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一、论述题
1.试论民法的体系化。
2.试论 WTO 框架下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3.试述物权变动制度在物权法中的作用与价值。
4.遗赠与赠与合同的区别分析
二、案例分析
2000 年 3 月 15 日,郭某到北京市某工商支行的某储蓄所办理存款手续。郭某填写了
一张 4000 元的活期存款凭条后,将凭条和现金及存折交给该储蓄所接柜员 A,A 接柜员接
过现金后,分别用手点和机点各清点了一遍现金,见与存款凭条所填数额一致,便发给郭
某铜牌一枚(编号为 10 号),并将现金和存折凭条一并交复核出纳员 C 复核。复核出纳员
C 在复核中发现郭某所交现金少 2000 元,与凭条所填金额不符,随即将手续退回接柜员 A,
由 A 告诉郭某少了 2000 元。郭某在现场查找和回家查找后坚持自己所交 4000 元现金无误。
双方争执不休,事后该笔储蓄被封存,并将郭某所填存款凭条撕毁。后双方协商无效,原
告郭某诉诸法院判令被告返还 4000 元存款,被告则以银行已有“两人临柜,复核为准”的
规定为由,拒绝承担储金短缺的责任。
问题:
1.找出此案的焦点问题并定性。
2.请依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予以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