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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60335标准中文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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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国际标准 IEC 60335-1 第四版 2001-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s 1:General requirements 1
前 言 1)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 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 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 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出版 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 IEC 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 制定工作。与 IEC 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 IEC 有关技术问题正式决 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4)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 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最大范围地使用 IEC 国家标准。IEC 标准与相应的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5) IEC 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 IEC 的某一项标准时,IEC 对此不负任何责 任。 6) 本国际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 组织不负责识别任何 这样的专利权问题。 本标准由 IEC 第 61 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的第四版取代 1991 年的第三版及其修正件 1(1994)和修正件 2(1999)。它构成了一个技术上 的修订本。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 61/1965/FDIS 表决报告 61/1998/RVD 有关本标准被通过时表决的全部材料可在上面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该通用要求(Part 1)要与适合的特殊要求(Part 2)结合使用,在特殊要求中包括了对通用要求中 对应条款的补充和修正以给出对每种产品的有关要求。 附录 B、C、D、E、F、G、H、I、J、K、M 和 N 组成本标准的一个完整的部分。 在附录 A 中列出的其他 IEC 和 ISO 标准是作为规范来引用的。 附录 A、L 和 O 仅仅是信息。 注 针焰试验 电容 安全隔离变压器 1 下述附录包含了对其他 IEC 标准的合理个性。 ——附录 E ——附录 F ——附录 G ——附录 H ——附录 J ——附录 N 2 本标准使用下述几种印刷字体: ——要求的内容及罗马字体 ——试验规范的内容用斜体字 ——注的内容用小号罗马字体 耐漏电起痕试验 开关 印刷电路板 IEC60695-2-2 IEC60384-14 IEC61558-1 和 IEC61558-2-6 IEC61058-1 IEC60664-3 IEC60112 正文中的粗体字在第 3 章中定义。当定义里含有一个形容词时,形容词及其相关名词以粗体字表示。 2
一些国家存在下列差异: —— 3:稳定条件已定义(波兰) —— 3.4.2:安全特低电压不应超过 30V(峰值 42.4V)(美国) —— 5.7:试验环境温度为 25℃+10℃(中国、日本和美国) —— 5.14:不易带电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例如一个金属铭牌或是在一个塑料外壳上的装饰件)不必接 地,易触及的非金属部件只需提供基本绝缘(美国). —— 6.1:0 类和 0I 类器具是不允许的(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芬兰、法国、德国、希 腊、匈牙利、印度、以色列、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新加坡、斯洛伐克、瑞典、 瑞士、英国和前南斯拉夫)。 —— 6.2: 对水的有害浸入的防护是通过不同于 IEC529 的方法来确定的(美国)。 —— 7.1: IP 代码不要求在标志中标出(美国)。 —— 7.6: 这些符号中的某一些是不使用的(美国)。 —— 7.8: 允许使用另外的方法来识别中性导线端子和接地端子(美国)。 —— 7.12: 全极断开的要求不适用(日本、美国)。 —— 7.14: 使用不同的试验(美国)。 —— 8.1.1: 此试验不需用 20N 的力进行重复(美国)。 —— 8.1.1: 不要求对灯头带电部件接触的防护(美国)。 —— 8.1.2 和 8.1.3: 不使用 13 号试验探棒和 41 号试验探棒(美国)。 —— 8.1.5: 嵌装式器具,固定安装式器具和以几个单独的单元来交付的器具,在安装前不要求至少 用基本绝缘来提供防护(美国)。 —— 9:要求电动机具备不烧断快速熔断器而起动的能力(美国)。 —— 10.1 和 10.2: 要求电热器具的正限值为 5%,电动器具的正限值为 10%,而通常对两者不存在负 偏差(美国)。 —— 11.4,11.5,和 11.6: 电热器具和联合式器具中的电热元件,电路在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压下工 作同,两者中取较酷者。所有其他的器具和电路则在额定电压下工作(美国)。 —— 11.8: 表 3:某些材料的温升限值有差异(美国)。 —— 13.2: 试验电路和一些泄漏电流的限值有差异(美国)。 —— 13.3: 某些试验电压值有差异,因为其随额定电压而定(美国)。 —— 13.3: 使用一个 500VA 的试验变压器(美国)。 —— 15.1.1 和 15.1.2: 不使用 IP 系统,而且试验也不同(美国)。 —— 15.3: 此试验在相对湿度(88±2)%,温度为 32℃±2℃下进行(美国)。 —— 16.2: 此试验在标准电源电压下进行,而且一些泄漏电流值也有差异(美国)。 —— 16.3: 一些试验电压和方法有差异(美国)。 —— 19.1: 允许使用电路保护装置来提供必要保护(美国)。 —— 19.2-19.4: 通常此试验在标称电源电压或额定输入功率下进行(美国)。 —— 19.13: 表 9 的温升限值不适用(美国)。 —— 20.1: 不进行 150 角的稳定性试验,而且在翻倒位置上进行试验的器具要按非正常试验准则来判定 (美国)。 —— 21: 用一个跌落的钢球而不是用弹簧冲击器来施加冲击力(美国)。 3
—— 22: 不允许在器具的中线上有直流元件(澳大利亚)。 —— 21.1: 不使用 IP 系统,而且试验与 IEC529 中规定的不同(美国)。 —— 22.2: 由于电源系统的缘故,对此条中第二段涉及带电热元件的 I 类单相器具的有关内容不能符 合(美国和挪威)。 —— 22.2: 要求双极开关或保护装置(挪威)。 —— 22.2: 对所有固定式器具不必断开中性线(美国)。 —— 22.2: 不要求电源软线配置一个插头(爱尔兰和美国)。 —— 22.6: 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 22.11: 对搭锁要求不同的准则(美国)。 —— 22.12:要求明确的的紧固方式(美国)。 —— 22.14: 用锐棱测试装置来评价锐利边缘(美国)。 —— 22.35 和 22.36: 金属部件通常不要求用双重或加强绝缘纸与带电部件隔开(美国)。 —— 22.44: 基于另外的评价方式,器具有可能可以接受(美国)。 —— 23.5:对带绝缘的内部布线的要求有差异(美国)。 —— 23.7:此要求只适用于那些在进行电源连接时易触及的布线(美国)。 —— 24.1.3:要求不同的循环周期数,且注不适用(美国)。 —— 24.1.4:要求不同的循环周期数,且注 1 不适用(美国)。 —— 24.3:对全极断开的要求不适用(美国)。 —— 25.1: 不要求电源软线配置一个插头(爱尔兰和英国)。 —— 25.3:不允许用一副电源引线(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和荷兰)。 —— 25.3:通常不允许使用一个接线端子组件用来连接一根软线(美国)。 —— 25.8:导线的横截面积不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 —— 25.8:0.5mm2 的电源软线不允许用于 I 类器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 25.10: 绿色绝缘也是允许的(美国)。 —— 25.13:只要求一层单独的绝缘(美国)。 —— 25.16:完全拆下的软线固定装置是允许的(澳大利亚)。 —— 25.16:除小型器具外,均施加 35 1bs 的拉力,并且通常不进行扭矩试验(美国)。 —— 26.3:此试验只适用于连接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美国)。 —— 26.6:横截面积按照美国电线标准规格的(AWG)规定(美国)。 —— 27.6:该要求不适用(美国)。 —— 28.1: 通常不要求此类试验(美国)。 —— 29:对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是不同的(美国)。 —— 29.1:在 50V 到 150V 之间使用不同的额定冲击电压(日本)。 —— 30.1:对保持带电部件和零件进行球压试验的最小值为 95℃,或比 11 章中的温升高 40K。对外壳, 最小值为 75℃,或比 11 章的温度高 10K 的条件下进行一个模制应力试验(美国)。 —— 30.2.1: 点燃试验不能用来保证一个慢的燃烧速率(美国)。 —— 30.2.4: 在电网电压下工作的印刷电路板要求为 FV-0 或 FV-1 材料,或承受住针焰试验的材料(澳 大利亚)。 —— F1.1:此附录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 30V 的电动机(美国)。 4
—— B7.12:当电池中含有水银或镉按重量超过 0.025%时,装有该种不可更换电池的器具应以适当的 符号做标记(瑞典和瑞士)。 —— B21.101:该要求有所不同(美国)。 —— 附录 I:该附录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 30V 的电动机(美国)。 5
引 言 在起草本国际标准时已假定,由取得适当资格并富有经验的人来执行标准的各项条款。 本标准所认可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注意到制造厂说明书的条件下按正常使用运行时,对电气、 机械、热、火灾以及辐射等危险防护的一个国际可接受水平,它也包括了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预计到的非正 常情况。 在制定本标准时已按其可能考虑了 IEC60364 规定的要求,以使得器具在连接到电源时符合这些布线规 则。但是各国的布线规则可能是不同的。 如果器具的几种功能由几个不同的 IEC335 的特殊要求所覆盖,则相关的特殊要求只要合理应分别用于 各自的功能。如果适用,一种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也应考虑到。 注 1:在本出版物中,当提到“第 2 部分”时,它指的是 IEC60335 的相关特殊要求。 在本标准是一个涉及器具的安全,并在覆盖相同主题的同一水平和类别的标准中处于优先地位的家用 电器标准。 个别国家可能希望该标准对那些在特殊要求中没有提到的器具,以及按新的原理而设计的器具的适用 问题,按其合理程度给予考虑。 一个符合本标准文本的器具,如果当进行检查和试验时,发现具有的其他特性会损害这些要求所包含 的安全水平时,则将未必判其符合标准的安全原则。 产品使用了本标准要求中规定以外的材料和结构形式时,则该产品可以按照这些要求的意图进行检查 和试验。如果查明其基本等效,则可以判其符合本标准的安全原则。 注 2:涉及家用电器非安全方面的标准有: ——TC 59 发布的 IEC 标准,它涉及性能测量方法: ——CISPR11、CISPR14-1、IEC61000-3-2 和 IEC61000-3-3,它涉及电磁干扰抑制; ——CISPR14-2、它涉及电滋抗干扰度。 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的安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 场中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 1:这种器具的举例为:工业和商业用膳食供给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器具。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 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注 3: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收音机、电视接收机和录放机等类似设备(IEC60065); ——医用器具(IEC60601); ——手持划电动工具(IEC60745); ——个人计算机及类似设备(IEC60950); ——可移动式电动工具(IEC61029)。 2 引用的规范性标准 下述标准包含的一些规定,通过在正文的引用,而构成本国际标准的规定。发布时,所指出的标准版 本和它们的增补件都是有效的。所有的这些标准都要修订,但要鼓励以本国际标准为基础签定协议的一方, 调查应用下面给出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IEC 和 ISO 的成员,保持着现行有效国际标准的登记。 IEC60051-2:1984,直接动作指示模拟电气测量仪器及其附件 — 第 2 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 要求 IEC60061-1:1969,与量规一起使用的,控制互换性和安全性用的灯头和灯座 — 第 1 部分:灯头 IEC60065:1998,音频,视频和类似电气装置 — 安全要求 IEC60068-2-32:环境试验 — 第 2 部分:试验 — Ed 试验:自由跌落(程序 1) IEC60068-2-75:1997 环境试验 — 第 2-75 部分:试验 — 试验方法:冲击试验 IEC/TR3 60083,在 IEC 成员国中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标准化插头和插座 IEC60085,电气绝缘的耐热评价和分级 7
IEC60112:1979,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对漏电起痕指数和耐电起痕指数的推荐测定方法 IEC60127(所有部分),微型熔断器 IEC60227(所有部分),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IEC60238,爱迪森螺纹灯座 IEC60245,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的橡胶绝缘电缆 IEC60249-2-4,印制电路用基材 — 第 2 部分:规范.第 4 号规范:普通级的环氧化合物纺织的玻璃纤 维覆铜层压板 IEC60249-2-5,印制电路用基材 — 第 2 部分:规范 — 第 5 号规范:规定易燃性的环氧化合物编织 的下班纤维覆铜层压板(垂直燃烧试验) IEC60252,交流电动机电容 IEC60320-1:1994,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电器连接器.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IEC60320-2-3,家用和类似通用电器连接器 — 第 2-3 部分:保护等级高于 IPXO 的连接器 IEC60384-14:1993,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 第 14 部分:分规范:抑制电磁干扰固定式电容器和 与电源连接 IEC60417(所有部分),设备上用的图形符号 IEC529,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IEC60598-1:1999,灯具 — 每一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IEC60664-1:1992,低压电气装置内部的绝缘配合 — 第 1 部分:原则、要求和试验 IEC60664-3:1992,低压电气装置内部的绝缘配合 — 第 3 部分:印制电路板装配件的为绝缘配合用 的涂覆层 IEC60695-2-2:1991,着火危险试验 —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 第 2 节:针焰试验 IEC60695-2-11:着火危险试验 — 第 2-11 部分:灼热丝/热金属线基本试验方法 — 最终产品灼热易 燃性试验方法 IEC60695-2-12:着火危险试验 — 第 2-12 部分:灼热丝/热金属线基本试验方法 — 材料灼热易燃性 试验方法 IEC60695-2-13:着火危险试验 — 第 2-13 部分:灼热丝/热金属线基本试验方法 — 材料灼热可燃性 试验方法 IEC60695-10-2:火灾危险试验 — 第 10 部分:包括电器产品的着火过程中受异常热而又使人受烫伤 程度减到最轻的导则和试验方法 — 第 2 节:使用球压试验对由非金属材料制成的产品的耐热性的试验方 法 IEC60695-11-10:1999,着火危险试验 — 第 11-10 部分:50W 水平和垂直火焰的试验方法 IEC60730-1: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电气控制装置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IEC60738-1:热敏电阻器 — 直热式突变型正温度系数 — 第 1 部分:总规范 IEC60906-1,家用和类似电器的 IEC 制插头和插座.第 1 部分:交流 16A25V 插头和插座 IEC60990:1999,接触电流和安全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 IEC60990-2-1,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连接设备 — 第 2 部分第 1 节:带螺旋式夹紧装置的独立机 构连接装置的特殊要求 IEC60998-2-2,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连接设备 — 第 2 部分第 2 节:具有无螺钉型夹紧部件的分 离式连接装置的特殊要求 IEC60999-1,连接装置 — 铜电线用螺旋式和非螺旋式夹紧装置的安全要求 —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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