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江苏扬州大学民法考研真题 A 卷
一、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60 分)
1.简述民法的平等原则。
2.简述民事责任能力。
3.简述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要件主义。
4.简述债的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的联系与区别。
5.简述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6.简述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之间的关系。
二、论述题(每题 25 分,共 75 分)
1.论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2.论述自然人住所的概念、确定标准和法律意义。
3.论述人身权的概念、内容和意义。
三、案例分析题(15 分)
王某,15 岁,中学在读。3 年前,王某父母离异,法院判决王某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
负担抚育费 1000 元。升入中学后,王某住校就读,其父指定王某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小店购
买日常生活用品,并与店主李某约定王某可在该店记账消费,每 3 个月其父来结账一次。不
久,李某的经营又增加了台球和游戏机等娱乐项目。3 个月后,王某的父亲来结账发现,王
某在小店消费了 2000 余元,除 200 元左右的日常消费外,其余均为娱乐消费。王某不仅自
己的消费记账,而且逞能摆阔,将同学赵某的食品消费、钱某的娱乐消费也记在自己的账上。
王父拒绝支付上述消费款项,李某诉至法院。
请对本案中王某记账消费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并详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