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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康数码相机-Coolpix P1(中文原版)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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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获得日本株式会社尼康书面许可,不可擅自 以任何形式复印此说明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评价或介绍文章的简单引用除外)。 Ck 尼康引导数码摄影潮流 数码相机 Fuji Bldg., 2-3 Marunouchi 3-chome, Chiyoda-ku, Tokyo 100-8331, Japan 在香港印刷 TR5H01(15) 6MA10415--
商标信息 Apple、Apple 标志、Macintosh、Mac OS、和 QuickTime 为 Apple Computer,Inc. 的注册商 标。Finder 为 Apple Computer,Inc. 的 商 标。Microsoft 和 Windows 为 Microsoft Corporation 的注册商标。Internet 为 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 的商标。Adobe 和 Acrobat 为 Adobe Systems Inc. 的注册商标。SD 标志为 SD Card Association 的商标。 PictBridge 为商标。脸部优先 AF 技术由 Identix® 提供。D-Lighting 技术由 o Apical Limited 提供。在本手册或随尼康产品提供的其他文件中所提及的所有其他商标名称,分别为 其相关所有者所持有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Apple 公共源许可证 此文件包含 Apple mDNS 原始码,该码受 Apple 公共源许可证(网址在http://developer.apple.com/ darwin/)条款的约束。 部分著作权 (c) 1999-2004 Apple Computer, Inc.。保留所有权利。 此文件包含 Apple 公共源许可证 2.0 版本 (“许可证”)所定义及须受其管辖的原始码和/或 原始码修改版。除遵照许可证规定外,阁下不得使用此文件。 在使用此文件前,请于 http://www.opensource.apple.com/apsl/ 获取及阅读许可证副本。 按照许可证分发的原始码及所有软件是“按现状”提供的,不带有不论明示或默示的任何种类 的担保。Apple 特此否认所有此等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适销性、适合作某特定用途、不受干 扰地使用或不侵害权利的任何担保。请查阅许可证有关监管许可证规定的权利及限制的具体用 语。
感谢您购买尼康 COOLPIX P1/P2 数码相机。本手册可 帮助您轻松享用您的尼康数码相机所带来的拍摄乐趣。 使用前请通读本手册,并在使用本相机时将手册放在随 手可得之处。 本手册中使用的各种图标 为方便您查找信息,本手册使用了以下图标和惯例: 该 图 标 表 示 警 告,提 醒 您 在 使 用 前 阅 读 这 些 信 息,以避免损坏相机。 拍摄之前 开始步骤 基础摄影 有关拍摄的详细信息 有关播放的详细信息 照片编辑 短片 拍摄菜单 该 图 标 表 示 注 意,这 些 信 息 应 在 使 用 相 机 前 阅 读。 播放菜单 该图标表示小提示,这些附加信息在使用本相机 时很有用。 该图标表示在本手册的其他部分或在快速开始指 南里还有更多的信息可以参照。 设定菜单 本手册中使用的产品名称 在本手册中,COOLPIX P1 和 COOLPIX P2 有时分别简 称为 P1 和 P2。 无线传送模式 本手册所用插图以及画面中的文字可能与实际显示有所 不同。 技术注释 i
安全须知 为防止损坏您的尼康产品,或为避免您或他人受伤,在使用本设备前请阅读完 下列安全须知。请将这些安全指示放于所有本产品使用者需参阅的地方。 不遵守本节中所列举的注意事项会引起的各种后果用以下符号标注。 该标记表示警告,提请您在使用本产品前阅读这些信息,以防止可能发 生的损害。 勿拆卸相机 触摸相机内零部件或电池充电器可能 会造成人身伤害。只有合格的技术人 员才可进行修理。万一由于跌落或其 它意外事故引起相机或电池充电器的 开裂,请拔下产品和/或取出电池, 然后将产品送至尼康授权的服务中心 进行检查。 使用电池充电器时请注意下列事项 • 保 持干燥。未能遵 守本注 意事项 可能会造成火灾或触电。 • 插头金属部分或其附近的灰尘应 用 干布擦拭 干净。继续使 用可能 导致火灾。 • 雷暴雨天气切勿使用电源线或靠 近 电池充电 器。未 能遵守 本注意 事项可能会造成触电。 • 切 勿 损 坏、修 改、强 行 拉 扯 或 折 曲 电 源 线,勿 将 重 物压 在 上 面, 亦 勿使其受 热或被 火薰烤。如果 绝缘层破损致使电线裸露在外, 请将其送到尼康授权的服务中心 进 行检查。未能遵 守这些 注意事 项可能会造成火灾或触电。 • 勿 用 湿 手 接 触 插 头 或 电 池 充 电 器。未能遵 守本注 意事项 可能会 造成触电。 发生故障时立刻关闭电源 当您发现相机、电池充电器或交流适 配 器(另 行 购 买)冒 烟 或 发 出 异 味 时,请立刻拔下电池充电器或交流适 配器并取出电池,注意勿被灼伤。若 在此情形下继续使用可能导致受伤。 请在取下或断开电源后,将器材送到 尼康授权的维修中心进行检查。 勿在有易燃气体的地方使用 请勿在有易燃气体的地方使用电子设 备,以避免发生爆炸或火灾。 勿将背带缠绕在婴儿或儿童的颈部 将相机背带缠绕在婴儿或儿童的颈部 会导致窒息。 请勿将本产品放在儿童可拿到的地 方 请特别注意防止婴幼儿将电池及其它 小部件放入口中。 警告 ii
使用电池时应留意的注意事项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电池漏液或爆裂。 在使用本产品的电池时请注意以下事 项: • 在更换电 池之前,请关 闭相机 电 源并确认电源指示灯已关闭。 如 果正在使 用交流 适配器 组件,请 确认已将其拔下。 • 电 池 更 换 前,请 将 产 品 电 源 关 闭。如 果 正 在使 用 交 流 适配 器, 请确认已将其拔下。 • 只能使用尼康 EN-EL5 锂离子充电 电池(随机提供)或 CP1 锂离子 电池(另行购买)。 • 装入电池时,切勿将电池装反。 • 切勿使电池短路或拆卸电池。 • 切勿使电池接触明火或高热。 • 切 勿 将 电 池 浸 入 水 中 或 接 触 到 水。 • 携带电池 时请盖 上端子 封盖。切 勿 与 金 属 物 品,如 项 链、发 夹 等,一起运输或存储。 • 当 电 量 用 尽 后,电 池 很 容 易 漏 液。为 避 免 相 机 受 损,请 在 电 池 电量用尽时取出电池。 • 在电池刚 使用之 后,或 者当产 品 使用电池 工作较 长时间 后,电 池 可 能 会 变 热。取 出 电 池 之 前,请 先关闭相机并让电池冷却。 • 一旦发现 电池有 异常(如变色 或 变形),请立即停止使用。 请使用合适的线缆、电池、电池充 电器及交流适配器 只能使用尼康提供或出售的线缆、电 池、电池充电器及交流适配器,以便 能发挥产品性能。 取出储存卡 储存 卡在 使用 过程 中可 能会 变热。 从相机中取出储存卡时应小心。 谨慎操作可移动部件 请小心,不要使手指或其他物体被镜 头或其他可移动部件夹住。 CD-ROM 装有软件和使用手册的 CD-ROM 不得 在音乐 CD 设备上使用。在音乐 CD 播放机上播放 CD-ROM 可能会导致听 觉损伤或设备损坏。 使用闪光灯的注意事项 将闪光灯贴近被拍摄对象的眼睛可能 会造成短时视觉受损。请特别注意, 在给婴幼儿拍照时,闪光灯距被摄对 象的距离不得少于一米。 当闪光灯与人或物相接触时,请勿 闪光 闪光灯闪光时会放热,从而可能会使 人被灼伤,和/或使其衣物起火。 避免接触液晶 如果显示屏破裂,请注意避免由碎玻 璃而产生的受伤,并要防止显示屏里 的液晶接触皮 肤或者进入眼睛及 口 中。 保持干燥 切勿浸入水中或接触到水。这些情况 下继续使用本产品可能会造成起火或 触电。 遵照医院与航空公司人员的指示 此设备发出无线电频率辐射,它可能 干扰医疗或导航设备。未事先经医院 或航空公司人员许可,请勿在医院或 飞机上使用此设备。 iii
注意 • 未经尼康(Nikon)公司的事先书面许可,对本 产品所附的相关手册之任何内容,不得以任何 方式进行翻版、传播、转录或存储在可检索系 统内,或者翻译成其它语言。 • 尼康公司保留随时更改手册内所记载之硬件及 软件规格的权利,且不作事先通知。 • 尼康公司对因使用本产品而引起的损害不承担 任何责任。 • 本公司已竭尽全力来确保手册内载之信息的准 确性和完善性。如果您发现任何错误或遗漏, 请向您居住地区的尼康代理商(地址另附)反 映,对此,我们将深表感谢。 iv
针对中国用户 本产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 技术指标和使用范围: ■ 使用频率:2.4 - 2.4835 GHz ■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 天线增益<10dBi 时:≤100 mW 或≤20 dBm ■ 最大功率谱密度: 天线增益<10dBi 时:≤10 dBm/MHz(EIRP) ■ 载频容限:20 ppm 2 不得擅自更改发射频率、加大发射功率(包括 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外接天 线或改用其它发射天线 ; 3 使用时不得对各种合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产生有 害干扰;一旦发现有干扰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 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4 使用微功率无线电设备,必须忍受各种无线电 业务的干扰或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设备的辐 射干扰; 5 不得在飞机和机场附近使用。 v
处理数据存储设备 请注意,删除影像与配置文件信息等数据,或格式化储存卡或相机内存等数据存储设备 不会完全删除原始数据。删除的数据有时可使用市售软件从弃置的存储设备中恢复,从 而可能造成对个人数据恶意使用。确保此类数据的隐私是用户的责任。 在将数据存储设备弃置或将其所有权移交他人之前,请使用市售删除软件删除所有数 据,或将该设备格式化,然后再用不含私人信息的影像(例如蓝天的照片)将其存满。 同时,请务必替换选作欢迎画面的所有照片。实际销毁数据存储设备时应小心,以免受 伤或损坏财产。 有关拷贝或复制限制的注意事项 请注意:哪怕是仅仅持有用扫描仪、数码相机或其它设备进行数码拷贝或复制的相关资 料,也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 法律禁止拷贝或复制的项目 • 关于特定拷贝或复制的警告 请勿拷贝或复制纸币、硬币、证券、政府公债 或当地政府债券,即使在这类拷贝或复制品上 印有“样本”印记亦属违法。 禁止拷贝或复制在国外流通的纸币、硬币或有 价证券。 除非事先获得政府许可,否则禁止拷贝或复制 由政府发行的、尚未使用的邮票或明信片。 禁止拷贝或复制由政府发行的邮票以及法律规 定的证明文件。 政府公布了关于禁止对私营公司发行的有价证 券(股票、票据、支票、礼券等)、月票或优 惠券等进行拷贝或复制的警告,只有提供给公 司商 用所需要 的极少量 的拷贝可 以除外。另 外,禁止拷贝或复制政府发行的护照、公共机 构及私人团体发行的许可证、身份证以及诸如 通行证和餐券等票据。 • 关于遵守著作权法的注意事项 任 何 具 有 著 作 权 的 创 造 性 作 品,如 书 籍、音 乐、绘画、木雕、地图、图书、电影及照片的 拷贝或复制,均受到国内及国际著作权法的保 护。禁止将本产品用于进行非法拷贝、或违反 版权法的任何行为。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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