視、無線電設備及微波爐。 • 有閃電時,請將充電器拔離電源插座,避免造成觸電或失火。 • 請勿將手機或電池直接曝曬在陽光下。 • 請勿將手機存放在高於 60°C 或 140°F 的場所。 • 請勿使用有害化學藥劑或是去汙劑清潔手機。 • 手機充電時,請勿以溼手使用手機,否則可能造成觸電或對手機造成嚴重損壞。 • 減少電磁波影響,請妥適使用。 •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 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使用電池的安全注意事項 • 只可使用合格的電池。 • 務必保持電池乾燥並且遠離液體,以免造成短路。 • 務必保持電池遠離金屬物品,以免造成短路。 • 請勿使用受損或變形的電池。 • 若電池發出惡臭,請勿繼續使用。 • 務必將電池置於遠離嬰幼兒。 • 若電池液體外漏: • 請避免皮膚、眼睛或衣服碰觸到外漏液體。若已碰觸到外漏液體,應立即以清水沖洗並就醫。 • 務必將電池放置在遠離火源處,避免電池爆炸。 • 請勿嘗試自行打開或維修電池。 • 請勿將電池丟入火中或水中。 • 請依循地方法規回收或棄置用過的電池。 • 請避免讓電池放置於溫度極劇變化環境中,可能影響電池效能。例如在密閉車輛中,日照下 高溫或寒流嚴冬低溫等。 Guru GX|2
道路與環境安全 • 在可能發生爆炸或放置易燃物的區域,如加油站、燃料庫、尤其是化學工廠等場所,請關機。 在這些區域引發火星可能造成爆炸或火災,造成人員傷亡。 • 開車時請勿使用手持手機, 應使用免持裝置。 飛機上的安全資訊 飛機上請勿使用手機。手機的網路訊號可能對導航系統造成干擾。作為安全措施,許多國家明文 規定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是違法的行為。 版權所有 © 2015。保留所有權利。 本手機採用 Linux 為基礎所開發之 Android™ 作業系統,可以支援安裝 JME 基礎所開發之應 用程式。所有本產品所使用之應用程式與商標都屬於其原本權利人之智慧財產權與商標權。 Google™、Google 標誌、Android™、Android 標誌、Gmail™ 是 Google Inc 的商標。使 用需經 Google 同意。Wi-Fi, 與 Wi-Fi CERTIFIED 標籤, 商標權利歸屬 Wireless Fidelity Alliance。 microSD™ 為 SD Card Association 之註冊商標。藍牙與藍牙標誌為 Bluetooth SIG, Inc. 所 有。 健康資訊-電磁波能量比吸收率(SAR) 此行動裝置符合無線電波暴露準則的規定。您的行動裝置可發送與接收無線電波,其設計未超過 國際準則規定的無線電波暴露極限。 這些準則由獨立科學組織歐盟/臺灣發展制訂並且包含一定 的安全限度,確保所有年齡層及健康狀況者的安全。行動裝置暴露準則的量測單位為電磁波能量 比吸收率(Specific Absorption Rate, SAR)。歐盟/臺灣準則中明訂的電磁波極限值為 10 公克 的組織平均為 2W/kg。電磁波的檢測係於標準操作位置,由受檢裝置在所有測試頻帶下以最大 功率級放射所測得的結果。操作裝置的實際電磁波等級低於最大容許值,因為裝置僅使用連接網 路所需的功率。裝置的實際電磁波值會受到一些因素影響,例如:您與網路基地台的距離。而使 用不同的配件或增強器可能造成不同的電磁波值。電磁波值可能因國家報告、測試需求及網路波 段而有所不同。相關 SAR 法規可參閱臺灣 CNS 14958-1 及 CNS14959。 • SAR 標準值為 2.0W/Kg;而本行動裝置最大實測值為 0.197W/Kg(頭部位置送測)。 • 「依據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 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 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 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 干擾。」 • 減少電磁波影響,請妥適使用。 環境親善承諾 除了高性能產品外,所有集嘉行動裝置均履行歐盟規章,如 RoHS (電器電子設備使用某些危害 物質限制指令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Guru GX|3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及 WEEE (廢電器及電子設備指令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環境指令,與主要全球性的安全規章要求。並需防止有害物質釋 放進入環境,以及使我們的自然資源使用度達到最大化。以下訊息是集嘉提供如何能負責地在您 的『最終產品』內回收再利用或再使用大多數的原材料。 WEEE 聲明 在產品或產品包裝盒上的 WEEE 標誌表示此產品不可與其他家庭廢棄物一同放置或丟棄。您有 義務將所有的電子或電氣廢棄設備帶至特定的回收處,以回收此類危險廢棄物。將電子與電氣廢 棄設備單獨收集並妥善回收有助於維護自然資源。此外,妥善回收電子與電氣廢棄設備可確保人 類健康與環境安全。如需更多關於電子與電氣廢棄設備的棄置、回收與收集處的資訊,請聯絡當 地市中心、家庭廢棄物棄置服務處、購買設備的店家、或是設備製造商。 危害物質禁用指令(RoHS Compliance) 本行動裝置無有意添加危害物質(鎘,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類與多溴二苯醚類)。零件與零 部件均經過仔細地選擇,使符合 RoHS 要求。並且持續著努力發展不使用國際間禁止的毒性化 學製品。此產品符合歐盟議會在 2003 年 1 月 27 日的有害物質限用訓令(2002/95/EC)及其 修正案,禁止電子電氣設備使用某些危險物質。 攜手保護環境 最後,我們建議您透過認識和使用此產品的節能特點(適用的話),來實踐其他環境友善的行動, 回收再利用此產品所交付的的內部與外部包裝材(包含運輸貨櫃),並且正確地處理或回收再利用 所使用的電池。有您的幫助,我們才能減少生產電器及電子設備所需自然資源的數量,盡可能減 少最終產品的垃圾掩埋處置耗用,所以一般透過確保潛在的危害物質不會釋放到環境,以及與正 確的處理來增進我們的生活品質。 歐盟法令符合聲明 符合歐盟法規此設備符合 1999 年 7 月 12 日的委員會建議書中提出的無線電頻率暴露規定(RF Exposure Requirement)1999/519/EC,限制一般大眾在電磁場的暴露量(0-300GHZ)。此 行動裝置具有內建天線。請使用隨附的整合型天線。使用未經授權或修改的天線可能降低傳輸品 質及損壞裝置、造成裝置效能減弱及 SAR 值超過建議的範圍;嚴重者還會違反您國家之當地法 令的規定。為確保話機最佳功能,以及確保無線電波輻射能量維持在參考值 (由相關標準所設定) 內,請永遠以一般正常的位置使用裝置。如非必要,請勿在打電話或接電 話時,觸碰或握持天線部分。接觸天線部位可能會影響通話品質,並且讓手機產生不必要的耗電。 使用電話時,避免接觸天線部分,不僅能讓天線發揮最高效能,並且也能延長電池壽命。此設備 亦符合 R&TTE(無線電和通訊終端設備指令,包含下列標準:EN 300 328 V1.7.1、 EN 301489-1 V1.9.2、EN 301489-3 V1.4.1、EN 301489-7 V1.3.1、EN 301489-17 V2.1.1、EN 301489-24 V1.5.1、EN 301 511 V9.0.2、EN 301 908-1 V5.2.1/ -2 V5.2.1、EN50360:2001/AC:2006、 EN62209-1:2006/-2:2010、EN62311:2008、EN 62479:2010、EN 300 440-1V1.6.1/ -2 V1.4.1、 EN 55022:2010/AC:2011 Class B、EN55024:2010、EN 55013:2001/A1:2003/A2:2006、EN 61000-3-2:2006/A2:2009、EN 61000-3-3:2008、EN 50332-1:2000/-2:2003 and EN Guru GX|4
60950-1:2006/A11:2009.。未經製造商明確核准的變動或修改可能造成電磁相容性(EMC)失 效並且喪失產品操作權 此產品在某些條件下符合電磁相容性(EMC),包括使用適合的週邊裝 置與使用屏蔽電纜連結系統元件。 使用適當的週邊裝置與屏蔽電纜連結系統元件可減少對無線 電裝置、電視與其他電子裝置造成干擾。我們特此聲明此手機、Wi-Fi 與藍牙無線電裝置符合 1999/5/EC 的基本要求與其他相關條款。 使用須知 在您開始使用您的手機前,請詳讀下列重要資訊,若未詳讀下列資訊,可能會導致危險及觸犯法 律問題。  在您開始使用手機之前,請先將電池完全充電。  在充電過程中,請勿將電池從手機中取出。  插入 SIM 卡之前,請先確定您的手機已關閉電源。  請勿擅自拆裝您的手機,若未經由授權人員自行拆裝,將有可能失去保固。  在公共場所時,請遵守指示及規定使用您的手機。  請勿重壓螢幕。  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 使用 30 分鐘請休息 10 分鐘。  2 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 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 1 小時 Guru GX|5
目錄 版權聲明 歡迎使用 安全須知 使用須知 一、開始 1.1 手機外觀 1.2 安裝或移除 SIM 卡與記憶卡 1.3 電池充電 1.4 開機、關機 1.5 鎖定/解鎖手機 1.6 聯絡人 1.7 首頁畫面 二、電話功能與訊息 2.1 語音電話 2.2 文字訊息 2.3 多媒體訊息 三. 使用網際網路 3.1 Wi-Fi 3.2 藍牙 四. 多媒體應用軟體 4.1 相機 4.2 音樂 五、程式 六、管理手機 6.1 保護手機 6.2 重設手機 七、產品規格 Guru GX|6 1 2 2 5 7 7 8 9 9 10 10 10 13 13 13 15 16 16 16 18 18 19 20 22 22 23 24
一、 開始 1.1 手機外觀 手機按鍵介紹和功能說明。 2 3 4 1 編號 1 2 3 4 5 6 7 8 9 5 6 7 8 9 項目 耳機孔 聽筒 趨近感應器/光能感應器 音量鍵 前鏡頭 觸控螢幕 選單 首頁 返回 12 13 14 10 11 編號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7 18 15 16 項目 電源鍵 SIM 卡插槽/記憶卡插槽 相機 LED 閃光燈 副麥克風 背蓋 擴音器 主麥克風 Micro-USB 連接埠 Guru G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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